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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书目 至末页②William Bradford(1721—91),北美革命印刷者,创办反英的《宾夕法尼亚杂志》,承印大陆会议官方出版物。
在哈里斯堡的那晚,我不得不睡在火车站的一条长椅上;天亮时,站长把我轰了出来。人们甜蜜的儿童时代,在父亲的庇护下,根本不懂得生活的艰辛。然后到了对世界感到冷漠的时代,你体会到了自己的苦恼,又穷又瞎,衣不蔽体,一副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凄惨样子,哆哆嗦嗦地通过梦魇般的生活。我跌跌撞撞地走出车站;我几乎支撑不住了。我看到的早晨只是一片坟墓似的白色。我快饿死了。几个月前,我在内布拉斯加州谢尔顿市买的止咳糖还剩下几颗,这是我身边全部含有热量的食品了;我吮吸着里面的糖分。我不会乞讨。我一脚高一脚低地出了城,剩下的体力几乎到不了郊区。我知道假如我在哈里斯堡再待上一夜,我很可能被捕。该诅咒的城市!嗣后让我搭车的是个瘦削憔悴的人,他认为有节制的饥饿对健康有益。我们向东驶去时,我告诉他说我快要饿死了,他说:“好,好,对你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我本人也是三天没有进食了。我准能活一百五十岁。”他瘦得只剩皮包骨头,衣服穿在身上像个松松的玩偶,想法古怪得像神经病。我多么希望搭一个富态的人的车,那人到时候会说:“咱们在这家餐馆停一停,吃点猪排和豆子。”可是那天早晨让我搭车的人是个认为保持饥饿状态有益于健康的神经病。行驶了一百英里后,他大发慈悲,从车后取出黄油面包三明治。他在宾夕法尼亚一带推销水暖管配件。三明治原先藏在配件样品中间。我狼吞虎咽地吃着黄油面包。突然笑了起来。他在阿伦敦推销,我一个人坐在车里等他,一笑起来就没有个完。天哪,我厌烦了生活。可是那个神经病开车带我回纽约的家。
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身在时报广场。我在美国大陆旅行了八千英里,又在交通最拥挤的时刻回到了时报广场;以我闯荡江湖却又不谙世故的眼睛看着纽约的绝对疯狂和荒诞的浮躁,看它的数百万居民为了钱而你争我夺,疯狂的梦——掠夺、攫取、给予、叹息、死亡,只为了日后能葬身在长岛市以远的可怕的墓地城市。这片土地的高楼——这片土地的另一端,也就是签署美国《独立宣言》的地方。我站在地铁的一个出入口,鼓起勇气想拣一个长得可爱的烟蒂,但是每当我弯下腰去的时候,人群涌出来,挡住了我的视线,最后那个烟蒂被踩烂了。我没有坐公共汽车的钱。从时报广场到帕特森有好几英里。你能想象我步行通过林肯隧道或者走过华盛顿桥到新泽西的情形吗?天已经黑了。哈塞尔在什么地方?我在广场上找哈塞尔;不见他的踪影,他在赖克斯岛的监狱里。迪安在哪里?别的人在哪里?生活在哪里?我有家可回,有躺下来睡觉的地方,躺下来估计一下损失,也估计一下我知道会有的得益。我得乞讨坐公共汽车的两毛五。我终于看中了一个站在街角上的希腊神父,他给了我一枚两毛五的硬币,神情紧张地避开我的眼光。我拔腿朝公共汽车奔去。
我到家后,把冰箱里的食品统统吃光。我的姨妈站起来瞅着我。“可怜的小萨尔伐托雷,”她用意大利语说。“你瘦了,你瘦了。这一阵子你在什么地方?”我把两件衬衫和两件套衫都穿在身上,在棉田干活时磨烂的裤子和那双破烂的皮凉鞋都塞在帆布包里。姨妈和我决定用我从加利福尼亚寄给她的钱买一台新的电冰箱;家里从来没有买过冰箱。她上床睡了,我睡不着,夜深了还躺在床上抽烟。我写了一半的稿子搁在书桌上。十月份了,我回到家,重新开始工作。第一阵寒风吹得窗玻璃格格发响,我总算及时赶回家里。迪安来我家等我,住了几晚;下午同我的姨妈聊天,姨妈则用全家历年的旧衣服拆下来的碎布编织地毯,现在已经完工,铺在我卧室的地板上,花色斑驳,就像流逝的时光那样丰富多彩;迪安在我到达前两天离开我家,前去旧金山,我们可能在宾夕法尼亚或者俄亥俄失之交臂。迪安在旧金山有他自己的生活;卡米尔刚弄到了一套公寓。我在米尔市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起去看看她。现在太迟了,我同时也想念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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