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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作者: (美)杰克·凯鲁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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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在路上》 第二部分
《在路上》 第九节(1)

作者:(美)杰克·凯鲁亚克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那天傍晚,我参加了去山区的徒步旅行,我已经有五天没有见到迪安或者卡洛了。贝比·罗林斯周末借用她雇主的汽车。我们带着正式场合穿的衣服,挂在车窗上,向中部市出发,雷·罗林斯开车,蒂姆·格雷懒洋洋地坐在后座,贝比坐前面。我是第一次见到落基山腹地。中部市是个老矿镇,一度有世界上最富饶的平方英里之称,山中漫游的老贪们在这里发现了大片的银矿岩层。他们一夜之间成了富翁,在陡峭山坡上搭建的棚屋中间盖了一个小歌剧院。莉莲·拉塞尔①和欧洲的歌剧明星都来演出过。后来中部市衰落,等到新西部精力充沛的商会型人物决定加以振兴时,他们重新装修了歌剧院,每年夏季有大城市的明星前来演出。那时候仿佛是盛大的节日。各地的旅游者,甚至好莱坞的明星,都纷至沓来。我们开车上山,发现狭窄的街道上满是时髦的旅游者。我想起梅杰常提到的山姆,梅杰的话很有道理。梅杰自己也来了,他对谁都笑逐颜开,对任何事物都“哦!啊!”地表示真诚的赞叹。“萨尔,”他拽住我的胳臂嚷道,“你瞧这个老镇。你想想看,一百年前——真见鬼,只不过八十年、六十年前,他们就已有了歌剧院!”

    “是哟,”我模仿他笔下一个人物的口气说,“确实如此。”

    “讨厌,”他咒骂道。但他挽着贝蒂·格雷出去玩耍了。贝比·罗林斯是个机灵的金发姑娘。她知道镇边有座矿工的老房子,我们这些小伙子周末可以去那里睡觉;我们要做的事就是把它打扫干净。我们还可以在那里举办大型聚会。那是一座破旧的木屋,里面的灰尘积了一英寸厚;不过有一个宽敞的游廊,屋后有一口井。蒂姆·格雷和雷·罗林斯卷起袖子,开始打扫,工作量很大,他们花了整整一个下午和部分晚上的时间。但是他们有一桶瓶装啤酒,一切都十分完美。

    ①Lillian Russell(1861—1922),美国女高音歌剧演员,原名海伦·路易丝·莱纳德(Helen Louise Leonard),在舞台演出三十五年,盛名不衰。

    ②Fidelio,德国作曲家贝多芬于一八○五年创作的歌剧。剧中女主人公菲德里奥为了保护政治犯的丈夫,女扮男装进入监狱,充当狱卒的仆人。

    我要做的事嘛,就是在那天下午陪伴贝比去听歌剧。我穿了蒂姆的衣服。几天前我来丹佛时还像流浪汉;现在打扮得整整齐齐,身边还有一位衣着漂亮的金发姑娘,我向当地的头面人物频频欠身招呼,在有枝形灯架照明的休息室里同人寒暄。我心中纳闷,如果密西西比的吉恩看到我这副模样,不知会有什么感想。

    歌剧的名称是《菲德里奥》②。“多么阴暗啊!”剧中的男中音从吱嘎作响的石板牢门里出来时喊道。我为之一掬同情之泪。我心目中的生活也是阴暗的。我对剧情很感兴趣,有那么一会儿竟然忘了我自己的疯狂的生活,沉溺在贝多芬令人忧伤的音乐和伦勃朗①浓墨重彩的色调中。

    “呃,萨尔,你喜欢今年的演出吗?”丹佛·D·多尔走出剧院时,在街上骄傲地问道。他同歌剧界有些联系。

    “多么阴暗,多么阴暗,”我说。“唱得太棒啦。”

    “你要做的下一件事是同演员们见见面,”他煞有介事地接着说,幸运的是别的事情一打搅,他忘了这件事,再也没有露面。

    贝比和我回到矿工的棚屋。我脱掉去歌剧院穿的衣服,同小伙子们一起打扫。工作量极大。罗兰·梅杰在已经打扫完毕的前屋中央一坐,拒绝帮忙。他面前的一张小桌子上放着一瓶啤酒和酒杯。我们提着水桶、拿着扫帚跑前跑后时,他在缅怀往事。“啊,哪一天你们如果能和我一起喝喝沁扎诺苦艾酒,听听班多尔乐师的演奏,才算是过上了真正的生活。夏天到诺曼底,喝喝上好的陈年白兰地。来吧,山姆,”他招呼他那虚拟的朋友说。“把浸在水里的酒瓶拿出来,看看是不是够凉了,我们一面钓鱼一面喝。”一副海明威的派头。

    ①Paul Rembrandt(1606—69),荷兰画家,擅长运用明暗对比,讲究构图的完美,善于表现人物神情和性格特征。

    我们招呼街上走过的姑娘们。“来帮我们把这个地方搞干净。今晚举行聚会,请大家都来参加。”她们来了。帮我们干活的人可真不少。最后登台的是歌剧院合唱团的歌手,他们绝大多数是青年。太阳下山了。

    白天的工作全部结束,蒂姆、罗林斯和我决定修饰一下,好参加晚上盛大的聚会。我们到镇上另一头歌剧演员们的寄宿所。夜空中已经传来晚场演出开始的响动。“正合适,”罗林斯说。“我们去搞一些剃刀和毛巾,把自己也打扮一下。”我们还拿了发刷、香水、剃须液,进了浴室。我们都洗了澡,一面洗澡,一面唱歌。蒂姆·格雷一再说:“用歌剧演员的浴室、毛巾、剃须液和电动剃刀,多好啊。”

    那天晚上美妙极了。森特勒尔市海拔两英里;你先在这个高度喝醉了酒,接着你感到疲倦,灵魂在发烧。我们在狭窄幽暗的街道上朝歌剧院周围的灯光方向走去;往右拐弯,看到几家有旋转门的老酒馆。酒馆里顾客不多,大部分旅游者都在听歌剧。我们先喝了些特大杯的啤酒。酒馆里有一架自动钢琴。从后门出去,可以看到月光下的山景。我大喊一声。夜晚的节目开始了。

    我们赶回矿工的棚屋。盛大聚会的准备工作井然有序。贝比和贝蒂两个姑娘煮了一锅熏猪牛肉香肠和豆子作为小吃,我们跳舞,开始猛喝啤酒。歌剧结束后,大批年轻姑娘涌到我们这里来。罗林斯、蒂姆和我馋得使劲舔嘴唇。我们抓住姑娘们跳舞。没有音乐,只是干跳。场地都满了。人们开始带着酒瓶进来。我们跑出去,在酒吧买了酒又跑回来。气氛越来越热烈。我希望迪安和卡洛也在场——随后又认为他们会觉得不合时宜,会不高兴的。他们正像是推开吱嘎作声的石板从阴暗地牢里出来的、自甘堕落的、卑微的美国人,也就是我正在慢慢融入的、新的垮掉的一代。

    ①Sweet Adeline,美国理查德·杰勒德和哈里·阿姆斯特朗于一九○三年创作的抒情歌曲,在全国大学校园风靡一时,改编成的男声四重唱在欢饮时常用。

    合唱团的小伙子们来了。他们开始唱《甜蜜的阿德琳》①。他们还发出“请把啤酒传给我,”“你伸出头来干什么?”之类的词句和男中音的“菲—德—里奥!”的嚎叫。我唱的是“啊,多么阴暗!”姑娘们都很棒。她们到后院里同我们搂住脖子亲嘴。别的未经打扫的、积满灰尘的房间里有床铺,我拉了一个姑娘坐在床上正聊得起劲时,歌剧院的一伙年轻引座员突然闯进来,毫不客气地揪住姑娘们就亲嘴。十几岁的青少年,喝得醉醺醺的,头发零乱,衣衫不整,兴奋异常,——他们毁了我们的聚会。不出五分钟,姑娘们跑得一个不剩,留下的像是一个大学生联谊会聚会的残局,啤酒瓶子乒乓乱响,喧嚷哄笑,闹翻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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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2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8-30 21:36:13  IP:已记录  
  • 其实一个人的成长跟他所处的环境是相关的,人或者只是一种形态,环境可以使你做出和别人不一样的举动,也正是美国和我国的差异,才使我们向往一种“在路上”的生活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08 08:52:31  IP:已记录  
  • 人生就是一个漫长的流放过程,从母体的子宫到坟墓。
  • 评论者:匿名  评论时间:2008-03-28 00:32:44  IP:已记录  
  • 其实 每个人想成就一番事业 什么时候不是在路上呢! 而没有把他当成在路上得人又有多少人真正得到了成功呢? 说通俗点是没有走在路上的感觉 没有进入状态 没有属于那个环境的安全感 只有把《在路上》看成生活本应该的 一种状态 才会有感觉! 才有兴趣!这也许 就是看小说和看教科书的差别 也是平凡与杰出的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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