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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元月18日,哈佛的朋友吴康推荐胡适作一次有关“儒学与卜朗吟哲学”的讲演,于是,胡适第二次来到小城波士顿。讲演顺利结束,胡适自己也很满意,毕竟“以数日之力写演说稿成”。事完,胡适当年在澄衷的朋友竺可桢在哈佛的红龙楼请胡适等吃饭,一共七人,“畅谈极欢”。席中,数胡适和哈佛的郑莱话多,“馀人不如余二人滔滔不休也”。他们“滔滔”了些什么?其中一个问题胡适记之甚详:
舆论家(“Journalist or Publicist”)之重要。吾与郑君各抒所谓“意中之舆论家”。吾二人意见相合之处甚多,大旨如下:
舆论家:
(一) 须能文,须有能抒情又能动人之笔力。
(二) 须深知吾国史事时势。
(三) 须深知世界史事时势。至少须知何处可以得此种知识,须能用参考书。
(四) 须具远识。
(五) 须具公心,不以私见夺真理。
(六) 须具决心毅力,不为利害所移。
以此返观,胡适自己就是这样一个舆论家(今或称“政论家”或“时论家”,而当时梁启超则谓为“言论家”),除了“能抒情又能动人之笔力”稍逊外,上面那几条,胡适大体不缺。在北美时,胡适就显露做舆论家的气象和偏好,迨至回国,从《努力》周报到《新月》到《独立评论》,逶迤了胡适大半生。除了学术外,他对公共生活的关注,主要就是通过办这种时论性的刊物和写这种时论性的文稿而体现。本来,《新月》至少不是时论性的,它以文学为主,亦兼文化。但在胡适手上,这份杂志最终政论化了。胡适的这种习惯一直保持到晚年,国民党溃败台湾,台湾的《自由中国》就是一份和国民党并不同道的政论杂志。胡适虽不以撰稿为主,但他先是这刊物的发行人,后来又是这杂志的幕后支持(主要是精神支持)。胡适的一生,不管怎么书写,都抹不掉他作为舆论家而且是优秀舆论家的一面。
年轻时的胡适最佩服的舆论家当推梁启超,他自己和梁的不同在于,梁自谓是“笔锋常带情感”,能抒情,笔力亦能动人。胡适不然,他是文人,但笔锋基本没有文人气。他的时论虽然感染力不足,但却以“清明的理性”见长。而我们知道,感情有时是不负责任的,它只顾笔墨痛快。这样的毛病胡适一向没有。此正谓长处即短处,选择即代价。
元月23日,胡适离开波士顿回纽约,在哥伦比亚大学,哥大的朋友告诉他,此间有多人反对胡适发表在《留美学生年报》上的《非留学篇》,胡适回答颇能见出他日后做舆论的态度:“余作文字不畏人反对,惟畏做不关痛养(当为‘痒’)之文字,人阅之与未阅之前同一无影响,则真覆瓿之文字矣。今日作文字,须言之有物,至少亦须值得一驳,愈驳则真理愈出,吾惟恐人之不驳耳。”
是晚,胡适夜宿哥伦比亚大学宿舍,听哥大朋友与之夜话其革命经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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