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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女经》云:“能动而不能施者,所谓还精,还精补益,生道乃著。”另据《玉房秘诀》所载,黄帝曰:“愿闻动而不施,其效何好?”素女曰:“一动不泄则气力强。再动不泄,耳目聪明。三动不泄,众病消之。四动不泄,五神咸安。五动不泄,血脉充长。六动不泄,腰背坚强。七动不泄,尻股益力。八动不泄,身体生光。九动不泄,寿命未央。十动不泄,通于神明。”简书《十问》中也有类似的话:“一至勿星,耳目聪明;再至勿星,音气高扬;三至勿星,皮革有光;四至勿星,脊不伤;五至勿星,尻髀能方;六至勿星,百脉通行;七至勿星,终身无殃;八至勿星,可以寿长;九至勿星,通于神明。”(龙一吟,第111-114页)在中国人关于性的看法中,节欲的观念极为深入人心,有时,这种思想甚至会带上一点神秘天启的色彩。如庄子曰:“嗜欲深者,其天机浅。”无论是古籍还是民间都有大量纵欲伤身的恐怖故事。如“孙判官纵欲伤身”,“崔祖武绝欲临死获救”等等。《三元延寿书》载,春秋秦医和视晋侯之疾曰:“是谓近女室,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公曰:“女不可近乎?”对曰:“节之。”《元气论》曰:“嗜欲之性固无穷也。以有极之性命,逐无涯之嗜欲,亦自毙之甚矣。”《素问》曰:“因而强力,肾气乃伤,高骨乃坏。”《千金要方•房中补益》中则说:“善摄生者,凡觉阳事辄盛,必谨而抑之,不可纵心竭意以自贼也。”(龙一吟,第151-156页) 节制的思想深植于中国人的“养生经”中。苏轼《东坡志林》中写道:“养生者,不过慎起居饮食,节声色而已。节慎在未病之前,而服药于已病之后。”(龙一吟,第198页)
有时,节制的思想还要借圣人之名来加以阐释:“天生人而有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圣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贵贱愚智贤不肖欲之若一,虽神农、黄帝其与桀纣同。圣人之所以异者,得其情也。古人得道者,生以寿长,声色滋味,能久乐之,奚故?论早定也。论早定则知早啬,知早啬则精不竭。”(《吕氏春秋•情欲》,龙一吟,第158-159页)
下引言论可以说是节制思想的极致,这种思想的核心是一切都要“少”,而忌讳“多”:“故善摄生者,常少思、少念、少欲、少事、少语、少笑、少愁、少乐、少喜、少怒、少好、少恶行,此十二少者,养性之都契也。多思则神殆,多念则志散,多欲则志昏,多事则形劳,多语则气乏,多笑则脏伤,多愁则心慑,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忘错昏乱,多怒则百脉不定,多好则专迷不理,多恶则憔悴无欢。此十二多不除,则荣卫失度,血气妄行,表生之本也。惟无锅无少者,几于道矣。”(《千金要方•道林养性》,龙一吟,第202页)
如前所述,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男性应当节制性欲。如果性欲过度,就会伤及“阳”,丧失阴阳平衡。男人要避免多射精,因为会失了元阳,而女人的“阴”却没什么问题,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如果一个男人性交过度,女人要因之受责备——是她们诱惑了男人,使他们丧失了节制的定力。在《金瓶梅》中,男主人公对他的几个妾就是抱着一种又爱又怕的态度,好像女性的性欲对男性是一种威胁。
有些国外的研究者这样描述中国人的性观念:中国人总是能够享受性的快乐,而从不会有西方人那样的罪恶感。虽然中国人认为各种性交体位都是可行的和可以接受的,没有哪一种是不自然的,但是他们同时也认为男上女下的体位是做爱与宇宙秩序的相似之处,因为男为天,女为地。口交是允许的,但是口对男性生殖器的活动比起口对女性生殖器的活动得到较低的评价。因为在口对男性生殖器的活动中,男人从中不能补到阴,所以所得评价较低;口对女性生殖器的活动则得到较高的评价,甚至在男性作者所写的性指南中受到赞赏,因为它不仅为女性做好性交准备,而且能使女性产生出更多的“阴”,使男性从中受到补益。男性与女性肛交是允许的,因为男性从肛交和从阴道交中能够得到同样多的阴。男性手淫不太好,因为会损失阳精,但是女性手淫如果不是受到鼓励,也是被忽略不计的——还是出于同一个逻辑:男性的阳是有限的,女性的阴是无限的。中国人还认为,不论使用哪种性交体位,男性一定要尽量努力为女性带来快感,他应当在女性未得快感前控制射精。中国古书中写道:男性应当完全能控制自己的射精。在与女人性交时,他在十次中应当只有两三次射精。
此外,在中国传统的性规范中,同性恋受到容忍。30年代到过中国的西方观察家得到这样的印象:中国的公众舆论对同性恋现象完全冷淡,根本对它毫不在意,由于它似乎能够愉悦伴侣中占统治地位的一方,只要另一方出于自愿,那这类行为就不会造成任何损害。虽然同性恋性行为得到中国性规范的接纳,但是绝对的同性恋者却要受到谴责,因为他们不能生育子嗣,延续香火。人们唯一看不起和深表怀疑的是那些独身者或自愿放弃性交的人。
简言之,中国人对性持有相当开放和肯定的态度,虽然自清朝开始(一说是宋朝),公众态度日益将性视为隐私之事,在公众场所从不言性,但是对于深谙此道的人来说,性是一种可以使人身心愉悦、延年益寿的活动。一般来说,按照中国传统的性观念,在性领域中,任何行为都是可接受的,只要不是过度挥霍生命精力。在中国文化中,性既不是一件可怕的事,也不是有罪的事,它是一件有益于健康和人伦因而是很自然的事情。
既然中国古代的性观念是如此缺少罪恶感,如此视之为自然之事,为什么在当代中国性会陷入一种病态的压抑?为什么这个对性没有什么偏见的社会几乎到了“谈性色变”的程度?为什么对所有出版物的检查和自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难道说性在当代中国变成了一个与古代中国不同的东西,从天地自然变成了洪水猛兽?
可能的解释有以下三个:第一是中国古代性观念的改变;第二是从共产党创业之初延续下来的禁欲主义倾向;第三是中国文化中固有的以性为耻(而不是以性为罪)的观念。
有一些专家认为,中国人的性观念并非始终如一的,也并不是一直像古代那么自由、古朴的,而是向着压抑的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在清朝。阮芳赋开列的转变时间表还要早得多,他认为,中国人对性的态度在前4000年基本上是肯定的,但从1000年前(宋代,960年)开始变化,变得越来越否定、压抑。(阮芳赋,序言)
改变中国社会的性气氛的第二个重要因素是共产党的禁欲主义倾向。像所有最初因理想而聚集起来的党派群体一样,共产党成立之初也是十分强调其道德力量的。而道德领域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性规范。为了显示和保持其道德力量,共产党选择了一种严格的性规范,革命者群体内部有着极为严格的禁欲倾向。
斯诺在《西行漫记》中说,许多红军战士都是童男,他们对农家女极为尊重,因为红军纪律严明。军官全都不娶妾,也没有情人。如果一个红军士兵使一个女人怀孕,他就有责任同她结婚。尽管有许多反共宣传,“革命军队总是更偏向于过分的清心寡欲,而不是相反。”(转引自斯泰希,第148页)
斯泰希在其关于中国妇女状况的研究专著中也论述过中国共产党的禁欲倾向,她指出:“共产党家庭政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提倡严谨的性道德规范……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并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但是他们始终如一地要求把性活动限制在婚内,而从不允许人们的社会责任来干涉它。在整个革命时期,敌人总是把共产党人描绘为性道德堕落的人,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中国共产党对这种指责所做出的反应是公开把自己认同于比当代普遍盛行的标准更为严厉的性规范。……军队规定,侵犯妇女是犯罪行为,军队做出有意识的努力,抑制士兵的性冲动。”(斯泰希,第186-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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