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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读的中国历史——揭开误解的面纱 抚摸历史的真相》作者: 罗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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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被误读的中国历史》 壹
错误理解

作者:罗文兴    出版社:中国档案出版社

    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错误理解

    朱熹说过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语出自他的《与陈师中书》:“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本是程颐说过的话,柏杨在他的《中国人史纲》中说:“中国对妇女的贞操问题,尺度一向很宽。像当过短期宰相的范仲淹的母亲,在范仲淹父亲死了后,即行再嫁,没有人对她轻视。到了程颐,才开始对妇女加强迫害,订立片面的苛刻标准,即男人可以随便再娶,妇女则绝对不可以再嫁。曾有人问他:“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程颐断然说:“绝对不能,有些人怕冻死饿死,才用饥寒作为借口。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是理学的另一特质,那就是对于牺牲别人生命或幸福的事,无不十分慷慨激昂。

    这里朱熹又提起,于是就有人认为,这是罪恶的朱熹提出的“反人类”的语言,因而朱熹就成了迫害中国妇女的罪魁祸首。于是就有众多的人骂朱熹,说他是封建卫道士,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刽子手。

    但朱熹所说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绝对不能理解为是朱熹针对妇女而提出的。朱熹的一整套理论学说可以用“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几个字代替他的思想宗旨,可以说他的学说是做人的哲学,是教导人做一个杰出的人、高尚的人、了不起的人、伟大的人……朱熹本人从没有针对妇女提出些什么具体要求,朱熹更没要求女性要比看待生命还重要的看待自己的贞操。这里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更主要是针对知经识理之君提出的,是高扬士人刚健挺拔的道德理性和节操意识。这里所指是一个男人的气节与骨气。“失节”重于“饿死”,“气节”重于“生命”,这涉及到一个人的人生关、生死关的问题,这是对男人的更高层次的精神要求。

    孟子提出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的至理名言。就是说,富贵不能扰乱我的心意,贫贱不能改变我的节操,威武不能挫折我的志向。只有坚持仁义之道、保持独立自主人格的人,才真正称得上是大丈夫。

    孟子阐述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表现了他对个体精神价值的认识。这一大丈夫精神,显示了一种藐视权贵的浩然正气和凛然不可侵犯的独立自主人格。这既是孟子坚守仁义节操的自我写照,又是对中华民族不畏强暴、坚守正义、刚直不阿、英勇奋斗等优良传统的概括和总结。孟子高扬的大丈夫气概,成为鼓舞人们为正义而英勇奋斗的精神力量,对后代许多刚直不阿、忠贞不渝的志士仁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可以说朱熹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与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经典儒家精神一样,都是针对知经识理的大男人提出来的。

    民族英雄文天祥就义以后,人们从他衣带中发现了其生前书写的“衣带诏”。诏文曰:“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这就是一个知经识理的君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明清之际的洪承畴倒是“饿死事大,失节事小。”所以他投降了,所以他背叛了国家,背叛了民族……所以他毫无节气可言,所以他成为了民族的败类。17岁的夏完淳坚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所以他没有失节。所以他和文天祥一样是杰出的人、高尚的人、了不起的人、伟大的人、令人敬佩的人……所以他是民族英雄……

    朱熹说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与孟子说的“生我所欲,义我所欲,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也”,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精神内涵是一致的。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一种崇高的品德与境界,是儒家思想中宣扬的自强不息与不畏强暴的精神与信念,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同流合污的高尚的气节,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大丈夫的骨气。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这些知经识理的男人正是坚持“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大义而成为不朽的人、伟大的人,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正是这种对信仰执着追求,刚强坚毅的浩然正气,不畏强暴誓不低头的气节,支撑起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

    所以,朱熹所说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中华民族精神财富中最宝贵部分,而不能片面误解为轻视妇女、灭绝人欲的封建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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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75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9-12 12:20:08  IP:已记录  
  • 老大,谁误读了史书了? 人家是没读过史书,而相信了戏说罢了。 读过正史的,知道了,自然也不会这么说。也不需要让您受累来说了! 可将人家没读过史书的说成误读,这从题目的立论来说,不但偏颇了,而且还不合逻辑啊! 老大未免有点俗套和哗众取宠了吧!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8-31 21:17:26  IP:已记录  
  • 很好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8-21 00:39:47  IP:已记录  
  • 不能为了反驳而反驳,而且很多是作者自己的猜测,居然用这么堂而皇之的标题,那不是误人子弟吗. 历史是人写出来的,确实,但是,要混淆是非篡改历史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焚书坑儒和文字狱都没有达到那么好的效果,袁崇焕那样的千古冤案百年之后也会真相大白,所以史书不能尽信但是大方向总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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