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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膺的词里说,一年春好处,不在浓芳,小艳疏香最娇软。
在这早春的天气里,什么都是轻冷薄寒,淡红浅绿般的,笼着模糊无概念的影子,万物都被绵绵的烟雨稀释着。叶长得疏淡,花开得含蓄,街道的线条都长了绒绒的边。
选择这个时间举行婚礼,好像并不是多么合时宜。微凉的四月天里,不能穿露肩的礼服裙,不方便在室外花园开热闹的派对,连那些祝贺的人群,送上的鲜花——好像都被这空气中若有似无的雨水味浸得软蔫蔫的。
这就是蔡亭初对妈妈今天办婚礼的看法。
这些看法当然不会对妈妈说。
酒店的大堂喧闹而明亮。人头攒动,杯觥交错。妈妈穿着水红的套裙,蒋叔叔穿着深色的西装,两个人端着酒杯巡梭在一桌桌酒席间,胸前那一簇金字襟花映着水晶吊顶灯,闪闪的耀着。
大红绸底。烫金描字。
新郎。新娘。
蔡亭初的眼睛一路跟着那一对新人转,看得累了,把目光收回来,眼睑这么一垂一抬间,就撞上了桌对面的蒋珞玮。
一个才见过三次面的人,过了今天,就变成一家人了。
天天在一起的,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蔡亭初始终觉得有些莫名。好像春天遭遇的一场雪,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就算可以探究出那些纷纷扬扬的来源起因,但那又如何,比起这些,更应该做的是接受慢慢被覆盖填满的事实吧。
比起蒋叔叔,比起妈妈的再婚,比起这场宏大的婚礼——更应该去接受的,好像是以后需要朝夕相处的这个多出来的一个“哥哥”吧。
蔡亭初站起身,端起面前的酒杯,学着妈妈的样子,对着满桌的客人,对着蒋珞玮,微笑着说——
“我敬大家一杯。”
韶光共追游,但莫管春寒,醉红自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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