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字色: 选择背景色:
回书目 
激情多伦多
“在多伦多体育馆场外,米高积逊、麦当娜等巨星之旁,有一张小相,是一个身穿珠片衫兼珠片裤的男歌手,那个人正是区区在下。”
刘德华是属牛的,他是一头犟牛,就是靠了这股犟劲,他把在别人眼中的不可能变成了事实。
从1990年到1992年,仅仅三年功夫,他的名字就由“不务正业”、“瞎唱”上升到歌坛“三剑客”。
这不能不说是他在自己演艺生涯中创下的又一个奇迹。
时隔多年后,有记者问刘德华“你开始唱歌时,很多人批评你根本不会唱歌”。
刘德华这样回答:“上无线训练班的时候我唱歌的分数就是排在前面的。
演完《神雕侠侣》,无线捧我,让我在选香港小姐时表演(唱歌),大家在电视上看到我唱歌,很多唱片公司就找我。
我没出唱片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唱歌‘厉害’,到我出唱片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唱歌不‘厉害’。
就像香港小姐,你没参加比赛的时候,人家都说你长得蛮漂亮的,可是你拿了冠军之后,人家都觉得,你的样子,好像不够吧?
香港很重要的一个电台的老板从来就不喜欢我的音乐,我每年都请他听我的演唱会,但是他直到2001年才来,看完之后,他跟我的监制说,原来刘德华真的会唱歌。
他知道我唱了十几年,但是他从来没有试过去听。”
刘德华到底会不会唱歌,只有听了才知道。
刘德华当然希望有很多很多人听自己唱歌,可是,这个“很多很多”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多到什么程度才算“很多”呢?
当时的香港还没有回归,仅靠在香港开演唱会,观众再多也多不到哪里去。
因为香港就那么大,人也就那么多,若不想办法往外拓展,就算是红遍香港也不过就是那么红了。
这是当时的每一位香港歌手都很明白的现状。
因此,此前香港极具影响力的徐小凤、谭咏麟等,也经常寻找到外地演出的机会,以扩大自己的影响。
已经红遍香港的刘德华自然不满足于仅仅红遍香港,在他心底的潜意识里,肯定有一个强烈的愿望,那就是红遍全球!
他不是一个狂妄的人,他当然不会说出这样狂妄的话,即使有人问他,他也不会这样说。
但是,让地球上所有的华人都来听自己唱歌,这才能算是“很多很多”吧。
把这样的愿望表达出来,那是不为过的。
别说是处在演唱事业高峰期的刘德华,任何一个有点名气的歌手,都会有希望自己的事业达到最高端,红遍全地球的想法,“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这个道理谁都懂。
要把事业做大做强,呆在香港凭空想象是不行的,天上不会掉馅饼,刘德华必须为自己的影响力造势。
一日,他突发奇想,决定远征加拿大,到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举办一场他的个人演唱会。
说起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到过加拿大的人可能都有印象,这座能够容纳50000多人的大型体育比赛场馆,除了具有世界头号性感明星的麦当娜,凭着她的演唱实力或者说是个人魅力,曾在这里举行过商业演出并获成功外,即便是西方国家的歌星,敢在这里一展歌喉的也是少之又少。
而香港的歌星,包括徐小凤、谭咏麟等人到多伦多去演出,也不敢有进军天虹体育馆的奢望。
因为,到这里演出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即使卖出10000张票,也不过坐了体育馆的一角而已。
扣除场租、往返机票、各种开销……
别说赚,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连自己的声誉都要掉价。
前面说过,刘德华是属牛的,“初生牛犊不畏虎”,他偏要与自己“过不去”,偏要当第一个到天虹体育馆“吃螃蟹”的亚洲歌手。
他的演出会成功吗?
朋友们都为他捏一把汗。
但是,在刘德华的心里,他为自己定下了惟一的目标:这场首次在异国他乡举办的个人演唱会只能成功!
因为这次的演唱会,可以说是一次尝试,这个头开好了,以后再到其他国家举办这样的演唱会就有经验了。
因此,他与他的演出班子把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得十分细致,对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都想好了应对措施,确保演唱会万无一失。
刘德华是聪明的,他当然知道即便加拿大的华人再多,也不可能卖满50000张票。
到时候如果空座太多,既影响自己的演唱情绪又影响观众对自己的崇拜心理。
由此,他与他的一班演出人马反复商讨,最后决定把天虹体育馆隔出一个15000座的看台,这样一来,他对自己这场个人演唱会的演出效果就有把握了。
1992年春天,票价高达88加元(约合港币600元)的《刘德华SKYDOME传情达意演唱会》在加拿大多伦多的天虹体育馆正式开唱了。
回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