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字色: 选择背景色:
回书目 
[情爱话廊]
丈夫的回归无法消除我的屈辱感
口述:雨薇40岁医生
(雨薇思路敏捷、谈吐得体,时而反省、时而自嘲,不知不觉的,她的思路就左右了听者的思维。来倾诉自家先生“出轨”的女人大多无奈、悲切和张惶,从未见过如她这般胜券在握、成竹在胸的妻子。)
我们的相识在我工作的医院里。我是医生,他是病人。治疗结束,他就开始了追求攻势。
他的热情一度让我觉得很——荒唐,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嫁一个“乡下人”。我同母亲是因为特殊年代父亲的“政治问题”才被下放到那个外地小城的。我出生在一个家学渊源的知识分子家庭,生活在上海的西区,做梦都会想到“哈尔滨”的杏仁排,“老大昌”的鲜奶蛋糕。他,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世代都生活在离开这个城市还有一百多公里远的农村。虽然,他是个大学毕业生,因为生得俊郎洒脱,至少从外表上看不出是“乡下人”,我并不讨厌他也不歧视他,但与这样一个人恋爱结婚,总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他有一种完全出乎我意料的韧劲。从一开始追求我就高调进行。不管我答应还是不答应,反正他每天出现在我们医院门口。给我送早餐,等我下班。有几次等不到我,就直接闯去我的寝室,同伴们告诉他我不在,他说“没关系,我等她”。结果,室友们知趣地离开了,他居然一个人在我的寝室里坐了一夜。他主动给我打饭、洗衣服、拆被子,从来不避讳人。
年轻的我,从来不曾经历过如此执着、如此明目张胆的追求。与他的不顾一切的热情比起来,那个与我门当户对、青梅竹马的男友的追求显得那么平淡、那么无力。渐渐地,我对他似乎开始有一点感觉了。毕竟,他是英俊的,被一个英俊的男人炽热地追求着,作为一个年轻的女孩多少有一点虚荣的满足。
不过,在与他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就觉得我们不合适。不仅是因为我们的家庭背景、生活习惯和教养的不同,我发现这个人有非常偏激、自私和固执的一面。我提出分手,可每次我刚开口,他就脸色大变,不是跪下来求我,就是说,如果我不答应同他在一起,他就去自杀,从我们医院的最高一层跳下去!
为了追求我,他没有自尊、没有自我,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一点脸面都不要了”。他让我觉得拒绝他就是置他于死地。
现在回想,这场恋爱,虽然我是被追求者,他是追求者,但主动权却一直拿捏在这个不顾一切的男人手里。
我们结婚了。新房就在我单位宿舍里。没有家具和电器,没有酒席,只是双方亲友各自聚了聚。他的那个家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困窘,去过他在农村的家我才真正见识了所谓“一穷二白”。在同我结婚之前,他从来没穿过棉毛衫,同许多贫困的农村人家一样,他向来是把运动杉当棉毛杉穿的。结婚之后,他经常会问我:这件衣服你还穿吗,不穿的话送给我妹妹吧。那件东西你还要不要,不要的话给我们家拿去吧。并且,我们略微吃的好一点,买一件贵一点的东西,他就会提到他穷困的父母,弄得我心里也很难受,仿佛我们过好日子就是在犯罪。我总会想方设法省下一点来让他去接济他那个家。这样,我成了他们家人心目中的模范媳妇,他也成了家族的骄傲。
有了孩子之后,我发现他的自我感觉开始膨胀。经常斜睨着我说什么“一个女人生过孩子就完了,你不值钱了。我现在随便去找一个大姑娘、本科生都没问题,你呀,你这辈子就没花头了。”这类在他们农村或者司空见惯的言语在我听来充满了侮辱,他却浑然不觉地挂在嘴上。而且他越发自私了,孩子哭闹影响了他看书做事,他就冲我发脾气。有几次我因为单位忙,没能按时下班,他居然大发雷霆。最过分的一次因为我在医院加班,回家很晚了,又逢上生理期,我感到又累又饿又冷,他竟然没给我留晚饭,还不许我睡觉。阴阳怪气地说什么:单位里要升你做院长啊,那么卖力。
当时我就想到了离婚,可是我一提离婚,他就不让我上班,说要闹到医院去,说不活了。这样,我又忍下来了。
不久,我有了回上海的机会。先期回来的母亲给我打电话说:如果你一个人先办回来呢,手续简单,很快就可以办妥的。如果一家三口一起回来呢,可能会有点难度,时间要长一点。
我决定一个人先回上海,回去之后再想办法接孩子。
他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我的打算。不几天,医院里就有同事逗我儿子说:你妈妈不要你啦,她要一个人回上海啦。这样的话让我很被动。同时,他开始每天给我母亲打电话,要求与我一起回来,他诅咒、发誓,把追求我时的那一套又用上了。我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也有过错,有时候说话口无遮拦,毕竟他没有大的错误,家人也给他磨缠得失去了方寸,他又达到目的了。
结婚三年之后,我们一家回到了上海。通过我们家的关系,他进了一家很好的单位。不几年,他就地成了一个体面的城市人。他们单位里的都知道他有一个能干的老婆和家世显赫的岳家。谁也不知道他是地道的“乡下人”,他自己也特别忌讳这一点。
他白净的皮肤、得体的谈吐,甚至还博得了一些女孩子的好感。他不敢接受那些飞来艳福,但止不住也也有几分得意。
凭心而论,这些年来他总体还算是一个称职的丈夫。因为我的工作压力非常大,我又很好强,并且作为一个女性,在外科领域是没有什么天然优势的,所以我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相对而言,他的工作轻松很多。他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管儿子的学习和是生活,让我没有了后顾之忧。我们的经济条件大大地改善了,儿子聪敏懂事,上了重点高中。我很珍惜现在的日子。
从去年开始,我发现这个人有点不太对劲。以前他是一个很不修边幅的人,忽然变得喜欢打扮起来。并且,对以前从不涉猎的文学、艺术生出兴趣来。他开始听古典音乐,还捧着唐诗宋词看到深夜,说什么要在十年里达到正宗中文系毕业生的水平。
回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