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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芥末酱:热播剧《欲望都市》精华浓缩卷》作者: 莎拉·邓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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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爱情芥末酱》 第一部分
《爱情芥末酱》 我也必须跟他结婚

作者:莎拉·邓恩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

    我不认为新的讯息有何助益,光是他说的这些就足以让我坠入地狱的深渊。我的意思是,女人若能被男友称为“毒品”,那她在床上的表现一定比我厉害许多。并不是说我和汤姆在这方面有什么大问题,只是我个人认为不需要互相讨论的性,就是美好的性爱。只要是我不满意,我都会讨论。我常希望自己是街上那些看似没什么深度的人,虽然他们可能是有的,而且走在街上又何需显现深度?我想你知道我说的是哪种人,那种不去思考人生大道理的人。

    当男友或丈夫为了外面的女人离开你的时候,你会说:“性不是重点,令我难过的是他的欺骗。”但以我的情况,我的问题真的是性,这是我从头到尾都很清楚的。一直在气他的欺骗,其实偏离主题。

    安德瑞离开后,我逐渐把事情拼凑起来,回想汤姆说要加班的那些晚上,周六好几次长达六小时的壁球比赛,以及周末的出差。这是一种自我虐待的智力练习,但我仍然拼命地想。害我心里滴血以及让我从梦中惊醒的,永远都是汤姆和凯特在一起、汤姆和凯特正在做爱的画面。

    我不断地想。想像中,我提早回家,打开大门的锁,上楼,打开公寓的锁,把皮包放在玄关的桌上,踢掉鞋子向卧室走去,抓到他们正在床上做爱。我惊叫着转身跑开,跑下楼、跑出大门,一来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都是这样做的,二来我想看看汤姆会不会跑出来追我。

    在我的幻想中,汤姆对我还有起码的尊重,他抓起大毛巾包住身体追着我跑出大门,一边叫嚷:“我的天,艾莉森!事情没有你看到的那么严重!”

    我不断地在脑中重演这一幕,到最后我被自己烦到连跑都不想跑了,我只是走进卧室,像格温妮丝·帕特洛在电影“双面情人”(Sliding Doors)里那样,一脸厌恶地看着床上的他们;唉,那不是“像”,根本整个场景都偷自那部电影。虽然如此,我仍认为我有进步了。

    我意识到,我正处于把性看得太重要的危险边缘。(而我也悄悄地怀疑,可能真的是因为我把性看得太重要了。)我常想,如果我有比较多的经验,例如曾经多跟几个人上床,情况应该会好很多。我会有比较多的参考值。问题是,我偏偏没有。我不想跟你说我跟几个人上过床,我只能说少于五个。多于一个,但少于五个。

    但既不是四个,也不是三个。

    

    事情会出问题,部分原因是我当处女太久,久到非常的荒唐:二十五岁,足以被归入怪胎一族了吧。而且,要不是心理治疗师劝我把这个障碍解决掉,我说不定还守身如玉呢。

    “你几时决定守贞的?”我当时的治疗师西莉斯特在我终于告诉她之后,问我。

    “十三岁的时候参加暑期宗教营,我在那里发誓结婚之后才有性行为。”

    “对谁发了誓?”

    “对上帝。”

    “对上帝。”西莉斯特在黃色拍纸簿上写下来。

    西莉斯特把协助我摆脱宗教信仰,当成她的治疗目标。这样说好像有点断章取义,她并不是反对我相信上帝,她只是不希望我的自由、我的选择或性生活这类重要的事,因为信仰而受到阻碍。问题是,上帝就是在你决定这些事情的时候产生作用啊。宗教就是,你放弃俗世一些好玩的乐趣,换取“不再害怕死亡”这项恩赐。

    “十三岁时觉得很正确的誓言,二十五岁时或许应该重新评估。”西莉斯特告诉我。

    所以,我们开始重新评估,来来回回。西莉斯特拿它跟古巴雪茄的禁运相比较——那在六○年或许有点意义,可是现在?算了吧。那么跟柏林围墙的倒塌比较?或莫斯科红场的麦当劳?说老实话,我哪里需要她费这么多口舌说服我。自从高二那年,兰斯·贝特曼把手伸进我的长裤里面,我就已经想做了,只是我一直延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是在等新婚之夜;即便到了后来,那种等待变得可笑,甚至越来越不可能,我仍然痴痴地等。

    那天晚上,我告诉我的同性恋男友吉尔,我终于决定跟他上床了。我说,我跟治疗师讨论过,认为十三岁时的誓言,二十五岁时并不适用,而既然他是我的男友,理所当然应该由他来结束我的处女生涯。我甚至在前去找他的路上买好一打保险套,认为他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兴奋到一把将我推倒在厨房的地板上“为所欲为”,或许不会连炒十二次,至少会依照保险套外包装的购买建议那样,起码做个三次。

    然而,吉尔先生并没有一把将我推倒在厨房地板上。他镇定如常地坐在椅子上,拿新买的猪鬃刷将他的皮鞋刷得闪闪发亮,一边告诉我,他要想一想。他觉得好像不是轮到他上场。

    我真希望能向大家报告,我立刻说出一篇大义凛然、残酷伤人的话,而且当下便愤然与他分手;只可惜情况并不是这样。我手上有一件大工程,必须这个男人的帮忙才能完成。在这方面,我是非常讲求实际的。我绝不会因为电线出了点小问题就把一台还能用的果汁机丢掉。光是想到必须重新找出朋友的名单,还有朋友的朋友的名单,划去条件不合适的人,重新开始每星期一次、接着每星期两次、然后每星期三次的约会,最后向他说明我还是处女,然后看着他尴尬的想尽借口唯唯诺诺地说他还不想这么认真(跟年已二十五岁的处女上床,不可能不认真),然后手足无措地退向门口;这一切,实在非人所能忍受。

    所以,整理好电线之后,同性恋吉尔跟我上了床,我不仅没有离开他,我们还多相处了八个月,倒不是我被炒得脑袋浑浊,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想,既然跟他睡了,我也必须跟他结婚。


 回书目 

   共有2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2-11 12:26:58  IP:已记录  
  • 早就买了这本书,挺有意思的。或许爱情就是这样!
  • 评论者:bluetea527  评论时间:2007-03-21 12:24:14  IP:已记录  
  • 有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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