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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芥末酱:热播剧《欲望都市》精华浓缩卷》作者: 莎拉·邓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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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爱情芥末酱》 第一部分
《爱情芥末酱》 芥末酱事件

作者:莎拉·邓恩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

    汤姆每到睡前就要读几首,想当然地,他也因此而毫无做爱的兴致。有时候,他会大声念给我听,我当时还觉得很贴心,因为我们通常各自看完书就倒头大睡,并不常念给对方听;只是,我现在难免怀疑,他读诗给我听的真正目的,其实是想浇熄我做爱的兴致。这些诗总是带来无法想像的沮丧,例如:“恍若朽木/半埋于土中/我那未曾开花的生命啊/已然哀伤凋零”。

    就这样,我坐在床上,拿着一杯酒、翻着死亡诗集,尽最大努力不要去想汤姆,或汤姆与凯特,或汤姆与凯特正在做什么,以及他们是不是正在做那件事,突然电话响了起来。

    我的心跳得半天高。

    我让答录机接听。是尼娜·皮布尔用手机打来的电话,她也是今晚的客人。她对着答录机说:“艾莉森,我只是要告诉你,男人们终究会回来。”2

    那天晚上,汤姆在电话中的最后一句话是:“别把这件事写出来。”

    他认为我可能会把芥末酱事件、晚餐聚会和那通电话,写入我每星期七百字的专栏。我念大学就开始写专栏,到跟汤姆分手的时候,已在这份有点另类的《费城时报》刊载多年。《费城时报》跟纽约格林威治区的《村声》大同小异,只是我们在费城而非纽约,所以经营很困难。

    我有个朋友艾瑞克,他在费城长大但现在住曼哈顿。他说费城这个小地方,小到连新闻主播都算是名流。艾瑞克总是把真话说得一针见血,让人无比沮丧。

    可是,我好像无法不写到汤姆。我的专栏常会写到他,不能没有交代就突然消失;我会据实以告。然而这会牵涉到几个原则,还有一个问题。首先,这种分手方式太令人难堪;这是我挂上电话那一刻的感觉。如果不是一屋子人当场看到我被抛弃的方式,我认为我很可能会把故事稍作更改,让汤姆的行为不那么伤人。

    这不是要保护他,而是保护我自己。

    另一个问题则是,我该怎么写。我怎会跟这么差劲的人在一起?这幅拼图骤然间失去太多块,即使我搞得清楚,也没办法在专栏里交代,这个我完全不了解的人为何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读者更会看得一头雾水吧。这些是原则性的问题。

    特殊的问题则为:汤姆是律师,他已经明白地要求我不要把这件事写出来,我如果明知故犯,会不会吃上官司?根据我的经验,许多作者一天到晚担心他们写的东西会被告上法庭,那些忧虑多半是无中生有;但是,以我的情况,可能性非常大。尤其,专栏里用的都是真名。我没办法另外取名字,我会搞混。而且个人的背景细节也都几乎没有更改。教人写作的书总是千叮万嘱:“认得出来的细节”务必改写,但我就是做不到。

    有件事我要先说明,早在波姬·小丝演出“我爱苏珊宝贝”(Suddenly Susan)那部电视喜剧,对通俗文化造成冲击,并使得描写单身女性日常生活的专栏变成既无聊又愚蠢而且了无新意的陈腔滥调之前,我已是写这种专栏的作家了。而当这类专栏大行其道的时候,我当然更没有停笔的道理。

    我常想,如果我在容易受影响的文艺青年时代,有幸认识以机智诗和短篇小说闻名,并且在一九六二年获得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的多罗茜·帕克(Dorothy Parker),我应该会以她作为我的偶像。可是,我在亚利桑那州长大,我们那里看不到常常刊登帕克女士文章的《纽约客》,我们只有后来编剧并导演了“西雅图夜未眠”以及“电子情书”这些电影的诺拉·依弗朗(Nora Ephron),所以我只好以她为偶像。不过,后来我发现多罗茜也是诺拉的偶像时,真的非常高兴。

    不幸的是,像我这种人想要成为多罗茜·帕克,或甚至诺拉·依弗朗,都非常困难,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仅不是犹太人,我甚至是犹太人的对立方。我家是基督教福音派,相信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例如反酒、反赌、反堕胎、反同性恋、反色情散布,坚定维护家庭价值等),是一群既缺乏喜剧细胞而又毫不知性的人。我们甚至没有自我憎恨的传统,即使大家都希望我们赶快憎恨自己。

    众所周知,大家都讨厌基督教福音派,而且是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大家都讨厌“基本教义运动”,讨厌在电视上传福音的杰瑞·法威(Jerry Falwell),讨厌热情献身教会的人,讨厌厢型车后一只小银鱼的图案,大家也讨厌办公室里那些发型怪异的人,因为他们不肯违背教义,从不拿钱放在大碗里共赌球赛的胜负。其实,发型怪异的大多是摩门教徒。只是大家都把摩门教徒当成不讨人厌的超级基督徒。事实上,只有摩门教徒和基督教徒认为摩门教徒不是基督教徒。几年前,我母亲打电话给我,说我家隔壁搬来了一家摩门教徒。

    “他们有没有健身用的弹簧床?”我说。

    “你怎么知道?”我母亲大为惊讶。

    “摩门教徒喜欢健身弹簧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不管怎样,我母亲和她隔壁的异教徒成了好朋友,她们交换食谱之余,就是拼命但毫无功效地向对方传教,设法要对方改信自己的宗教。这就牵涉到并非出生就是教徒者经常会问的问题:“如果我中途不信,会怎样?”当然,他的传教者一定会既严肃又痛苦地对他说:“那你会坠入永恒的地狱。”即使明知这是一派胡言,听来还是让人心慌意乱。

    除去这个,从小我就知道,跟基督教福音派有关的事情都不好玩。在高中的青年会里,不管做什么,我们中间都有同学会说:“你看,我们不喝酒,也可以很好玩啊!”当时我已开始怀疑,喝酒、嗑药、上床一定比不喝酒、不嗑药、不上床好玩许多。当然,我现在真的知道了。

    你或许会想,既然我是基督教福音派,怎么可以未婚同居。事实是,我不当基督徒已经很久了,大概从上大学以后吧;虽然到我二十多岁都还有些后遗症,像是我们老是喜欢穿粉红色的两件式毛衣,以及怎么弄都难看到不行的发型。

    回想起来,如果我曾坐下来仔细思考,我会在进大学之前就“弃明投暗”。因为,身为基督教福音派,在大学里念书会碰上很多高难度考验。真实的情况是,当你乖乖坐在一旁,想要做个好基督徒兼好学生时,你周遭的每个人都忙着抽烟喝酒、试吃各种具有迷幻效果的蕈菇,不然就是埋头实验自己是不是女同志,或者在春假时,研究把果冻放在陌生人的肚脐或身体的哪个部位最好吃,这种时候日子是很难过的。

    尤其,当这个基督教福音派就读的又是常春藤名校(例如我),你不只必须做个好基督徒,还必须是个聪明的好基督徒。你不加入在宿舍地板上反复进行“学校该不该教演化论”的辩论当时一位代课教师史考普斯(J.Scopes)因为在课堂上教授达尔文的演化论,违反了当时此州的法律,因而被判有罪。;只想着该拥护哪一边,也不知道自己想当怎样的人。何况,你也很不想跟其他的基督徒围成小圆圈,一直思考那些没有答案的问题,最经典的例如:上帝能否创造出它也举不起来的磐石?它能把白猫变黑、把方形变圆吗?或者更实用的,怎样才不算处女?


 回书目 

   共有2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2-11 12:26:58  IP:已记录  
  • 早就买了这本书,挺有意思的。或许爱情就是这样!
  • 评论者:bluetea527  评论时间:2007-03-21 12:24:14  IP:已记录  
  • 有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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