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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17岁的时候,为了我挚爱的歌唱事业,只身到了广州。一开始不习惯南方菜,我拼命地吃饭。记得我有一次去一家餐厅吃饭,小姐在旁边看着,我越吃越多,她故意不收空碗,我一口气吃了11碗,那小姐笑了,问我还要不要,我说“不用了”,结了账回家,也就走了二十多分钟的路程,又觉得饿了,到了家,又煮了两包方便面。知道我能吃了吧。那时,早点吃包子,我是两笼三笼地吃,一笼总共十几个。涮羊肉,一次能吃三斤半。
更恐怖的是,在广州生活下来以后,习惯了广州人的特殊生活习惯——吃宵夜。那时中演唱片公司的广州公司对面有一个北方阿姨开的小菜馆,能包饺子,我一个人能吃七十多个。
到了1989年上半年,我吃饭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比如睡到晚上一两点就醒了,觉得饿得要命,就要出去吃宵夜。冬天宵夜吃火锅,两三个人可以吃十几篮青菜、两三只鸡。幸亏我 不喝酒,要不早就得脂肪肝了。
最可笑的是,别人吃多了,叫胃胀肚子疼,我却感到眼睛疼。大家都笑我,怎么会眼睛疼呢?后来,一位医生告诉我,其实那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我把胃撑得太大了,压迫了胰腺。胰腺是跟眼睛有关联的,所以会影响到眼睛。我问再危险的话,会是什么样?医生说有可能引起失明。吓人吧?
不过,尽管这样吃,我还是没有胖起来,也就130斤左右。可能因为那时团里演出多,我又跳霹雳舞,运动量大,加之经济条件差,多数的时间是在家吃方便面,营养断代,所以胖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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