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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渐渐熟悉。偶尔出去玩玩。她的朋友多到令我头疼。我不常习惯与人走近,此番感觉像是一颗石子,以为是被人郑重地捡了起来携在身边,结果不过是被扔进一只收集奇石的观赏水缸里闲置。
我不善交,自恃有几分特别之处,喜欢我的人自会很喜欢,不喜欢我的人权当陌路就好,向来冷漠低调。也好,落得身边清净,只有过去一两个至交,平日里不常联系,淡淡如水。自少年时代起,一直都如此。
但我看到兰子君与别人亲密交好,竟觉落寞。
如此,我自然是爱着她了。
圣诞聚会的时候,大家一起唱歌喝酒,我醉得厉害,在沙发上从后面抱着她,不肯放手。她像抚摸宠物一般摸摸我的头,拿掉我手里的烟,没有言语。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是躺在她的膝盖上,她正盛情地与别人打闹着什么,坐着也动得厉害,我便醒了,又头疼,起身来摇摇晃晃走到卫生间去冲了一把脸。天都亮了。
那日通宵达旦之后,估摸着宿管还未开门,几个人便出门打算喝了早茶再回学校。我还是头晕,又去洗脸,在餐厅的洗手台前,碰到她在卸妆。
我昏昏地对她说,我喜欢你啊,子君。说完我抱着她。她只揽了一下我的腰,双手便垂落下来,再无一点生气,似有厌倦。我心里一凉,话到嘴边也冷了下来。慢慢放开她。
做朋友吧,还是做朋友——她低下头对着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眉眼,抬头又说——耀辉,我喜欢跟你在一起,那是因为跟你相处简简单单,高高兴兴,人跟人感情给太多就不好玩了,要是和你也变成那样,就没有味道了。你是聪明人。你知道我们怎么样才好,是吧。
我立在她面前苦笑。
她见状,抬起头来轻轻抚了我的下巴,说,耀辉。你不了解我。我是经历过一些不堪
之事的人。但过去的事已经很遥远,我从不对自己提及。
我说,子君,这我知道。与你接触不久,我就感觉你是有故事的人。只是你不屑于言
说。
她继续说,所以我和你不同。但我不想失去你。我说真的。你答应我。
我点了头,她便擦着我的肩走出去。
我立在那里想着,也罢,情人是朝夕之事。两个人最好是不要在一起……也不要不在一起。
但子君,是我第一个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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