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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不过不管每次怎么争执,总是不到两星期,我又会高兴地坐在电视机前,看凯·普福劳默主持的电视配对节目。自从戒烟以后,只要一碰到极其紧张的情况,我就需要某些镇定神经的营养食品,所以我习惯了用大量的小块奶酪和少许苹果丁给自己调制一份可口的沙拉。一次在广告时间里,电视上放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短片: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漂亮女人正在推销一款产品,而她的皮肤看上去吹弹可破,就像一个四岁的小女孩一样。她说,只要用这个奥拉茨油除皱霜涂抹八天,老化的皮肤就会迅速改观,无效则可以全额退款。听了这话,我顿时喜出望外,我很坚定地告诉自己,如果除皱霜不管用,他们肯定不敢拿出来做广告,八天的时间,就能让你判断出好坏。于是我马上和本商量,可他却一心看着他的书,说没时间讨论这个无聊的话题,并且提醒我:“你应该记得,现在咱们的食品储物间,还被你的瘦身食品塞得满满当当的。不过是因为你上次在电视里看到减了肥的哈里·威金馥说‘这个您在家也能做到’罢了。”
最后,本还扔出一句话:“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你都愿意相信。”我觉得很委屈,因为我自认为是个挺有批判眼光的消费者。我不仅思路灵活,而且有好奇心,愿意尝试新产品,即使是对市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我也饶有兴趣。我品尝过所有的“骑士”巧克力,我确切地知道哪种复活节彩蛋最好,至于说到圣诞糕点,更是我的拿手项目,尤其是奶油脆饼,谁也别想糊弄我。
第二天,我不由分说地购买了电视里宣传的那种除皱霜,满心欢喜的开始了我的“抗衰老之旅”。在三十一岁生日逼近之时,这绝对是一项重要工程。而就在当天晚上,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也许这就是命运吧:我多年前用来固定书架的一本书——马克斯·弗里施的《我叫甘滕拜恩》——掉下来了,结果弄得书架吱嘎乱响。
十六岁时,我自认为是文坛的才女,梦想着有朝一日可以世界闻名,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读了这本书。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当时的男友延斯非常喜欢读马克斯·弗里施的作品。延斯学习不错,当时以平均分一分*的优异成绩通过高中毕业考试,并准备进入大学攻读哲学。他常说一些诸如“既然我能读懂康德,那干嘛还要学习修理汽车”之类的话,尽管不太人讨喜欢,但是我依然觉得延斯长得很帅,和罗宾有一点像。
晚上躺在床上,我们喜欢读一些让自己显得智慧的段落——都是从米兰·昆德拉、赫尔曼·黑塞和刚才提到的马克斯·弗里施等人的作品中挑选出来的段落。我总是会将我觉得不错的段落,用笔勾画出来。我翻看着这本曾经阅读过的书,被其中的一段深深地吸引了。
“还剩下什么?也只能是好感了。那种静静的,深邃的,留在骨子里的好感。而这些,也许什么都不是。除了分手,你们经历了一切,这些事情对你们来说已经不再新鲜:深夜里,因为闹别扭,不辞而别;从争吵演变到大发雷霆;一连几天因为冷战而不搭理对方……你们是一对,各自拥有自己的自由,但却仍是一对。你们有时会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怎么会偏偏遇到你呢?于是各自偷偷地去寻觅异性,却发现终究不过如此,不会再找到当初热恋的感觉。当初的热恋真的那么疯狂吗?面对这个问题,你们都缄默不语。偶尔对这段感情的抱怨,也正如你对生活中的其他种种抱怨一样,只是面对一成不变现状的一种发泄,对于习惯的一种谴责。”
至今我还深深地记得,当时读到这一段时,我和延斯彼此发誓:永远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从不给对方习惯自己的机会,我们极力让彼此有新鲜感,试图让对方觉得自己不是普通人。结果,四个月后,我们分手了。
不论哪个女人,只要她和男友相爱超过一年半,那么她在读了马克斯·弗里施小说中的这段文字之后,都会变得神经质起来,而我也不例外。这种情形就好像你最好的女友忽然告诉你,她将去国外待上一年,进修生物物理学,又或者本来约你周末一起看浪漫爱情喜剧,却在周六的夜晚,独自去跳舞了。每每这个时候,人们总会产生一种感觉,似乎自己错过了什么东西一样,仿佛自己的经历和生活缺了点什么。我的三十一岁就要来临了,现在又有了可以让我青春永驻的除皱霜,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不该错过的?马克斯·弗里施的那段文字让我开始思考。尽管此前我丝毫没有发现自己的生活有什么问题,但现在,马克斯·弗里施用一段话非常清楚地揭示了这一点:我的生活非常糟糕,充满悲哀和无望。当我明白这些,并继续阅读时,就更加欲罢不能了:
“于是,当你身边的那个人再次睡下时,你就产生了一些想法,如同囚徒想越狱一般。于是深夜里,你暗自决定,去改变一成不变的生活,尽管有些疯狂,有些幼稚。这并非欲望,而是对欲望的一种追求,于是你开始打点行装。”
就是这几行文字,在我耳畔响起了一串警报,它就像一声召唤,召唤我鼓起勇气、不畏艰险地去突破,召唤我奔向那冒险之国。
“莫娜,你肯定不会相信,我的冒险已经开始了!我今天再次坠入了爱河!!!”最后,我用一句话结束了自己的解释。
“什么?”莫娜仿佛听到了特级警报。
“我刚才……”
“稍等一下,那个胆囊病人醒了,你别挂断,我马上回来,你一定要从头到尾给我讲述一遍!”莫娜着急地嘟噜了几句,就飞速离开了。
很快,她就回来了。“好了,现在没事了,那个病人又能睡好一会儿了。喏,现在让我来理一下头绪:你觉得无聊,看了普福劳默主持的电视节目,并重新开始阅读弗里施的书,于是你产生了应该和本分手的想法,还决定至少应该出去体验点什么,所以去了马略卡岛。你刚才说自己需要好好考虑一下,可到了那儿才三个钟头,就要死要活地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是这样吧?”
“差不多。”
莫娜沉默了,有几秒钟,我甚至只能听见那位胆囊病人的心跳声。
“他是个什么样的男人?把一切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我,别省略了什么细节!”
在接下去的半个小时,我绘声绘色地讲述了自己前几个钟头的经历:从尿急找厕所,到和罗宾接吻,什么都说了,一点也没落下。
“怎么样,莫娜?你有什么看法?我该怎么办?”
电话的那一端传来有节奏的“噗噗”声。
“莫娜,你倒是说话呀!你应该明白,我现在非常矛盾,在这两个男人之间,不知该如何取舍。”
在我讲述整个过程的时候,我享受着自己所说的每一个字,就仿佛面前摆放着一份可口的香草奶油冰淇淋,我必须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才能充分感受它的香甜。
“莫娜?”
“我听着呢,可是——这‘噗噗’作响的是什么声音?”
“难道不是你那个胆囊病人心脏跳动的声音么?”
“不是,他已经转到住院部的病房去了。你的手机是不是快没电了?”
“噢,没错,你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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