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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西方的性文化基本上属于重精神轻肉体的文化,古代却是一个例外,可以被视为精神肉体并重的文化。福柯在划分与现代西方性观念不同的界线时,也常常是把古代地中海文化与古中国、古埃及、古印度相提并论的。例如,有一项对25位古代西方神学家的著作的研究表明,他们关注的问题有以下四个:第一,女性的“精液”对生育是否必需:盖伦(Galen)认为女性“精液”对于生育是不可缺少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不是不可缺少的。神学家对这两种观点莫衷一是,但他们都同意存在着一种女性的“精液”,会在快感高潮时分泌,虽然它不会决定是否生育,但是能使孩子变得更漂亮。15位谈到这一问题的神学家中有8位认为,妻子故意避免快感是一种轻罪,3位认为非罪。第二,丈夫是否应当将性交拖延到妻子“射精”之后再完成:4位神学家认为这是丈夫的道德责任,其他认为不必这样做。第三,夫妻是否应当同时射精:25人中只有6人提到这一问题。但6人都认为,应当努力争取做到这一点,因为这样可以提高受孕机会,还可以使子女更漂亮。第四,如果丈夫在妻子未射精前结束,妻子可不可以自己手淫达到快感:17位讨论了这一问题的神学家中只有3人禁止性交后手淫,14位允许这一做法。不赞成这一做法的3人提出的观点是:妻子独立的手淫防碍她与丈夫合为一体。(弗兰德林,第119-120页)虽然这些神学家的观点没有什么解剖学的依据,但他们还远远没有像基督教神学家那样以性为罪恶,反而会认为逃避快感是罪恶。
大致属于精神肉体并重的文化还有印度,印度次大陆的人对性的看法远比西方人正面。印度的性文化观念认为,性是从神那里来的,性唤起与创造性有关,与生命力有关。性除被视为生殖力之外,还被视为快乐、力量和奇迹的源泉。
伊斯兰文化对性的看法也比基督教对性的看法正面得多。它强调节制是美德。根据《可兰经》,一个节制的男性就是把性活动仅限于妻妾之间的男性。但是伊斯兰的性规范也有与基督教相像的地方。例如,在妻妾以外的性活动是有罪的,贞节很重要;通奸是罪恶,尤其是女性,要受重罚。如果女人通奸,要被关在屋子里一直到死,后来改为用石头砸死。但对女性通奸的反感更多来自女人是男人财产的观念,而不是对性活动本身的仇视。《可兰经》没有提出惩罚同性恋的要求。总的看来,伊斯兰文化是把性作为正面的事物接受下来的。
像这些古老的东方文化和西方古代文化一样,中国人的性观念对性持有基本肯定的看法。概括地说,中国的性规范强调以下两种观念:第一,阴阳和合;第二,节制欲望。
阴阳和合在中国古代性观念中占有重要地位,与中国人的观念形态有着深刻的关系。按照中国文化的观念,男女之间的微观关系与天地之间的宏观关系相似,男女两性的交合就像天与地的交合。阴道是云,精子是雨。云雨结合,天地交合,男女交合的结果就是生命的蕴育。因此,阴阳调合是生命之道,生存之道,它对于人的生命是至关重要的。
《三元延寿书》载黄帝言:“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又有:“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圣人不绝和合之道,但贵于闭密以守天真也。”另据《素女经》,黄帝问素女曰:“今欲长不交接,为之奈何!”素女曰:“不可。天地有开合,阴阳有施化。人法阴阳,随四时。今欲不交接,神气不宣布,阴阳闭隔,何以自补!”《千金要方•房中补益》则说:“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无女则意动,意动则神劳,神劳则损寿。若念真正无可思者,则大佳长生也,然而万无一有。强抑郁闭之,难持易失,使之漏精尿浊,以致鬼交之病,损一而当百也。”(龙一吟,第36-40页)
阴阳的思想是最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思想。一阴一阳,一男一女;阴不可无阳,阳不可无阴;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种观念的优点首先在于:性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被视为一件好事,而不是罪恶;是一件顺应自然的事,而不是违反自然的事。其次,这种性观念的一个副产品是,阴阳价值相等,不可以轻言孰重孰轻。采阴可以补阳,采阳可以补阴,两种方式同样都可以导致延年益寿。
采补之说是中国古代性文化的特色。《玉房秘诀》说:“御女欲,动辄易女,易女可长生。若故还御一女者,女阴气转微,为益亦少也。”又说:“若知养阴之道,使二气和合,则化为男子;若不为子,转成津液,流入百脉,以阳养阴,百病消除,颜色悦泽,肌好,延年不老,常入少童。审得其道,与男子交,可以绝谷九日而不知饥也。”(龙一吟,第101-105页)
采补之说可能是经验积累,但并无解剖学依据。应当说,这是一种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的假说,但是由于许多人信以为真,付诸实践,年深日久也就形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信念,或一种行为方式。要想理解中国人的性观念,其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文化尽管强调阴阳和合,男女平衡,但是即使在古代假女子之口吻所写的性指南类书中,大多也是以男性为主体,以女性为客体的。这一点在节制的观念中看得就更清楚,所有有关节制的说法都是以男性为主体的。虽然这一点与中国古代性观念以男子的性是有限的、女子的性是无限的看法有关,但这些讲阴阳和合的古籍常常更偏向以男性为主体却是无可置疑的事实。
除了阴阳互补的思想之外,在中国人性观念中同样占有重要地位的是节制欲望的观念。福柯曾注意到,在古希腊,人们也很重视性活动的节制,而不重视哪种行为对,哪种行为错。所以严格地说,中国和古希腊属于同一种性观念类型,近现代西方的性观念则属于另一种性观念类型。
中国古籍中有大量关于节制欲望的论述。《三元延寿书》中记载,素女曰:“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五十者,二十日一泄。”“人能一月再泄精,一岁二十四泄,得寿二百岁。”(龙一吟,第36页)按照现代各国对一般人性交频率的调查统计,大致都保持在平均一周两次上下。中国古籍中所提倡的却是一月两次,应当说是非常强调节制的。
中国式的节制观念不仅包括性交频率不宜过高,还有节约精液的思想。这种观点认为,精液是男性身体中的精华,应当厉行节约,不可轻率抛洒。“仙书云:阴阳之道,精液为宝,谨而守之,后天而老。”(《三元延寿书》,龙一吟,第151-152页)“夫阴阳之道,精液为珍,即能爱之,性命可保。”(《玉房秘诀》,龙一吟,第127页)在这里,保精被提高到保命的高度。
如果说节约精液的思想其他文化中也有,那么中国古代房中术中的“还精补脑”之说却是我们祖先的独创。“还精补脑”说的理论解释是这样的:“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景岳全书》,龙一吟,第131页)这又是一个完全没有解剖学依据的假说,流露出一派天真古朴的风格。按照这一主张,男子在性交时应当闭精不泄,即所谓“动而不施”。固精则可保气,保气即可益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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