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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新解——思与行》作者: 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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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论语新解》 第三部分
《论语新解》 述而篇第七(5)

作者:何新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原文]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①,次也②。”

    [译文]

    (7.28)孔子说:“总有一种无所知却要创立新说的人,但我没有这本事。多听,选择其中好的来学习。多看而且多记,再作理解,则是其次。”

    [注释]

    ①识,志也,记识。知,解也,知晓、理解。

    ②杨伯峻引季氏篇云:“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谓“学而知之者,次也”即是篇“知之次也”,其说似是而非。何按:“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一也。“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孔子在讲自己的治学方法。

    [原文]

    互乡难与言①。童子见,门人惑。

    子曰:“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②?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

    [朱熹读谓:“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今从。③]

    [译文]

    (7.29)互乡那里的人难以讲道理。但那里的一个少年却得到孔子接见,弟子们感到困惑。

    孔子说:“人家已清洗自己后而来,我欣赏他的清洁,不能计较他的过去。是帮助人家进步,不是帮助人家退步。这又有什么过分呢?”

    [注释]

    ①郑玄:“互乡,乡名也。其乡人言语自专,不达时宜。而有童子来见孔子,门人怪孔子见之。”

    互乡,《困学纪闻》以为在河南鹿邑。《太平寰宇记》引《徐州记》以为在徐州合乡。“合乡即古互乡,孔子所言难与言者。”

    《集解》引《论语答录》:“互之言午,牾也。互乡之人性多牾,故以午、互为名。”

    ②唯何甚,即为何甚,有何过分?甚,过分。唯,为,有。甚,过分。唯何甚,有何过分。

    ③朱熹《集注》:“疑此章有错简。‘人洁’至‘往也’,十四字当在‘与其进也’之前。洁,修治也。与,许也。往,前日也。”其说可从。

    [原文]

    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①!”

    [译文]

    (7.30)孔子说:“仁善难道很远吗?我想要仁善,这仁善就会到来。”

    [注释]

    ①斯,此也,这。王充《论衡》引此作“仁斯至矣”。

    [原文]

    陈司败问①:“昭公知礼乎②?”

    孔子曰:“知礼。”

    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③,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④,为同姓⑤,谓之吴孟子⑥。君而知礼,孰不知礼?”

    巫马期以告。

    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译文]

    (7.31)陈司败问:“鲁昭公懂不懂礼?”

    孔子说:“懂礼。”

    孔子退出后,陈司败向巫马期作揖请他前来,说:“我听说君子不结私党,难道君子也会护短吗?鲁君从吴国娶妻,由于女人是同姓,就改称她为吴孟子。如果鲁君懂礼,谁还不懂礼?”

    巫马期告诉孔子。

    孔子说:“我孔丘幸运呵!只要有过错,就会被人揭露。”

    [注释]

    ①陈司败,陈之大夫。孔安国说:司败,陈、楚官名,即司寇。《左传》:“楚子西曰:臣归死于司败。”宣公四年传:“陈楚箴尹克黄自拘于司败。”杜预注云:“陈、楚名司寇为司败也。”《集注》:“司败,司寇。”郑玄则说为齐人,姓陈名司败。程树德引《水经古义》:“古田、陈字通,故以为齐大夫”。程树德说:“余考孔子于定公十四年自郑至陈,居三岁,复于哀二年自卫如陈,皆在陈侯裯时,屡住司城贞子家。司败之问,盖孔子在陈时也。司败之官唯陈楚有之,其为陈人无疑。”

    ②昭公,鲁昭公,名裯,襄公庶子,继襄公而为君,“昭”是谥号。昭公娶于同姓族女,违同姓不婚之礼制。故陈司败问之。

    ③巫马期,孔子学生,姓巫马,名施,字子期(旗),小孔子三十岁。巫马,以官名为姓。《周官》有巫马,掌养疾马而乘治之是也(即医马之官也)。属夏官,先世居是官,因以为氏也。

    ④君取于吴:取,娶也。吴,国名。拥有今天淮水、泗水以南以及浙江的嘉兴、湖州等地。哀公时,为越王勾践所灭。

    ⑤为同姓,鲁为周公之后,姬姓;吴为太伯之后,也是姬姓。

    ⑥春秋时代,国君夫人的称号一般是所生长之国加她的本姓。鲁娶于吴,吴为太伯之后,姬姓,这位夫人便应该称为吴姬。但鲁为周公之后,也姓姬,显然鲁君所娶,有悖于“同姓不婚”的周朝礼法,因改称“姬孟子”为“吴孟子”。

    何按:《礼记·坊记》:“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防)民”。古以孟(大)、仲(中)、季(小)为量词。孟,长也。子,通姊,即今语姐。《左传》哀公十三年书曰:“昭夫人孟子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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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2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6-25 18:28:30  IP:已记录  
  • 把“习”字解释为理解,实在是大谬也。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19 19:47:04  IP:已记录  
  • 基本摘抄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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