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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笛坐在台上。抱着琴。我关了厅里的灯,看看她,说,我去睡了。叶笛,你也早休息。
然后我走进配果间,倒在沙发上。上面还留着叶笛的一丝体温。我把暖气开大,依然觉得冷。
良久之后我仍无法睡着,索性起来,走到厅里去。叶笛在厅里抱着吉他弹音阶,索然无味的样子,提着琴走来走去,在吧台上挑CD,选来选去挑了一张爵士乐放进机器。她把音量开大,开始轻轻地跳舞。
我在小桌子后面,从暗处看着她的纵情姿态,她扭动腰肢,狐媚而俗怆,轻轻跟着唱,BabyIknowyoudonotlovemeanymore.我不可自拔地联想起昆汀的《低俗小说》里,乌玛·瑟曼和那个肥胖男人大跳长耳兔舞的经典镜头。我情不自禁浅浅地笑了起来。她的身体在我的眼睛里幻化成一只飞虫。正盲目扑火。
停下来的时候是因为她的烟烫到了手。她瘫软下来,坐在地上,放声笑。
你在笑什么。
……你刚才跳舞的样子让我联想起《低俗小说》。
呵呵,那你还记得起那个笑话吗?
哪个?
就是乌玛·瑟曼跟约翰·特拉沃尔塔讲的那个“番茄一家”的笑话。你笑了吗当时?
笑了,一个彻底的冷笑话,可是我笑得很厉害。
你再给我讲一遍吧。
三个番茄一起走路……番茄爸妈和小番茄,小番茄拖拖沓沓走在很后面,番茄老爸生气了,他回去一边使劲压小番茄一边说,catchup.(谐音ketchup,意为番茄酱)。
讲完我们又笑了,为这笑话之冷而笑。
那一刻我就在想,我们生活的这星球,莫非是以人们的无聊和孤独为能量,日夜旋转的吗?
我们笑得疲倦,停下来之后相对无言。沉默良久,叶笛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狠狠地抽烟。她的指甲都已经被熏黄了。有浓烈的焦碱味。她模糊地轻声说,我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常无法入睡,幻听,头痛,脱发,扁桃体容易发炎。情绪常常低落。对任何事情没有兴趣……有时候觉得自己在死一般地活着……
我应她,好了……叶笛,还年轻,不要再想了。想多了也没有用。
她又自言自语道,很多年以前我读高中的时候,觉得除了学习和考试之外,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可怕的事情了。以为只要毕业了不用再学习、考试,活着就会很容易。她笑。
我侧过脸来看着她,只觉得她轻易让我有溺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我突然烦躁,拍她的背,说,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说这个了。
叶笛转过脸来,眼底湿润,与我目光相对。我一时觉得渴,伸手拿了一杯水喝,然后递给她。她不伸手接,只就着我的手喝完了水。我拿着空杯子,她便凑过来吻了我的肩。
她说,晚安,我也困了。
立春的时候亦俊回来了。他回来时我还在MILK,亦俊便径直来找我。那天我很高兴地和他一起喝了些酒,因有心事,不胜酒力,很快便觉昏沉。我说,亦俊,我很想你。
他微笑着拉起我的手,我也想你,你过得好吗?
我很好。真的很好,真的。
你怎么了。我觉得你不对劲。
没有没有……对了,我在电话里跟你说的那个吉他手,她今晚会来。
你似乎很喜欢她?她弹得很好?
她真的很棒,她的乐队也很好。他们来了之后我们的生意好了很多。
华灯初上的时候,叶笛和他们的乐队就来了。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上衣,黑色的长裤。皮靴散着带。裹着一件宽大的灰色外套。坠质的面料。虽然不合身但是非常漂亮,锁骨纤细而且突出。她是我最欣赏的气质。今晚她气色非常好。
我拉着亦俊的手走过去,说,亦俊,这就是叶笛。
亦俊面带笑容走过来,表情却忽然就僵硬了。叶笛也是。康乔也是。
我不合时宜地问,……你们……认识……?
二
童年迅疾却又漫长,朝花不经露,只待夕拾。月光下我记得。
我和叶笛从小一起长大。叶笛幼年时母亲去世甚早。她只与父亲相依为命。叶笛算是生于音乐世家。叶父是剧团的首席大提琴手,叶母是长笛手。叶笛的名字便取自母亲。他们多年来情深似海,自妻子意外离去,叶父就变得忧郁沉闷,无论谁劝,一概不论婚娶之事。只一心一意带大叶笛。
我们父母是很好的朋友,多年来也是住在同一个家属区。叶父心疼女儿年幼无亲友,便经常与我们家往来,言下之意也是让我多与她做伴。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一起跟着她父亲学拉大提琴。叶父深爱女儿,却爱得沉默而严厉。比如叶笛拉琴比我好,她父亲却总挑剔地说,你看看亦俊,他的运弓比你平稳。
叶笛自小是温顺的孩子,只因家庭有些不幸,性格有些内向沉默。我们全家人都很疼她。我亦一直视她为妹妹。
幼年时代,我的房间里常年有一张小床是她的。彼时叶父常常随着剧团四处演出,每每离家,便将叶笛交给我们家来照顾。而平时叶父有演出晚上不能回家,叶笛与我一道放学回来,在我们家吃晚饭做作业等着叶父演出归来,也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每个周末,我背着琴去叶笛家找他父亲上课。遇上南方的冬天。有缠绵不尽的阴雨。道路潮湿,像一面青铜镜子,映出模糊的人影。我穿行在窄小街道,抬头仰望树叶一片片凋落,透过稀疏的枝叶,天空泛寒,扑面是潮湿冰冷的水气。云痕重重,偶有飞鸟之影。走在树下,就有雨滴从树上掉下来,打在脸上,冷若清泪。
我与叶笛青梅竹马,从小一直在一个班级。我们入学年龄比较早,进高一时,十五岁不到。开学不久,康乔转学来到了我们班上。他是北方男孩。老师安排我跟他同桌。康乔面容清秀,有北方冰薄水暖的初春的味道。我看着他,便好像看到自己。
彼时我见不惯周围的大多数男生,油腻的皮面,汗味浓重的球衫和臭袜子。喜欢把粗口和黄色话题挂在嘴边。要不就是其他一些书呆子,终日顶着啤酒瓶底一样的厚厚眼镜,只知道攻题,一副胡茬邋遢的穷酸像。也真是难怪贾宝玉都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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