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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4月,纪秉忠首先出狱;5月,王自忠也重获自由;我则是7月出来的。
出来的那一天,他们在龟山监狱门口等我。一见面,大家自然高兴得不得了,他们俩便请我到台北一家酒家吃饭。纪秉忠告诉我,他已经在东港安排了船只,只是船价很高——我们3人,每人船费20万,这在当时是很高的价钱。我们刚刚出狱,身上没有多少钱。于是我就通过关系找了几家赌场,东拼西凑地弄到了一笔钱。
那段时间,我曾回过家一次,但只住了一个晚上,和父亲没谈几分钟的话,见过母亲和弟弟、妹妹就匆匆忙忙出来,一心等着上船。可惜事与愿违,眼看着将成的事又毁在我们自己的手上。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一家赌场和一个老大发生了纠纷,这个老大知道我们要偷渡,连什么时间和地点都弄得一清二楚。像这样的人,如果我们聪明一点,能容忍就该容忍,但是,因为他不肯给我们钱,我一动了肝火,什么理智都没有了,二话不说就把他打得鼻青脸肿。结果他去分局密告,这下可好,我才出来不到两个月,却在上船前一个星期又被抓了进去。
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被捕了,我没有被送进看守所,却被送到管训队,就是板桥职训第一总队。管训一期是5年,一开始要先在板桥接受3个月的新生训练。
3个月里,我们不做别的事,每天从早上7点钟开始就在操场大太阳底下出操,做些基本动作,由早到晚几乎没有一刻属于自己的时间,比我过去在陆军官校还要苦,只有下午5点半以后才有10分钟的洗澡时间。
我被送到新收队,也就是第五队。那里的浴室很小,200个人挤在一起,水不多,每个人冲不到几盆。我因为已经在监狱里进进出出很多次了,所以经验丰富,罩子也特别亮,为了不自讨苦吃,非常守规炬。
好不容易在板桥熬过了3个月的新生训练,我又因为另一条罪被转到台北地方法院,关在看守所里。之后判刑确定,我又被送回“老家”——龟山监狱服刑9个月。这次可不是在四工了,因为我是累犯,所以被送到九工去,编入第四组。第四组组长叫李德霖,外号“小山”,也是飞鹰帮的人,过去和我在一起混过,我们一起住在第十房。
晚上回第十房后,小山就找我聊天,另两个同房的人也在。我们谈着谈着,就谈到我住的地方——台北县五股乡陆光一村。小山问我:“你认不认识一个叫苏雅丽的女孩子?”我一听,立刻答道:“怎么不认识呢?她是村子里的美女,也是我的情人呢!”一谈到她,我的兴头可就来了。小山打断我:“你可不要乱吹牛耶!”这一句可是激到我了,为了证明我没有吹牛,便把她的生日以及在育达商职读书时的学号,甚至她大哥、二哥的名字全部说了出来。
不料第二天,小山悄悄把我叫到旁边,要我以后别再谈苏雅丽的事,因为苏雅丽刚好是我们同房黄廷志的女朋友,不但常常写信给他,还常来看他。我听了吓一大跳,原来小山昨天一直叫我“不要乱讲”就是在暗示我,偏偏我搞不清楚状况。从那天起,本来和我还算热络的黄廷志便与我形同陌路。我想他心里一定很气我,心里也有些愧疚。
他对我的敌视,从学英文这件事上就可看出端倪。在第九工厂很多人想学英文,我们白天做工,晚上就在房里开班,有三四个人跟我学英文。本来我听说他每天学英文,但自从我开始教英文之后,他便不再学英文了。每当我教英文的时候,他就会拿出一本可以上锁的日记本来写。这本日记本他可宝贝得很,就连晚上睡觉也会把它当枕头睡着。有一天深夜我起床上厕所,经过他身边时,发现已经熟睡的他竟然忘了把日记本收起来,也忘了上锁。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悄悄把日记本带到厕所里去看。日记本中夹了一些苏雅丽的信,看来深情款款。黄廷志在日记上写着:
雅丽你瞎了眼吗?你怎么会认识这种人?看他现在教英文拽得那个样子,不可一世,好像全世界他最会教英文,我觉得教得也不怎么样!
我看了并没有生气,反而还蛮懊恼的,懊恼自己实在是“多言多语,多有过失”。
没多久,蒋介石逝世,我的刑期减到一半,我又被送回管训队的五队,被任命为班长。管训队里分很多不同的等级,一般的队员只是每天出操做工,每分每秒行动都受限;但当班长就可以不必出操,也不必做工,行动自由多了。
在这个阶段我认识了两个人。一个是张正国,40岁左右,非常会讲话,有绘画的天分,在里面当教官,又负责美术设计,是因犯了诈欺罪被法院判定期矫正才来到管训队的,我们谈得很投机。另外一个是马庭尧,他是空军官校毕业,驾驶过F104战斗机,对音响及电子通讯设备以及汽车结构都了如指掌。最厉害的是,不论再怎么精密的锁他都可以轻易打开,所以有“汽车大盗”之称。我和他的交情不错,处处互相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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