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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点点头,继续讲:“方才说了,‘致知’就是通过知识的类推而达到全知。这个过程是怎样的呢?‘格物’使我们获得的知识虽然是零碎的,但毕竟是事物之理,我们当然不可能穷尽天下之物,但是可以由一事物之理推及其他事物,因为事不同理同嘛,这就是类推……嗯,这么说吧,不知你们是否有过这样的感受,一个问题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你想了许久,也翻了许多书,突然有一刻,心中一亮,豁然开朗,猛地就明白了。”
杨慧有,李智也有。
“这就是了。”朱熹说,“类推得多了,自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下就贯通了,从而认知全体,也就是‘万理’归于‘一理’。”
李智心中一动,从“格物致知”联系到调查唐仲友,似乎悟出了些什么,但一时又理不出个头绪。于是就问:“调查唐仲友属于‘格物’吧?”
“是的。”朱熹答。
“那么,怎么解释这件事与‘致知’的关系呢?”李智又问。
这个问题难度很大,最不好讲清楚的就是现实生活。朱熹沉吟片刻,道:“可以从两个方面说。首先,调查唐仲友,可以发现官员是如何对赈灾阳奉阴违的,是如何巧立名目、盘剥百姓、中饱私囊的,又是如何追逐功利而甘于堕落的,了解了其中奥秘,便可以推及其他赈济不力的州县官员,及时惩办贪官污吏、清洁地方、拯救灾民。其次,唐仲友之流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仁、义、礼、智,有伤天理,揭破这一层,不仅对其他人具有警示作用,告诫人们时刻注意不能背离‘理’,也可以使我们通过对这件事的亲身接触,加深对‘理’的亲身体验和认识。就我的差事而言,前一个方面更紧迫;对我自身的修养和学术而言,后一个方面更重要。”
“这么说,‘致知’就是‘格物’的继续了?”李智接着问。
朱熹答道:“从目标上来看,可以这样讲,无论是‘格物’还是‘致知’,要达到的都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们为什么要去‘格物’呢?为了‘致知’,不认识事物之‘理’,就不能进行类推,也就不能认识作为本原的‘理’。而人若不知‘理’,心就会被肉体欲望污染蒙蔽,心不纯正,拿什么来修身?人若没有德行,不讲人伦,当然也就谈不上齐家了。家都管理不好,如何治国?国一旦乱了,天下还有太平吗?所以,千万不能忽视‘格物致知’。不明白这一点,书读得越多,官做得越大,离圣人之道也就越远,于民于国的危害也就越大,最后一定会害到自己头上,家人也跟着受连累。”
“这个道理我知道,学以致用。”杨慧插进来。
“是的,这个道理就如同‘知’和‘行’的关系。”朱熹说,“‘知’和‘行’好比是人的两只脚,少了哪一个都不能走路……”
“还得一边长,一个短,一个长,走不快的。”杨慧在一旁捧场。
朱熹笑了——他是理学家,时常板着脸,严肃得很。“对,两脚同样长短。”他想了一下又说,“知和行相协调嘛,不能一个太强,一个过弱。但总要分出个先后、轻重,否则,人是迈不开步子走不了路的。从次序上看,知在先,行在后。为什么?因为只有懂得了道理才晓得应该去做什么,怎样做,也只有这样,路才走得通。比如,知道做官要守仁爱民,才有可能做一个清官能吏,这个官也才能做下去。从目的上看,行为重,知为轻。为什么呢?因为知是为了行,学习做官的道理,是为了做一个好官,替国家分忧,为百姓出力。学了许多知识而不去运用,明白了伦理道德而不去践行,又有什么用?”
“得,听您这一番教导,我们明白了为什么一大早就爬起来了,现在咱们就去‘格’唐仲友那个贪官,不是‘格’二三分,是‘格’十分。”杨慧半开玩笑地说。
朱熹朝前一指,“那就是唐仲友开的彩帛铺子,我们进去查。”
这一“格”还真是查到了不少东西。唐仲友利用地方最高军政长官的职权,通过这个铺子肆意捞取公家钱财,竟连装备士兵的武器也不放过,他将制造弓弦用的生丝,转到铺子里机织,然后再卖给官府,还用官钱从铺子中购买用品分发给营妓,剩下的东西又拿到另外的铺子出售。
“太贪婪了。”朱熹摇摇头,“拿笔来!”
杨慧铺纸、研墨。朱熹发出了第三份奏劾状。
“这回咬破果核了吧?”杨慧借用那个以吃果子来比喻“格物”的例子问。
“差得远呢,刚剥去皮,勉强吃到果肉吧。”朱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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