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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还以为您是教中学法语的呢。”他故意装出粗鲁的样子说。我想起在丹佛的那晚他不让我们举行聚会的情形;但是我原谅了他。
我原谅了所有的人,我放弃了一切,我喝醉了。我开始对医师的年轻妻子谈月光和玫瑰。我喝得太多了,每隔两分钟就要去一次盥洗室,去的时候要从邦库尔医师的膝头跨过去。一切都要崩溃了。我在旧金山逗留的日子就要结束。雷米再也不会同我说话了。这简直太可怕了,因为我真的爱雷米,而我是世界上极少数的了解他是多么真诚的、了不起的人之一。他要过好多年后才能淡忘这事。当初我从帕特森写信给他,提及自己横穿美国的六号线旅行路程,与那时相比,现在的情况简直糟透了。我已经到了美国的尽头——没有去处了——除了往回走之外,无路可走了。我决定这次旅行至少要绕一个圈子:我当场决定去好莱坞,然后经过得克萨斯,回去看看我在牛轭湖那边的伙伴们;其余的事情见鬼去吧。
梅杰从艾尔弗雷德餐馆给撵了出来。反正晚餐已经结束,我便去同他待在一起;也就是说,雷米建议我同梅杰一起去喝酒。我们在铁壶酒吧找了一张桌子,梅杰大声说:“山姆,我不喜欢酒吧里的那个家伙。”
“呃,杰克?”我说。
“山姆,”他说,“我觉得我应该过去揍他。”
“不,杰克,”我继续模仿海明威的简洁口气说。“我们待在这里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最后我们两人在街角上东倒西歪。
早晨,雷米和李·安还在睡,我带着些许悲哀看着那一大堆要洗的衣服, 我们两人本来是打算在棚屋后面用本迪克斯洗衣机洗的(待在那些黑人妇女中间,听斯诺先生没完没了地大笑,始终是件愉快的事情),我决定离开。我走到外面门廊上。“不,该死的,”我自言自语说,“我作过保证,在没有爬过那座山之前决不离开。”那座山在峡谷神秘地通向太平洋的一侧。
因此我又待了一天。那天是星期日。来了热浪;不过天气很好,下午三点钟太阳变成了红色。我开始爬山,四点钟登上山顶。环视周围,那些可爱的加利福尼亚三角叶杨和桉树仿佛在沉思冥想。山顶附近没有树木,只有岩石和草。海岸岩顶上有牛在吃草。除了几座山麓丘陵之外便是太平洋了,蔚蓝、浩瀚,一堵高墙似的白浪从传说中旧金山雾气产生的土豆地逐渐逼近。再过一小时,雾气就会通过金门①,把那浪漫的城市笼罩在白色中,一个青年人握着女朋友的手,口袋里装着一瓶托考伊白葡萄酒,在漫长的白色人行道上缓缓上坡。这就是旧金山;漂亮的女人站在白色的门道里,等待她们的男人;还有科伊特塔、内河码头、市场街和十一座热闹的小山丘。
①Golden Gate,加利福尼亚州西面圣弗兰西斯科湾的湾口,西通太平洋,南北岸分别为旧金山市及其卫星城和郊区,有大桥联结。
我转得头晕目眩;认为自己会像在梦中那样从悬崖边上摔下去。哦,我爱的姑娘在哪里?我思量着四下寻找,正如我已经在下面那个小小的世界上到处寻找过一样。我面前是原始浑厚的美洲大陆;极目望去,远方是升腾尘云和棕色蒸汽的阴沉疯狂的纽约。东部有些棕色和神圣的意味;而加利福尼亚则是白色和没有头脑的——至少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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