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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作者: (美)杰克·凯鲁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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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在路上》 第三部分
《在路上》 第十节(4)

作者:(美)杰克·凯鲁亚克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工房区的自助餐馆是我们的主要目标。我们四下张望,确保没有人看守,特别是我们的警察朋友没有埋伏在附近;我蹲下去,雷米两脚踩在我肩膀上,爬上窗户。他打开窗户(窗户插销没有插住,因为傍晚时他已经做了手脚),翻身进去,落在堆放面粉的桌子上。我身手比较灵活,纵身一跳,就爬了进去。我们直奔冷饮小卖部。在这里,我儿时的梦想得到了实现,我揭开巧克力冰淇淋桶的盖子,一手插到齐腕深,捞了一大坨冰淇淋,立刻大舔起来。接着我们找了一些盛冰淇淋的盒子,把它们统统填满,上面浇了巧克力糖浆,有的浇了草莓糖浆,然后在厨房里转悠,打开冰柜,看看有什么可以装在口袋里带回去的。我时不时撕下一块烤牛肉,用餐巾纸包好。“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是怎么说的吗,”雷米说。“我们必须削减生活费用。”

    一天晚上,他把一个巨大的纸箱装满了食品,我等了好久。我们无法把箱子从窗户拿出来。雷米只得把箱子出空,放回原处。后来,他下了班,我独自一人在基地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我沿着那条古老的峡谷小道走去,指望遇到一头鹿(雷米在附近见过鹿,即使在一九四七年这一带仍旧很荒凉),就在这时,我听到黑暗里有可怕的响动,一种近似咆哮的、呼哧呼哧的声音。我以为是一头犀牛在我背后追赶。我抓紧手枪。峡谷的阴影里出现一个高大的影子;它的脑袋硕大无比。我突然领会到那是扛着一大箱食品的雷米。他被沉重的箱子压得直呻吟。他找到了自助餐馆门上的钥匙,把食品从前面搬了出来。我说:“雷米,我以为你已经回到了家里;你这是干什么呀?”

    他说:“帕拉迪斯,我告诉过你好几次,杜鲁门总统说过,我们必须削减生活费用。”我听到他呼哧呼哧地没入黑暗中。先前我已经谈过我们回棚屋的那条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的难走的小道。他先把食品藏在草丛里,又回到我身边。“萨尔,我一个人实在对付不了。我要把它分成两箱,你得帮我。”

    “可是我在值班呀。”

    “你离开的时候,这里由我守着。现在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尽可能渡过难关。”他擦擦脸上的汗。“哇!我一再对你说,萨尔,我们是朋友,这件事我们两人都有份。根本没有别的办法。那些托斯提奥夫斯基们、警察们、李·安们、世界上所有的坏蛋们,都想扒我们的皮。我们必须留神,不能被他们算计。他们一肚子坏水。你得记住。老手是教不会唱新调的。”

    我最后问道:“我们什么时候洗手不干呢?”我们干这些事已有十星期之久。我每星期挣五十五元,平均给我的姨妈汇去四十元。这些日子里,我只在旧金山玩过一个晚上。我的生活全都是在棚屋里,在雷米和李·安的争吵,在工房区的午夜中度过的。

    雷米又走入黑夜去取另一个箱子。我陪他在那条破旧的佐罗小径上艰难地跋涉。我们把食品搬到李·安厨房的桌子上,堆得像山高。她醒来时使劲揉眼睛。

    “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是怎么说的吗?”她很高兴。我突然开始领悟到美国人天生都有贼心。我自己也形成了那种癖好。我甚至养成了试试房门有没有锁好的习惯。别的警察逐渐对我们产生了怀疑;他们从我们的眼神里看出了端倪;他们凭百无一失的本能猜出了我们的念头。多年的经验使他们了解雷米和我这一类人。

    白天,雷米和我带着那把枪到山里去打鹌鹑。雷米蹑手蹑脚地接近那些咯咯叫的鸟,在相距不到三英尺的地方砰地开响了那把点32 口径的左轮。这一枪没有打中。他洪亮的笑声回荡在加利福尼亚树林和美洲上空。“你我应该去看香蕉大王了。”

    那天是星期六,我们打扮得整整齐齐来到十字路口的公共汽车站。我们搭车去旧金山,在街上闲逛。我们所到之处都响起了雷米的大笑声。“你应该写一个有关香蕉大王的短篇,”他叮嘱我说。“不要糊弄老手,写别的什么。香蕉大王是你的题材。他就在那儿。”香蕉大王是一个在街角卖香蕉的老头儿。我毫无兴趣。但是雷米不停地戳我的肋骨,甚至揪住我的衣领拖我去。“你写香蕉大王,就是写生活中有人情味的东西。”我对他说我他妈的对香蕉大王不感兴趣。雷米强调说:“在你认识到香蕉大王的重要性之前,你根本不懂得世界上什么是有人情味的东西。”

    海湾里有一艘当浮标用的锈迹斑斑的旧货船。雷米一直想划小船去那儿,一天下午,李·安替我们准备好了午餐,我们租了一条船前去。雷米带了一些工具。李·安脱光了衣服,躺在最上层船桥上晒太阳。我在艉楼上看她。雷米爬到底舱耗子横行的锅炉房,敲敲打打,想找一些还没有拆光的黄铜衬管。我坐在破败的高级船员的食堂里。那艘货船十分老旧,以前装修得相当漂亮,木结构上有涡卷装饰,水手柜都是嵌入式的。这就是杰克·伦敦笔下的旧金山的影子。我在阳光充足的食堂里遐思冥想。耗子在储藏室里奔窜。以前有位蓝眼睛的商船船长在这里用过餐。

    我到底舱去同雷米会合。凡是松动的东西他都要扳一下。“什么都没有。我以为应该有铜件,我以为至少应该有一两把扳钳。这条船被一伙贼偷得一点不剩。”船在海湾里停泊了好多年。偷铜的人早已不知去向。

    我对雷米说:“哪一天晚上起雾的时候,我想睡在这条旧船上,任凭它摇晃,听海浪拍打浮标的声响。”

    雷米十分吃惊;他对我的钦佩增加了一倍。“萨尔,如果你有那么做的胆量,我给你五块钱。难道你不知道这条船上可能有老船长的鬼魂吗?我非但会给你五块钱,还要划小船送你上货船,替你准备一餐饭,还有御寒的毯子和照明的蜡烛。”

    “一言为定!”我说。雷米跑去告诉李·安。我真想从桅杆上跳下去,扑到她身上,但是我得遵守我对雷米作出的承诺。我把目光从她身上挪开。

    在此期间,我开始频繁地去旧金山;我试遍了书上说的怎么搞定姑娘的办法。我甚至同一个姑娘在公园长椅上坐了整整一个晚上,直到天亮都没有结果。那姑娘来自明尼苏达,长着一头金发。那儿有许多同性恋者。有几次,我带着手枪去旧金山,当一个同性恋者在酒吧里凑到我面前时,我取出枪说:“呃?呃?你说什么?”他大为惊慌。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那样;我知道这种人全国都有。可能因为旧金山太冷清,而我身边又有一支枪。我得在人们面前炫耀炫耀。我经过一家珠宝店,突然产生一种冲动,想拔出枪来打碎橱窗玻璃,取出最精致的指环和手镯,跑回去送给李·安。然后我们一起逃到内华达。我离开旧金山的时候到了,不然我会发疯。

    我给迪安和卡洛写了长信,他们目前住在得克萨斯州牛轭湖老布尔的棚屋里。他们回信说,一旦准备就绪就会来旧金山同我会合。可就在这时,雷米、李·安和我的一切开始土崩瓦解。多雨的九月来了,与之同来的是游说和慷慨陈词。雷米和李·安带着我那部悲惨愚蠢的电影脚本乘飞机去了好莱坞,毫无结果。那位名导演整天醉醺醺的,不理睬他们;他们在导演的马里布海滩的别墅附近打转;当着别的宾客的面争吵起来;最后又乘飞机回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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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2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08 08:52:31  IP:已记录  
  • 人生就是一个漫长的流放过程,从母体的子宫到坟墓。
  • 评论者:匿名  评论时间:2008-03-28 00:32:44  IP:已记录  
  • 其实 每个人想成就一番事业 什么时候不是在路上呢! 而没有把他当成在路上得人又有多少人真正得到了成功呢? 说通俗点是没有走在路上的感觉 没有进入状态 没有属于那个环境的安全感 只有把《在路上》看成生活本应该的 一种状态 才会有感觉! 才有兴趣!这也许 就是看小说和看教科书的差别 也是平凡与杰出的一米阳光!
  • 评论者:石子  评论时间:2007-08-23 00:24:26  IP:已记录  
  • 哎,天下之大,哪里不是天涯,哪里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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