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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的上海租界,既是梦想实现的年代,也是创造神话的年代,常啸天和林健兄弟俩从此发迹!
常啸天仗了有些英文底子,加上善交际肯表现,同外国人打交道比老汪更胜一筹。很快,他就赢得了法国人的注意,接手了风雷堂,在法租界声名日响。林健是他最强有力的支持者,他枪法精妙、心思缜密,不断扫平敢于作对的小帮派,在租界,提起他的名字,帮派中人个个变色,风头无人能比。新鲜出炉的两兄弟,联手巩固地盘,汪铭九留下的生意,只沉闷了半月有余,又兴兴旺旺地发展起来,而且势头比以往更为红火。在洪门内,常啸天分量自然越来越重,名声也越传越广,成了小兄弟们争相效仿的偶像。
当然,这一切也要得益于闫森不遗余力地提拔。他看到财源又滚滚自租界而来,新提携的年轻人如此得力,自然喜出望外,常挂在嘴边一句话:“阿天这小子,天生硬是吃这碗饭的!”
不到半年,一种说法已经在门中流传开来,闫爷要选常啸天做接班人。
闫公馆。
常啸天腰板笔直陪坐在烟榻旁,军人作风总是让他显示出格外的气度,洗耳恭听的姿态又让那躺着的老人觉得很舒服。
闫森喷出一口烟来,笑道:“什么斧头帮,也敢借个洪字说话!早看出周老大这小子不是他妈个东西。他放纵手下跟你作对,就是没把我闫森放在眼里。只管灭他,事不怕大,有我!”
常啸天总是能感受到闫森的重视和放任,迄今为止,他也从未让他失望过。如今在闫府,常啸天可以长驱直入,不用通报,而且经常留饭。闫森愿意在这间装饰考究的烟房里招呼他,也是亲近的表示。吸鸦片这种时尚的事情,常啸天却始终提不起兴趣,他只做生意不沾唇,闫森也不勉强。常啸天看得出来,闫府上下正把他视作新宠,在他面前毕恭毕敬,背地都在悄悄议论着他。他们都以为他也许会是未来这里的一个新主人,因为老爷、夫人显然都拿他不当外人,而大小姐一见他就恨不能有个地缝儿钻进去的模样,更是招人怀疑。
从烟房走出来,常啸天深深呼吸着新鲜空气,突然看见一个身影匆匆离开。
“阿三!”他高声招呼。
阿三止步,慢腾腾转过身来,眼睛却瞅着地下:“常堂主,有事吗?”
常啸天大步走过去:“有事!找你几天了,一直见不到人,我还以为闫爷把你派出去了呢!”
阿三现在最不愿意见到他,巴不得躲得远远的永远不见才好:“常堂主,有事请吩咐!”
常啸天一巴掌拍向他肩头,把个阿三震得吃惊地抬起头来。常啸天似笑非笑:“什么时候这么客气起来。常堂主?叫起来不拗口吗?为什么不叫天哥,你以前不这样啊!”
阿三不好把手挪开,只道:“不同以前了,按规矩是该这么称呼的!”
“规矩?对了,你入门比我早十年,讲规矩我讲不过你。”常啸天笑意加深,“不过,我倒觉得好像是在那天的宴会上,有人敬了我一杯酒,你小子便不爱理我了!”
“不要乱讲!”阿三像被剥光,直着脖子喊了一嗓子,便醒过腔,脸像煮熟的虾,“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常啸天站在台阶上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未止狠狠搂住阿三,拉他前行,边走边耳语道:“你的心思我刚刚才知道,兄弟间可别搞出什么误会。告诉你,我有女人!而且,有个秘密不妨对你说,我不喜欢太瘦的女人。”
说完,松开阿三,声音转大:“用得上我,只要老弟一句话,到时候我助你一臂之力!”
阿三傻了。
常啸天掸掸大衣又拍拍手:“说完了,信不信我,以后当不当我是大哥,就看你自己了!”
他也不再看阿三,吹了口哨向自己的座车走去。他和林健都买了新车,黑色别克。
民国一十六年,平安夜,法租界,朗度酒家。
风雷堂一班主事的兄弟,推杯换盏,猜拳行令,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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