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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宫:美国旧金山连环杀人案探秘》作者: 罗伯特·格雷·斯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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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十二宫》 第二部分
1969年10月12日,星期日(2)

作者:罗伯特·格雷·斯密斯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但结果,他却成了一名警察。

    托奇的搭档比尔·阿姆斯特朗年纪稍长,高个子,相貌英俊,会让人联想到早先热播的佩里·梅森电视节目中的保罗·德雷克。这个四十岁的警探棱角分明,下颌宽厚,头顶披覆着银色的卷发,有时会戴一副眼镜。他的颇具品味的工作装及银色短发恰好与一头黑发,瘦小精干的托奇形成对比。阿姆斯特朗有三个女儿,和托奇一样,他也尽量不让家人受到自己工作压力的影响。

    可近来,他们却很难坚持这一原则了。

    法医科的人将史坦恩身上沾满血迹的衣物取下,在每一件上都加了标签,接着把它们放在烘干灯下面。当这些衣物彻底干燥之后,便被摊开放着,彼此之间用黄油纸隔开,以免混杂。所有衣物都列在一张清单上,转交给负责保管死者随身物品的工作人员,这样它们可以得到妥善保管,以用于实验室研究。在案件告破之前,任何一件衣物都不可以被处理掉。在死者衣袋中找到的物品也分类存放起来。

    尸体被放在解剖台上,验尸官一边检查尸体,一边口述观察到的现象。尸体被放置在斜面金属解剖台上半部有光栅的台面上。在台脚处有一个倾斜的浅水池,水管在光栅下方延伸,有水持续不断地从管中流过。尸体的双臂置于台面两侧,一段圆木抵在肩胛骨下面,从而使胸部抬高,头部自然后仰。从天花板上悬下来一个麦克风,录下了验尸官口述的每一个字,包括对所有伤口状态及位置的精确描述。

    验尸官对法医约翰·李口述到:

    死者生前是发育及营养状态良好的白人青年男子,外观与所述年龄相符。头部形状匀称,黑发,发量较少,在太阳穴处更为稀疏。

    在头部右侧,有一处明显的,边缘呈锯齿形的,不规则形状的大面积子弹射入伤,此伤口处于右耳上方及前方的连带部位,伤口尺寸纵向为4厘米,横向为2厘米。

    创道内有延伸2厘米的组织发生了黑色改变。用探针检测得知,射入子弹水平向左穿透颅内组织,到达左颧弓的中央。死者面部有大量血迹。

    死者的伤口组织被取下,在显微镜下观察以寻找火药残留。验尸官在一张事先印好的男性人体解剖示意图(前/后面)上作着标记。

    在解剖时,需要Y形切开胸腹部,将胸腔的一块三角形胸骨取出。在检查过咽喉和颈部之后,验尸官会取出心脏和肺,并将主动脉扎紧。接着检查心脏,并将其置于一块黑色的切割板上切割下小块以便研究。随后,将肾脏,胰腺,肝脾及肠胃组织从腹腔取出。还要抽取血样,鉴定血型。最后盆骨及生殖器也要检查一遍。

    验尸官用注射甲醛的方法固定了小脑,随后用电圆锯切开颅骨,此时要十分小心,避免穿透大脑。撬开头盖骨时,颅骨内的脑膜仍旧粘连着。在完好无损地取出大脑,并用一台白色金属天平对其进行称量之前,需要研究一下大脑以及头盖骨的内表面。之后,从大脑上切下小块组织,以检查是否有任何异常。

    接下来便是助手的工作了。他放回内脏和各器官,并将那块三角形胸骨置于原处,这样便大致还原了尸体的内部形态。接着,他缝合了Y形切口,从耻骨缝起,直至胸部中央。然后将尸体用水清洗并用海绵擦拭,随后用一块黑色的胶皮盖住尸体,把它送回到了停尸房里。

    法医从尸体内提取弹头时要万分小心,因为枪筒留在子弹壁上的痕迹可以帮助找到射出这枚子弹的枪械。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医都会在弹头的尖端划刻下自己的身份标记。

    从史坦恩的身上,法医取出了一颗有铜覆膜的铅弹,这颗子弹已经破裂。四块金属碎片被装在一个薄玻璃纸袋中,纸袋随后被密封并签上了法医的名字。封盖上还注明了子弹被发现时的位置。

    鉴定结果:皮肤及皮下组织枪伤,头部伤。

    死因:头部枪伤。

    史坦恩的计程车被扣押在一个上了双重锁的房间中,接下来的两天里,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将继续对它进行检查。在车内找到的血迹全部呈O-RH阴性,正是史坦恩的血型。

    再过69天,史坦恩即将年满30岁。他当时就读于旧金山州立大学,为了挣足学费,他受雇于黄色计程车公司,每晚出车拉活儿。他甚至还卖过保险。在一月份时,他曾计划在完成研究生课程之后继续深造,读取英文专业的博士学位。他念高中时曾做过校报的记者,后来又在特洛克杂志社工作了一段时间。他强壮结实,很有力气,5英尺9英寸高的骨架承担着180磅的体重。他和妻子住在一幢绿色的维多利亚风格的老房子里,这座有许多房间的房子位于菲尔街1842号,对面就是那条通往金门公园的狭长的绿荫道。夫妻俩还没有孩子。

    大概就在五周前,史坦恩曾被两个持枪歹徒拦住去路。12天前,一个星期二的晚上,另一名黄色计程车公司的司机也遭到了抢劫。这会不会是凶手在开始真正杀戮之前的演练?

    

    1969年10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点,史坦恩档案中的指纹被送到了凶杀案调查实验室,与在车内收集到的显性指纹作了对比。那些血手印不是史坦恩留下的。

    指纹大致分为几类:平弓型,帐弓型,平箕型,平斗型,中心对称箕型,放射性斗型,双箕型和杂型。指纹中的细线叫做“嵴线”,“嵴线”之间的缝隙叫做“沟”,一般的指纹有约50个“嵴线”特征。“嵴线”构成的图案被称作“纹型”。不完整的指纹通常具有12个特征项,但对于碎裂的指纹,往往不能实现绝对匹配。一旦相似点不足12个,就需要听取专家“意见”了。

    托奇与阿姆斯特朗借助车内的行程记录器,定位了史坦恩在周六那天拉载过的每名乘客下车的地点,挨家挨户地敲门,最终找到了这些人中的三分之一。当天晚些时候,犯罪调查实验室的有关人员将过来采集他们的指纹,以排除他们是凶杀案嫌疑犯的可能。

    在犯罪调查实验室里,指纹专家鲍伯·达吉斯将在车上发现的显性指纹整理归类。当凶手倾身向前擦拭仪表板时,曾将右手撑在前后车窗之间的窗棱上,因此他的右手印便留在了上面。

    “右手中指和无名指”达吉斯写道,“2根手指上有8个特征项。血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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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7-10-22 12:10:08  IP:已记录  
  • 又是一部连环杀人案,好像一直没有破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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