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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宦官:王春瑜精选集》作者: 王春瑜 杜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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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明朝宦官》 第二部分
《明朝宦官》 郑 和(1)

作者:王春瑜    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

    第三章明朝主要宦官传

    一、郑和

    郑和,(1371—1434[?])云南昆阳(今云南省晋宁县昆阳镇)人,回族。原姓马,曾祖父叫拜颜,祖父、父亲都叫哈只;哈只是阿拉伯语“naji”的译音,意为“巡礼人”。大概郑和的祖父、父亲都曾到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去朝过圣[1],也就是巡礼,因此颇受地方百姓尊重,干脆叫他们哈只了。不用说,郑和一家都信奉伊斯兰教。洪武十五年(1382),郑和的父亲病故,抛下十三岁的他和另外五个兄弟姊妹。郑和本人除信伊斯兰教外,对佛教及民间崇奉的神,如东南沿海的海神天妃,也并不排斥。

    大约就在其父去世前不久,他因某种机缘入宫当了宦官,叫他三保,侍候燕王朱棣。在靖难之役中,他跟随燕王征战有功,擢升为太监,赐姓郑。其间的详细情形,无确切可靠的史料记载,人们至今并不清楚。

    郑和至今仍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与他的下“西洋”,成为杰出的航海家,是密切相关的。所谓“西洋”,是明朝人的地理概念,他们以婆罗洲为中心,婆罗洲以东的,称东洋,以西的,称西洋,“文莱,即婆罗国,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2]。郑和航海所经之地,大部分在婆罗洲以西,所以一般通称“三保太监下西洋”。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什么?几百年来至今,史学家们聚讼纷纭,并无定论。我们倒不如相信《明史·郑和本传》的说法,以免把问题复杂化:“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而中国历代帝王,向来以天之子自居,把自己看作是世界的中心,在他们有了强大的国力基础时,总要扬威四海,与所谓“四夷”各国建立盛大的朝贡贸易关系。朱棣更是这方面的典型。看来,他派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仍在于此。

    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是永乐三年(1405)七月到永乐五年(1407)十月。他建造了不少大船,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这次首航,郑和率领将士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大海船二百零八艘[3],带了大量金银钱钞。船上有航海图、罗盘针。这支航行队伍航船的体积之大、设备的先进,在当时的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郑和与副使太监王景弘从苏州刘家河(今江苏太仓东浏河镇)出发,泛海至福建,继由福建五虎门扬帆,首先抵达占城(越南南部),遍历爪哇(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暹罗(泰国)、满剌加(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苏门答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南巫里(印度西岸的Malabar)、古里(印度西岸的科泽科德)、锡兰(斯里兰卡)等国。据《明史》本传载,他沿途“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在经过旧港(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巨港)时,原籍广东的海盗陈祖义,剽掠海上,横行无忌,公然来抢劫郑和的船队,郑和下令将这股海盗打得落花流水,活捉了陈祖义,带回中国,献俘于朝,被斩于都市。从此海道安宁,“番人赖之以安业”[4]。朱棣对郑和的这次远航,非常高兴,因为各国使者也随船来朝拜。朱棣一一赏赐,并对郑和等予以表彰。

    永乐五年(1407)十月至永乐七年(1409)七、八月间,郑和第二次下“西洋”。这次航行,在时间上,紧接着第一次下西洋,回国不久又出发了。当然,这与需要利用东北季候风也有很大关系。这次航行所至之地有占城、爪哇、暹罗、苏门答腊、南巫里、古里、柯枝(印度柯钦)、锡兰等国。

    永乐七年(1409)十月至永乐九年(1411)七月,郑和三下“西洋”。这次船队由四十八艘船组成,先后到达占城、爪哇、满剌加、苏门答腊、锡兰山、小呗喃(疑即小葛兰,印度奎隆)、柯枝、古里;暹罗、南巫里、加异勒(印度半岛南部东岸)、甘巴里(印度科摩林角)、阿拨把丹(印度半岛南部东岸)等国。这次航行中发生了一件不无遗憾的大事:郑和在返航途中,再次经过锡兰时,国王亚烈苦奈儿引诱郑和到该国,索金币,并发兵抢劫郑和的船队。郑和见锡兰兵大队人马已经出发,国内空虚,便率领二千余人,出其不意地攻破了锡兰都城,活捉了亚烈苦奈儿及其妻子官属。抢劫郑和船队的锡兰兵闻讯后,还军自救,又被郑和等打得落荒而逃。后来,郑和将亚烈苦奈儿等带回国,献俘于朝,朱棣宽大为怀,将他们都释放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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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4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6-07 21:52:48  IP:已记录  
  • 对朝鲜这种不知好歹 读了圣人之书还不分是非 对地震幸灾乐祸的蛮夷之邦 有必要跟他们讲客气吗?
  • 评论者:匿名  评论时间:2007-03-22 14:08:31  IP:已记录  
  • 讲得好,本来还想去拜谒智化寺的,原来是这么一个丑陋家伙的家庙,决定不去了。佛教与这种无耻之徒有联系,真是佛教的耻辱!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7-03-08 15:57:52  IP:已记录  
  • 讲的还可以,只是摘录的太多,特别影响读者的阅读兴趣,这种写法的书不会太火,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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