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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大学之前我所做的最让自己骄傲的事情就是很顺利地把校花甩掉了。甩得相当彻底漂亮。在分手的那天我把她约到一个环境很幽雅的咖啡厅,在迷人的、没有声调的爵士乐声中,我拉着她的手,清晰地表达了三层意思:一是我根本不喜欢她;二是我看不起她;三是这辈子也不会有人真正地喜欢她。
我得承认我的分手演讲有些过分。我所表达的最后一层意思中甚至有很恶毒的诅咒意味,但是我想作为她曾经的男朋友,我有义务在分手的时候给她点忠告。她太漂亮、太性感,以至于没有人会在乎她外表之外的东西。这是所有美丽女人的悲哀。
当然我对她的恶语演讲其实也包含了一些其他的成分:在我们相处的时候,她背叛过我。其实那不是她的错,她脸蛋漂亮身材性感,当然有权利在我对感情不太用心的时候去引诱别人,并在我的面前表现出忠贞不二的样子。长期以来我甚至坚信她是世界上唯一特别的女人,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兄弟——应该是伪兄弟——醉酒后向我吐露了他曾经上过“校花”的床的事实时,这一观点才寿终正寝。“兄弟”没有错,因为他是个正常发育的男性;“校花”也没有错,因为她终究是个发育正常的女人。而在那时的我看来,只要是女人,就是有罪的,是从诞生开始便背负了的原罪,后天的一切努力都无从改变。错的是我,认错了对象,把自己置于这不尴不尬的境地。
其实总的来说,我们在一起三年来合作还是主流,对抗只是支流。在我还对女性有兴趣的年代里她几乎接纳了我的所有冲动。在这一点上,我很感谢她。所以我认为我的忠告是善意的,甚至是伟大的。
她听了我的分手演讲,竟然在抽了我一巴掌后哭着跑了出去。真是令人费解的女人。
我执意拒绝了爸爸想亲自送我去上学的好意。离开家去北京上学的那天,继母偷偷塞给我一个小纸包。我装作若无其事地把它塞进了衣服的口袋里。上了飞机后我打开看了看,是一块玉,碧绿色的,上边拴着一条红色的绳子——看样子她打算让我把它挂在脖子上。我无奈地笑了笑。她也想学电视剧里那些做作得有些令人肉麻的后妈,儿子到外地求学的时候,把她所谓的传家之宝偷偷塞给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儿子……想到这里我几乎就要呕吐了。
于是我随手把那东西塞进旅行包里,开始憧憬我的大学生活。那个北方小城里让我厌恶的男男女女们通通都见鬼去了。
其实让他们去见鬼,并不是诅咒他们,而是对他们最诚挚的祝福。魔鬼喜欢破坏,比起爱来,他们更喜欢仇恨,但是他们从不说谎,也不会背叛,比最虔诚的教徒还忠诚。
那一年,我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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