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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作者: (美)杰克·凯鲁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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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在路上》 第二部分
《在路上》 第九节(3)

作者:(美)杰克·凯鲁亚克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那天晚上我看到了卡洛,使我惊奇的是他说他和迪安去过中部市。

    “你们干了些什么?”

    “哦,我们先在各个酒吧转悠,后来迪安偷了一辆汽车,我们以每小时九十迈的速度在盘旋的山路上开车回来。”

    “我没有看到你。”

    “我们不知道你在那里。”

    “嗯,老兄,我要到旧金山去。”

    “迪安已经安排了丽塔今晚同你约会。”

    “嗯,往后推一推吧。”我没有钱。我给姨妈寄了一封航空信,请她汇五十块来,并且声明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开口要钱了;那之后一旦时来运转,她会开始陆续收到我归还她的钱。

    随后,我去和丽塔·贝滕考特见面,把她带回公寓。我在黑灯瞎火的前面房间里同她聊了很长时间以后,把她弄进我的卧室。她是个清纯真诚的小姑娘,对于性方面的事情怕得要死。我告诉她性非常美妙。我想向她证实。她同意让我试试,可是我太猴急了,什么都没能证实。她在黑暗中叹气。“你希望从生活中得到什么?”我问她,我同姑娘们一起时总是问这个问题。

    “我不知道,”她说。“我只负责伺候吃饭的主顾,混日子罢了。”她打起哈欠来。我把手按在她嘴上,不让她打。我试着告诉她,我对未来的生活和我们两人一起所能做的事情感到多么兴奋;我说我打算两天后离开丹佛。她厌烦地转过头去。我们仰躺着,望着天花板,揣摩上帝做了些什么,竟然把生活搞得这么悲惨。我们初步打算在旧金山见面。

    我在丹佛的日子快要结束了,我陪她回家时感到了这一点。我回家的路上,同一批流浪汉一起躺在一个旧教堂的草地上,他们的谈话勾起了我上路去流浪的愿望。每过一小会儿,会有人站起来,向过路人要一毛钱。他们谈论的是北移寻找收割的零活儿。天气温暖宜人。我想再去找丽塔,告诉她许多事情,这次好好地和她做爱,打消她对男人的恐惧。美国的青年男女经历了一个如此可悲的时期;世故要求他们不必寒暄客套,可以立即进入性爱程序。不必多费口舌献什么殷勤——可以开门见山谈心灵感受,因为生命是神圣的,分分秒秒都十分可贵。我听见丹佛和里奥格兰德的机车吼叫着向山地进发。我要进一步追逐我的星辰。

    梅杰和我忧郁地坐着,一直聊到午夜。“你有没有看过《非洲的青山》?海明威最优秀的作品。”我们互祝好运。我们有可能在旧金山见面。我看见罗林斯在街上一株幽暗的树下。“再会了,雷。我们什么时候再相见?”我去找卡洛和迪安——遍找无着。蒂姆·格雷高举着手说:“你要走了,约。”我们互相用“约”称呼。“不错,”我说。以后的几天里,我在丹佛到处乱转。我觉得拉里默街上的每一个流浪汉似乎都可能是迪安·莫里亚蒂的父亲;人们管那个白铁皮匠叫老迪安·莫里亚蒂。我走进温莎旅馆,莫里亚蒂父子曾经在那里住过,一晚,迪安被那个和他们同住一室的、用辊轮板代步的、没有腿的人吓醒了;他轰隆隆地在地板上滚过来触摸孩子。我看见柯蒂斯街和第十五街拐角上那个卖小型赛车报的短腿瘦小的女人。我在柯蒂斯街那些悲凉的低级夜总会附近闲逛;穿牛仔裤和红衬衫的小青年;花生壳,电影院的挑出帐篷,射击馆。离开灯光璀璨的街道就是黑暗,黑暗的那边是西部。我非走不可。

    黎明时,我找到了卡洛。我翻阅了他的几本巨大的日志,睡在他那里,第二天早晨下起了蒙蒙细雨,天色灰暗,身高六英尺的埃德·邓克尔和帅气的小伙子罗伊·约翰逊,以及畸形足的赌场老手汤姆·斯纳克都来了。他们四下坐着,带着窘迫的笑容听卡洛·马克斯向他们朗诵他写的启示录式的、疯狂的诗句。我精疲力竭地倒在扶手椅里。“哦,你们这些丹佛的家伙!”卡洛嚷道。我们大家鱼贯而出,走上一条两旁有缓缓冒烟的焚烧炉的、典型的铺卵石的小巷子。“我小时候老是在这条巷子里滚铁环,”查德·金告诉我说。我希望看到他滚铁环的模样;我希望看到丹佛十年前的模样,那时候他们全是孩子,在落基山区阳光明媚、樱花盛开的早晨,在充满希望的欢乐的小巷子里滚着铁圈。褴褛肮脏的迪安在心事重重的狂热中独自徘徊。

    罗伊·约翰逊和我在细雨下走着;我到埃迪的女友家取回了我那件花格子的羊毛衫,也就是内布拉斯加的谢尔顿的衬衫。衬衫包扎好了搁在那里,体现了衬衫的无穷悲哀。罗伊·约翰逊说他会在旧金山和我相见。人人都要去旧金山。我去邮局,发现我的汇款已经到了。小雨停了,太阳出来了,蒂姆·格雷和我乘电车到汽车站。我买了去旧金山的票子,花掉了五十元的一半,下午两点钟上了车。蒂姆·格雷挥手向我告别。公共汽车驶出了有来历的热切的丹佛街道。“天哪,我要回来,看看还会发生什么事!”我作出了允诺。迪安在最后一分钟来的电话里说,他和卡洛有可能在海岸同我会合;我回想了一下,发现我和迪安的谈话全部加起来还不到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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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2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8-30 21:36:13  IP:已记录  
  • 其实一个人的成长跟他所处的环境是相关的,人或者只是一种形态,环境可以使你做出和别人不一样的举动,也正是美国和我国的差异,才使我们向往一种“在路上”的生活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08 08:52:31  IP:已记录  
  • 人生就是一个漫长的流放过程,从母体的子宫到坟墓。
  • 评论者:匿名  评论时间:2008-03-28 00:32:44  IP:已记录  
  • 其实 每个人想成就一番事业 什么时候不是在路上呢! 而没有把他当成在路上得人又有多少人真正得到了成功呢? 说通俗点是没有走在路上的感觉 没有进入状态 没有属于那个环境的安全感 只有把《在路上》看成生活本应该的 一种状态 才会有感觉! 才有兴趣!这也许 就是看小说和看教科书的差别 也是平凡与杰出的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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