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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作者: (美)杰克·凯鲁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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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在路上》 第三部分
《在路上》 第十一节(1)

作者:(美)杰克·凯鲁亚克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早晨,雷米和李·安还在睡觉,我悄悄收拾好行李,像当初进来时那样从窗口爬了出去,带着我的帆布袋离开了米尔市。我始终没有在那艘废弃的货船上过夜——后来听说那艘船的名字是“弗里比海军上将”号——雷米和我从此失去了联系。

    到了奥克兰,我在一家门口摆着大篷车车轮的酒馆里同流浪汉们喝了一杯啤酒,于是我又继续上路。我步行穿过奥克兰,走到通向弗雷斯诺的公路上。我先后搭了两个人的车才到奥克兰以南四百英里的贝克斯菲尔德。第一辆是经过改装的加速车,开车的是个魁梧的、金黄头发的、疯疯癫癫的小伙子。“你看见那只脚趾没有?”他一面说,一面加大油门,车速提高到每小时八十迈,把行驶在我们前面的汽车一辆辆地抛到后面。“你看。”他的脚趾用绷带包扎着。“今天早晨刚截掉。那些婊子养的要我待在医院里。我收拾好旅行包走人。一个脚趾有什么了不起?”是啊,我自言自语说,现在得留神,我紧紧扶着座位。从来没有见过像那样开车的冒失鬼。一眨眼就到了特雷西。特雷西是铁路线旁的小镇;司闸员们在铁路旁边的小餐馆吃些倒胃口的东西。火车吼叫着穿过山谷。落日留下长长的影子,一片血红。山谷一带的地名很奇怪——有的叫Manteca①,有的叫Madera②。天色很快就暗下来了,葡萄色的黄昏,紫色的黄昏,笼罩在柑橘林和狭长的瓜田上;太阳是榨过汁的葡萄紫,夹杂着勃艮第红,田地是爱情和西班牙神秘剧的颜色。我把头伸出窗外,深深地吸着芬芳的空气。那是最美好的时刻。那个开快车的疯子是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司闸员,住在弗雷斯诺;他的父亲也是司闸员。他在奥克兰调车场转辙时出了事故,截掉了一个脚趾,我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把我带到热闹的弗雷斯诺镇里,让我在镇南下了车。我在铁路旁边的一家食品杂货店里匆匆喝了瓶可口可乐,这时,一个愁眉苦脸的亚美尼亚年轻人挨着漆成红色的棚车走来,也正在这时候,一辆机车拉响了汽笛,我暗忖道,是啊,是啊,这就是萨洛扬的城镇。

    ①西班牙文,黄油。

    ②西班牙文,木材。

    我得去南方;我上了路。一个驾驶崭新的皮卡的男人让我搭上车。他来自得克萨斯的拉伯克,是做挂车生意的。“你想买一部挂车吗?”他问我。“随便什么时候,想买尽管找我。”他告诉我他在拉伯克的老爸的事情。“一晚,我的老爸把当天收的货款放在保险箱上,忘得一干二净。不曾想夜里来了个小偷,带着乙炔火焰切割器等作案工具,小偷打开了保险箱,翻出了里面的文件纸张,踢翻了几把椅子之后就离开了。那一千元现款放在保险箱上面安然无恙,你瞧,真有这类怪事!”

    他在贝克斯菲尔德南面让我下了车,我的奇遇就此开始。气温下降了。我穿上在奥克兰花三元钱买的薄薄的军用雨衣,在路上打颤。我站在一家装饰华丽、灯火辉煌的西班牙式汽车旅馆门前。汽车川流不息地驶向洛杉矶。我拼命做手势请求搭车。天气太冷了。我站了两个小时,直到半夜,嘴里不停地咒骂。又跟在衣阿华州斯图尔特的情况一样。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花两块多钱乘公共汽车走完去洛杉矶的剩下的路程。我在公路上步行回贝克斯菲尔德,进了公共汽车站,找一条长椅坐下。

    我买了车票,等候去洛杉矶的车子,突然眼前一亮,看到了一个穿长裤的、最娇小可爱的墨西哥姑娘。她坐在一辆刚进站的公共汽车里,那辆公共汽车的气闸发出大喘气似的声音,打开车门,让旅客们下车休息一会,活动活动腿脚。她的乳房高耸坚挺;苗条的大腿看上去非常可爱;长头发又黑又亮;大大的蓝眼睛含着羞怯。我希望自己在她那辆公共汽车上。我心头感到一阵刺痛,每次看到我所爱慕的姑娘在这个大千世界上同我迎面而过时都会有这种感觉。车站工作人员宣布说去洛杉矶的汽车要开了。我拿起帆布包上了车,独自坐在上面的恰好是那个墨西哥姑娘。我当即在她对面坐下,开始动脑筋。我十分孤独、悲哀、疲惫、哆嗦、灰心、沮丧,以致横下一条心,鼓起勇气接近一个陌生姑娘。话虽这么说,但当公共汽车开出时,我在黑暗中拍着大腿,足足有五分钟之久。

    上啊,非上不可,不然你就死定了!该死的家伙,去同她攀谈呀!你怎么啦?你不是已经对自己腻烦透顶了吗?我不清楚自己想做什么,已经探身越过两排座位中间的过道,向她凑过去(她试图坐着睡一会儿),我说:“小姐,你要不要拿我的雨衣当作枕头?”

    她抬起眼睛,微微一笑说:“不用了,非常感谢。”

    我颤抖着坐了回去;点燃了一个烟蒂。等她用她那哀怨的充满情意的眼睛瞟了我一下时,立刻站起来俯身对她说:“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小姐?”

    “随你便。”我坐了下去。“你去哪儿?”

    “洛杉矶。”我喜欢她说“洛杉矶”时的模样;我喜欢太平洋沿岸地区人们说“洛杉矶”时的模样;不管怎么说,这是他们惟一繁荣的城市。

    “那正是我要去的地方!”我脱口喊道。“你让我坐在你旁边,我非常高兴,我非常孤独,我旅行的时间太长太长了。”我们坐好后,介绍各自的情况。她的情况是这样的:她有丈夫和一个男孩。住在弗雷斯诺南面的萨比纳尔。丈夫揍她。她便离开了他,去洛杉矶的姐姐家住一段时候。她把她的小男孩寄养在娘家,娘家人是摘葡萄的,住在葡萄园的棚屋里。她没事可做,整天胡思乱想,几乎要发神经病了。我当场就想搂住她。我们谈个没完。她说她喜欢和我谈话。没过多久,她说她希望也能去纽约。“也许我们真能一起去!”我笑着说。公共汽车呻吟着爬上葡萄藤山口,然后到了阳光普照的地方。我们开始默契地互相握着手,心照不宣地、美妙地决定当我住进洛杉矶的旅馆时,她会和我在一起。我全身心地渴望得到她;我的头靠在她美丽的头发上。她娇小的肩膀使我爱得发狂;我使劲搂着她。她喜欢这样。

    “我喜欢爱情,”她闭上眼睛说。我答应给她美好的爱情。我贪婪地望着她。我们谈了各自的情况;沉默下来,怀着甜蜜的期许。事情就那么简单。你可以拥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皮奇、贝蒂、玛丽卢、丽塔、卡米尔和伊内兹们;这一个却是我的姑娘,我喜爱的那种类型,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她。她坦白说她在公共汽车站注意到我在看她。“我以为你是大学生呢。”


 回书目 

   共有2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08 08:52:31  IP:已记录  
  • 人生就是一个漫长的流放过程,从母体的子宫到坟墓。
  • 评论者:匿名  评论时间:2008-03-28 00:32:44  IP:已记录  
  • 其实 每个人想成就一番事业 什么时候不是在路上呢! 而没有把他当成在路上得人又有多少人真正得到了成功呢? 说通俗点是没有走在路上的感觉 没有进入状态 没有属于那个环境的安全感 只有把《在路上》看成生活本应该的 一种状态 才会有感觉! 才有兴趣!这也许 就是看小说和看教科书的差别 也是平凡与杰出的一米阳光!
  • 评论者:石子  评论时间:2007-08-23 00:24:26  IP:已记录  
  • 哎,天下之大,哪里不是天涯,哪里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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