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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这种习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怎么发生的呢?
后周太祖娶了四个老婆,都是二嫁的女人。被唐高宗立为皇后的武则天,原来也是太宗的“才人”。这些帝王都能容纳的事,曾几何时,乡里的小民,却要当做奇耻大辱。
记得在古书上曾读过“女多淫而妇多贞”这样的句子,当时觉得匪夷所思,但是现在愈想愈觉得有它的道理。
“未婚的女子有交朋友的自由,交几个也无妨。但是,只要嫁作妇人,就能够守贞。”这不是很开明的观念吗?
句子的出处已经不记得,倒是最近读到光绪年间出版的《黎岐见闻》,有一段话,十分近似——
“黎女外出野合,其父母亦不禁;至刺面为妇,则终身无二。”
连边疆民族,都知道婚前与婚后的分际,都能尊重一个少女婚前的自由,为什么汉民族后来反而发展得那么狭隘?
“完美跟破碎,没有一定的界限,全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有位朋友,指着她手上的镯子说。
那是一副有金、有玉的镯子。两条弯弯的翠玉,用纯金镶在一起。
“这原来是个完整的玉镯子,不小心打断了,玉好,舍不得扔,就用黄金接起来,不也挺美的吗?”她伸出手,摇了摇,又笑笑,“很奇怪,洋人见到,一定赞美得不得了,问我在哪儿买的;可是碰到中国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看一眼,就会露出个很奇怪的表情:哦!摔断了,接起来的。”又展示另一只手上的翠玉戒指:“瞧!摔碎的那一小块,磨了磨,镶成戒指,配成一对,不是比原来还美吗?”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最后强调的那句话——
“何必猜以前是什么样子?最重要的是现在的完美。”
也记得有一回逛古董店,看到个精致的小桌子。大理石的台面,玫瑰木的桌边,弯弯的维多利亚式桌腿,还有个隐藏式的小抽屉。
“喜欢吗?”店主说,“但是看清楚,有一条腿断了一截,所以一压就倒。Asis就是这样,别买了之后再后悔。”
“既然买了,就是认了,何必后悔?”我开玩笑地问。
“那可不一定。”他说,“有些人一眼看上漂亮,买回去,看腻了,就总盯着腿看,愈瞧愈不顺眼,最后拿来退。”
不知为什么,自从遇到那位离婚的女明星,我就常想起这个古董店的小桌子。
我那天因为钱不够,没买。再去,已经不见了。
我常想,如果我买了,我会自己去找块玫瑰木,慢慢雕个精致的桌腿,为它配上去,我会用木器专用的牛皮胶,为它黏合,再用砂纸慢慢搓磨。
然后,我要为它打上一层厚厚的水蜡,让那水蜡渗进新的桌腿,显出玫瑰木红色的光泽。
我会更爱它。因为它是我心爱而选择的,又是在我修护下而完整的。
我将只见它到我手上之后的完美,而不计较过往的一切。
“这小子,最混蛋。我们三天两头吵架,还动手,屋子里没一样不破的东西。三年不到就离婚了。……其实,四十年来,我常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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