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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要的全部:一场承诺与谎言的悲情故事》作者: (美)安妮塔·伍瑞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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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他想要的全部》第一部分
《他想要的全部》(3)

作者:(美)安妮塔·伍瑞芙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二十岁时我取得学位,出国两年,然后接受施拉普学院的邀请,成为英语文学与修辞学副教授。施拉普学院位于我的母校东南方向35英里处。我接受这一职位时,怀有这种想法:在一个规模较小,名气不大的学院里,我可以更快地晋升,也许有一天可以当上资深教授或是院长;要是我留在达特茅斯,这些职位未必能够得到。尽管也有机会在新英格兰以外的地方求职,我却从没这种念头,原因在于我已经习惯了新英格兰的风俗习惯,是个彻头彻尾的新英格兰人,不再认为自己是个纽约人。的确,在介绍自己是个新英格兰人时,我时常大费口舌。现在我有些懊恼地承认,在达特茅斯最初几个月里我曾经杜撰过自己的历史,而这种伪装实在难以维持,于是一年之后,我便放弃伪装。(正是在达特茅斯我删掉了我的教名“尼古拉斯“的第二个字母“a”。)

    我从欧洲回国之前,父亲已小有发迹,我其实有钱在施拉普镇住上自己的房子;但我不太喜欢独居,于是选择了伍拉姆大厅里的屋子,大厅是一幢希腊复古式建筑,人们亲切地称它为“蜈母”。当时我也有一种被误导的观念,我想与学生住得近一些,可以密切交往,从而可以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老师。事实上恰恰相反,我时常发现,这种亲近衍生了一种稍加掩饰的对立情绪,有时让我犯难。我的住所里有一间书房,一间卧室,一个客厅,在客厅里可以接待客人,指导学生。我沿袭了两百年前从加尔文教义中就诞生了的英格兰生活方式,用那些坚固耐用、朴实无华的物品装饰屋子:五把梯式靠背椅,一张有四根帷柱的床,一个碗橱,一个雪松木柜,一张高凳子,还有一方形写字桌,桌里存放文件。我放弃了当时甚为风行,随处可见的装饰华丽、体积庞大的家具。(我现在想起了莫克森的家里,几乎没人搬得动那些靠背长椅、厚垫、英国书桌、天鹅绒窗帘、华丽的大理石时钟、火炉挡板、靠墙的桃花心木桌子等。)由于形式可以决定内容,我的日常生活习惯要与简朴节制的环境相一致:早起、锻炼、按时到课、必要时坚决处罚而不手软、极力要求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管我不想让学生和同事认为我严厉苛刻,但我肯定事实上确是如此。在以后的岁月中我反思过去,就有了一种宽仁之心现在想来,如果当时我身上过分凸显出来的,如果不是祖先生理的遗传,那就是精神遗产。我想象自己是纽约遗产的合法继承人,而这也从父亲过于旺盛的生殖能力上得到验证,这种想象偶尔让我背离这条狭窄的斯巴达式的道路,尽管在公众场合我很少这样做,在施拉普从未这样表现过。为了那种需要补充才能说明的快乐,我像几个为数不多的单身同事一样,赶到马萨诸塞州的斯普林菲尔德。我现在一清二楚地记得那些周末我鬼鬼祟祟地在白河枢纽站登上火车,希望在餐车里不要遇上来往的同事,而我也为这种不期而遇编造了一个借口。随着时间推移,也许遇上了五次,七次或是十次同事,结果我不得不杜撰出一个住在斯普林菲尔德的姐姐,我每个月要过去看她两次。而我说的这个姐姐实际上在搬到佛罗里达之前,一直住在弗吉尼亚,时常给我写信,信封上的写信人地址让我感到不安。我不想具体描述斯普林菲尔德期间我的所作所为,但我敢保证在这个城市里,在我游览它不太体面的郊区时,跟在施拉普学院的砖石大厅里一样忠诚,保持了一贯的生活习性。

    我搭上出租车赶回宾馆时,开始头昏眼花了。由于消防水管喷了大量的水,宾馆开始结成一些具有梦幻色彩的冰柱。我逗留片刻,不过由于刺骨的寒冷,我剧烈地颤抖起来。赶回伍拉姆大厅的房子,我命令班长生上大火,备好热水。

    伍拉姆当时没有,现在也没有套间内的私人浴室,像往常一样,我别上公共浴室的门。水蒸气在穿衣镜上凝成一层雾,我擦出一个圆,刚好可以看见我那张乱糟糟的脸。我这才发现,脸颊上有一条血红的口子。我不太习惯于在镜子前浪费时间,因为我压根儿就没虚荣的想法,但那天晚上,我开始想象我这个男人,在刚刚邂逅的女人面前,看起来究竟怎样。那时我三十岁,一头浓密的淡棕色头发,颜色平淡无奇(这可能会让我儿子大吃一惊,已经十年了,他所认识的父亲是个秃头)。而我却有人们常说的那种“桶状胸”,换句话说,我体格健壮,这种力量与我需要长坐的智力职业格格不入,我没法使之优雅,只好顺其自然。尽管我到斯普林菲尔德远足过,我还是不知道是否有人认为我帅气;像荷兰祖先一样,我有一双厚嘴唇,一代一代欧洲城市公民遗传给我结实的肌肉,而我脸上的骨架则隐没其中。为改变这种讨厌的形象,看起来更文雅,我带上了根本毫无用处的眼镜。

    我仔细观察一番,却一无所获。不过借此知道人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掩盖自己赤裸裸的感情。我泡进温度很高的水里,被淹的皮肤马上变成了明亮的粉红色,仿佛被烫伤一样。我知道班长正想方设法从我这儿弄到“哲学与修辞学”的优秀成绩“A”,他为我准备了一杯热可可饮料。我享受着这些单纯的快乐之时,脑海中闪现出埃特娜·布利斯的身材和脸蛋,又一次感受到了她手臂给我的轻微的挤压。很舒服,这次浸泡,起到了热水浴的作用,让我昏昏欲睡,我赶快倒在床上。

    早晨起来,一阵慌乱,我迫不得已,匆匆上完厕所,省掉了早饭,作者这是为了按时赶上这天的第一节课,“浪漫抒情诗人”(兰登、摩尔、克莱尔等等)。我赶到教室,看到炉火没人照顾,已经熄灭,学生们坐在那里,大衣还披在身上,围巾还系在脖子上。尽管很冷,我的教室里还是舒适的。墙裙最近被粉刷成白色,这是一种有灵感的改动,可以让人幻想阳光与空气,而此前这些屋子里无处不在的黑色胡桃木镶板却使人无法想见。墙裙上是巨大的窗户,可以看见校园里的榆树和枫树。这景致只有站立时才能看见,于是在学生做练习或考试时,我常常将手臂靠在宽宽的窗台上,向外凝视。当然,由于宾馆大火的肆虐,白雪已被煤烟弄脏,那天的景色严重受损。而无论如何,我都心烦意乱,无暇再去欣赏什么景色,不管它美丽与否。

    我很快意识到学生的心思也没在学习上。我们谈论的都是火灾,由于我当时身处那倒霉的餐厅现场,就像那些故事高手一样,为描述得更为生动,我也许添油加醋一番,这让我获得了一些名望。我描述了那团火球,以及随后混乱喧嚣的人群。

    “很多人需要救助,”我十分随便地坐在讲桌的边缘,除掉裤子上的一块棉绒。

    “老师,伤亡情况如何?”

    问这话的是爱德华·费拉德,一双小眼睛,常常发呆,惯于阿谀奉承。不过我知道,背地里像其他学生一样,他把我叫做“堕落”,这词来源于拉丁语“susscrofa”,指“猪”。哦,确切说不是“猪”,而是“野猪”。呵,我也不清楚,因为我认为自己不像猪,不过不要紧的。几乎所有老师都有不好的绰号:JohnRunciel是“腐臭(Rancid)”;BenjaminLittle我记得是“小鬼(LittleMan)”;JonathanWhitley是“白痴(Witless)”。(想必“腐臭”要比“堕落”糟糕一些。)费拉德的快乐不是来自于学习,他十分殷勤地假装不懂,激起老师的关注,让人有点反感,而他引以为乐。这样,辅导费拉德就是一桩悲惨的差事。有几次,我采用了一些技巧,想以智取胜,不过却无趣地败下阵来,口齿伶俐不是我的强项。

    “有很多划开伤口、擦破皮肤、断了骨头,还有呛了烟雾的。死了二十人。”

    “你自己呢?我希望你安然无恙。”费拉德假惺惺地问。

    “很高兴地宣布,我平安无事。”

    “可喜可贺。”费拉德说,懒洋洋地眨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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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7-11-08 10:21:49  IP: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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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7-11-07 16:54:10  IP: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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