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字色: 选择背景色:
回书目 
我都不记得我是怎么开车到学校的。我将车停在草地上,然后朝钱德勒大厅的教室走去。我走进人头攒动的教室(我迟到了),拖着无力的双腿坐在桌子旁。过了一会儿,我抬起头看着眼前一张张年轻、期盼的脸。
我一个都不认识,都是一张张惊讶的陌生的脸。
我困惑地坐了一会儿,学生也困惑地等待着我开口。我想不出任何话跟他们说,我想我是不是中风了?是不是血管阻塞引起了记忆丧失,也引起了四肢颤抖?
门口站着一个人,我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欧文·艾林顿,是个年轻的教师。他端着一杯茶,看上去有些不知所措。
“范塔塞尔教授,”他说,“真的很高兴,能为您做点什么吗?”
也许我也问候了他一声。我站起来收拾自己的公文包。艾林顿站到一旁,我走出了教室,站到走廊上,一时不知该朝哪个方向走。
我小心地迈着大步,找寻自己的教室。我什么都想不起,只记得在费拉德的家里所忍受的羞辱。我能求助吗?我能上诉吗?是的,我能的。我要立刻付诸行动。我在同事中的声望肯定比费拉德要高。但是,但是,将这样一件事情公布于众对我来说可能是以悲剧结束。我靠在墙上,我太清楚这样的事情一旦揭露出来对我的事业将会有多大的影响。
终于找到了自己上课的教室,我走了进去,走到讲台前,然后坐在椅子上。看到学生不安和烦躁的表情,我觉得他们肯定在想范塔塞尔教授怎么一个星期就苍老了这么多。
当我开车到社区服务中心时,我的心情出奇地平静。我对莫克森的车和去文教中心的路都很熟悉,因此觉得我一下子就到了诺福克大街。然而我并不想走进贝克之家,或者说我并不想让别人认识我。我去那就是不想让熟人看到我。
我将车停在一棵郁郁葱葱的橡树后的空地上,我没有意识到从文教中心可以看到我,因为我压根没有看清那个房子,我也不认为路上的人能够看到我。我不想让埃特娜知道我在那里。
回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