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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资开放式基金的获利方式主要有哪些?
投资开放式基金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利:
(一)净值增长:由于开放式基金所投资的股票或债券升值或获取红利、股息、利息等,导致基金单位净值的增长。而基金单位净值上涨以后,投资者卖出基金单位数时所得到的净值差价,也就是投资的毛利。再把毛利扣掉买基金时的申购费和赎回费用,就是真正的投资收益。
(二)分红收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基金会定期进行收益分配。投资者获得的分红也是获利的组成部分。
八、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
基金收益——基金收益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超过自身价值的部分。具体地说,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基金收益的构成——基金收益的主要来源有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等。
具体如下图:
由此归纳出基金收益的构成:
1、买卖证券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它合法收入。
其中,基金的资本利得收入在基金收益中往往占有很大比重,要取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入,就需要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全面的证券知识,能对证券价格的走向作出大致准确的判断。一般来说,基金管理人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掌握更全面的信息,因而比个人投资者更有可能取得较多的资本利得。
(二)分配方式
开放式基金分配可采用两种方式:
1、分配现金。即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再投资方式。再投资方式是将投资人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这实际上是将应分配的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人,其情形类似于股票的“送红股”。许多基金为了鼓励投资人进行再投资,往往对红利再投资低收或免收申购费率。
当然,不同基金将在各自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规定自己的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投资者应以其作为投资参考标准。
(三)分配原则
开放式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
1、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
2、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支付办法
支付现金时,由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或托管人汇至受益人的银行帐户里;
对采用“再投资分红”方式的,由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注册登记机构直接将可转换份额进行过户,划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小帖士:基金“有收益”就可以分红了吗?
不一定。这里需要考虑到基金面值的问题。
面值是分红不可逾越的底线。从基金会计处理的实务来看,“基金单位净值=单位面值+已实现单位净收益+未实现单位投资收益。”由于基金收益与基金净值是两个不同的会计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基金收益是从损益的角度进行考察,净值则是从某一时点上基金资产分布的角度进行考察。按照规定,面值是基金分红不可逾越的底线,基金不可能对面值以内部分的净值即基金持有人原始投资进行分配。
小帖士:什么是开放式基金的封闭期?
开放式基金的封闭期是指基金成功募集足够资金宣告成立后,会有一段不接受投资者赎回基金单位申请的时间段。设定封闭期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基金的后台(登记注册中心)为日常申购、赎回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可将募集来的资金根据证券市场状况完成初步的投资安排。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基金封闭期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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