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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他的滔滔不绝,那对老夫妇的微笑,以及我那有着婚纱照的信用卡伴着托盘上两枚幸运饼干送上桌来,我猛然想到我前夫可能会比我还要先嫁人、有小孩。
所以,没错,我目前并未周旋在众男人间。我正在审慎评估、思考并期望我走的这条杳无人烟的荒凉小路不会是条死路。曾有人鼓励我把这段经历写成电影,毕竟对身处洛杉矶的作家来说,伤痛很可能会转变成具有卖点的商业电影,在这里流行的观念是,假如没拍成电影,那谁会在乎森林里倒了一棵树?然而,我不确定结局会是如何。我很希望结果是我终于遇到了真命天子,那个我原本就注定要相伴一生的人,那么我们可以一同微笑,回顾一路上的迂回曲折,维持甜蜜直到我们终于爆发两人间的第一次争吵。
在此同时,我接受了《魅力杂志》的撰文邀请,对一个总是在为别人写故事的电视喜剧作家来说,实在很难拒绝这样一个可以为自己发声的机会。不过说真的,像我这样已经好几个月没被任何男人吻过,却得生出一篇有关如何同时与数个男人交往的文章,要真能写出自己的亲身经历,还真是见鬼了。我以本人第一篇奇幻作品来形容这篇文章。
我近期内吻过的最后一个男人是个超完美的接吻高手,但我和他之间是典型的过度期恋情。他和我前夫的个性是南辕北辙,意思是,他是个我完全无法与之对话的男人,这正是我要的。对现在的我来说,善于沟通这个特质成了一个红色警戒,因为我前夫跟我几乎是无话不谈。就像是和自己的姊妹淘谈心一般。(好啦,我承认我那时还真是瞎了眼。)为了安全起见,我离婚后交往过的所有男友全是浑身散发侵略性的大男人,会为了足球赛弃我不顾,对精品一无所知,并且在大部分时候完全听不懂我在说啥。
当我交出那篇〈如何同时和多个男人交往〉的初稿时,我个人认为写得还挺激励人心又幽默;尽管文中对于如花蝴蝶般忙着约会的女性所面临的困扰,我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同情心。这篇文章的开头是这样的:“我对莱拉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莱拉是那位编辑的朋友,也是这篇文章的灵感来源。她才应该来写这个两性专栏,但她不是个作家,更何况她光忙约会都来不及了,哪有时间写文章。总之,我这篇文章是这样说的:“她的男人已经多到她得记在备忘录上才不会搞混。真希望我也有像这样被搞迷糊的机会。在过去六个月里,我只有过一次约会,而那次约会唯一让我觉得奇怪的地方是,那位把我们凑作堆的朋友竟然没告诉我这男人有大麻瘾。”(详细情形留待“游戏人间十大招”那篇中再说。)不过编辑显然有些迟疑:“我觉得这样的写会让你看来像没人要耶,其实是因为你的眼光太高了,对吧?”
我想了想,得出一个结论:以上两者皆非。
首先,大家都知道本人还算是炙手可热。至于眼光太高嘛,虽然那个瘾君子夸张到穿了件大垮裤,我还是愿意给他第二次机会。事实上,他才是那个决定谢谢不联络的人,所以,我又回到身边没半个男人的景况。
最近我赴了另一个约会,在晚餐后,那男人对我说,“我得让你知道,我目前应该算是有交往的对象了,”我不仅一点儿都没有可惜的念头,唯一的想法反而是,“好吧,那我们现在可以怎么玩玩呢?”
我确实正和一些男人大玩暧昧游戏。在某个晚上,为了终结我的消沉情绪,我吻了其中一个男人。我试图让自己保持开放心态而非挑三拣四,尽量宁缺勿滥又不至于魅力全失。我倚靠着我所写的那些自助法过活。至于那天和前夫晚餐时所拿到的幸运饼干,对我的处境完全没有半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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