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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作者: (美)杰克·凯鲁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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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在路上》 第一部分
《在路上》 第三节(1)

作者:(美)杰克·凯鲁亚克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那是一次平常的公共汽车旅行,车上婴儿哭闹,阳光燠热,宾夕法尼亚州沿路城镇都有乡下人上车,我们到了俄亥俄平原地带,才一往无前地猛开,晚上在阿什塔比拉横穿印第安纳州。第二天一早就到了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会租了个房间,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便上床睡觉。足足睡了一天后,我上街仔细察看芝加哥。

    密执安湖吹来的风,卢普①飘来的博普爵士音乐声,南霍尔斯塔德和北克拉克附近的闲逛,午夜后在游民露营地长时间的散步,一辆警察巡逻车把我当作可疑分子一直紧盯着我。当时,一九四七年,博普爵士音乐在美国大行其道。卢普那帮人演奏得没精打采,因为博普爵士乐正处于查利·派克的仿禽鸣阶段和以迈尔斯·戴维斯为首的另一阶段的交替时期。我坐着倾听博普为我们表述的夜籁,想起了从西到东的全国的朋友,他们实际上都待在一个宽敞的后院,熙来攘往,忙碌拼搏。第二天下午,我生平第一次进入西部。天气晴朗暖和,是搭车免费旅行的好日子。为了跳出纠缠不清的芝加哥拥堵的交通,我乘公共汽车到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走过满是落叶的、破烂失修的街道,取道乔利埃特监狱,在城外立停,用手势表明我要搭车去的方向。从纽约到乔利埃特,一路都乘公共汽车,我的钱已经花了大半。

    我第一次搭乘的是一辆插有红旗警示标志的装运炸药的卡车,在广袤青葱的伊利诺伊境内行驶了三十来英里后,卡车司机给我指点我们所在的六号线同第六十六号线的交叉点。过了那一点,两条路线都向西绝尘而去。下午三点钟左右,我在路边摊子上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一个开着双门小汽车的女子停下来让我搭车。我从后面追上去时,感到一阵狂喜。她是个中年妇女,实际上,她是一个同我年纪差不多的儿子的母亲,她要人帮她把车子开到衣阿华。我当然一口同意。衣阿华!离丹佛不太远,我一到丹佛就可以放松放松。前几个小时是她开的车,途中她还坚持要绕弯去参观一座教堂,仿佛我们是在旅游观光,之后,我接手驾驶,我的驾驶技术虽然不十分高明,但把伊利诺伊州剩下的路都跑完了,取道罗克艾兰,直到衣阿华的达文波特。在这里,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亲爱的密西西比河,在夏日的雾霭下水位很低,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就像它所冲刷的美洲原始的大地气息。罗克艾兰——铁轨、棚屋、小市区;过桥后到了达文波特,大同小异的市容,在中西部温暖的阳光下到处是锯末的气味。那位太太在这里要走另一条路线前去她的衣阿华家乡,我便下了车。

    ①The Loop,芝加哥的中心商业区。

    太阳快下山了。我喝了几杯冰啤酒,走了好多路,到了城区边缘。男人们结束了工作都开车回家,他们戴着各式各样的帽子,有的是铁路员工的帽子,有的是棒球帽,正像任何别的城镇下班时的情况一样。其中一个把我捎带上山,在草原边上一个僻静的十字路口让我下车。那儿景色很美。经过的汽车都是农民的车;他们向我投来猜疑的眼光,克啷克啷地开走了,牛群慢条斯理地回家。一辆卡车都没有。少数几辆汽车疾驶而过。一个驾驶改装过的高速汽车的小伙子经过时围脖在空中飘拂。太阳很快下山了,于是我站在紫色的暮霭中。现在我害怕了。衣阿华乡下没有一点灯光;过不了多久,谁都看不见我。幸好有一个回达文波特的人让我搭车到了市区。可是我又回到了出发的地点。

    我到公共汽车站,坐在那儿思考这件事。我又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我一路上只吃这两种东西,当然,我知道它们很有营养,味道也不错。我决定冒一下险。我从达文波特市区乘公共汽车,在汽车站的咖啡店里待了半小时专看女侍者,然后上车到了市区边缘,这次在加油站附近下车。这里许多大卡车隆隆轰响,不出两分钟,一辆卡车戛然停住,让我上车。我喜出望外地赶过去,打心眼里喝彩。那位卡车司机长得五大三粗,暴眼睛,嗓音嘶哑刺耳,动作大大咧咧的,不一会儿就启动了他的卡车,几乎不怎么理睬我。这一来,我疲倦的灵魂可以稍事休息了,要知道,免费搭车的最大麻烦之一就是不得不同无数人谈话,让他们觉得同意你搭车并不是错误,甚至对他们来说是件乐事。当你赶远路,不打算在旅馆睡觉时,这一切尤其成了沉重的负担。卡车司机在引擎的轰响中同我说话,不得不扯开嗓门嚷嚷,我也跟着大声嚷嚷,于是,大家放松了。他一直这样维持到衣阿华城,大声嚷着他怎么在每一个制定不合理车速限制的城市逃过了法律的处罚,他一再说:“那些该死的警察找不到我的碴儿!”我们驶进衣阿华市的时候,他看到后面有另一辆卡车跟上来,因为他要在这里拐弯,便朝另一辆卡车闪起尾灯,同时降低速度让我跳出车去。我拿起旅行包就跳,另一辆卡车的司机明白了,把车子停了下来,转眼之间,我已经上了另一辆高大卡车的驾驶室,准备赶几百英里夜路,心里痛快极了!新的卡车司机和原先那个一般疯狂,说话的时候也是那么嚷嚷,我要做的只是朝后一靠,任凭卡车飞速前进。越过衣阿华的草原和内布拉斯加的平原,现在我可以看到丹佛像《圣经》里的应许之地那样,隐隐绰绰地浮现在我前面的星空下,还可以看到远处辽阔的旧金山像夜晚的珠宝那样熠熠发光。他一面把车开得飞快,一面讲故事,两小时后到了衣阿华的一个小城。他就在驾驶座上睡了几个小时。我也睡了一会儿,然后沿着孤零零的砖墙散了一会步,路上只有一盏灯照明,街尽头就是沉思的草原,夜散发着露水般的玉米气味。几年后,在这个小镇,由于警察怀疑我和迪安开的一辆凯迪拉克汽车是偷来的,我们被截住盘查。

    黎明时,他猛地惊醒。我们又隆隆上路,一小时后,前面绿油油的玉米地上空已经可以看到得梅因的烟雾。司机现在要吃早饭了,他不希望草草了事,于是我独自前往得梅因,搭上两个衣阿华大学的小伙子的汽车,跑了四英里左右。坐在他们崭新舒适的汽车里,听他们谈论考试的事情,迅速平稳地驶进城里的感觉很怪。我疲倦得想睡它一整天,便去基督教青年会租个房间;当时没有空房间,我出于本能,便朝铁轨多的地方走去——这种地方得梅因多的是——最后在机车库附近找到一个昏暗的平原地带小客栈式的旅馆,一张铺着白床单的干净的大硬床,枕头旁边的墙上刻着一些下流的字句,旧得发黄的窗帘把调车场灰蒙蒙的景象挡在外面。就在这里睡了整整一天。我醒来时太阳发红;那是我一生中难得有的最最奇特的时刻: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了——我远离家乡,旅途劳顿、疲倦不堪,寄身在一个从未见过的旅馆房间,听到的是外面蒸汽的嘶嘶声、旅馆旧木器的嘎吱声、楼上的脚步声以及各种各样凄凉的声音,看到的是开裂的天花板,在最初奇特的十五秒钟里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并不惊恐;只觉得自己仿佛是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我一生困顿,过着幽灵般的生活。我正处于横穿美国的中间地点,在我青年时期的东部和我未来时期的西部的分界线,也许那就是那个奇特的火红下午为什么发生的原因。

    但我得继续行进,停止无病呻吟,于是我提起旅行包,同坐在痰盂旁边的旅馆老板告别,出去吃东西。我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随着我在衣阿华州的深入,这两样东西也渐入佳境,馅饼个儿越来越大,冰淇淋味道越来越浓。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群群漂亮的姑娘——她们是些下课回家的中学生——但是我现在没有时间去动那种脑筋,我有约在先,要参加丹佛的舞会。卡洛·马克斯已经在丹佛;迪安在;查德·金和蒂姆·格雷也在,丹佛是他们的家乡;还有玛丽卢;听说那里有一大帮,包括雷·罗林斯和他美丽的金发妹妹贝比·罗林斯;迪安认识的两个女侍者贝滕考特姐妹;甚至我大学里写作课的老朋友罗兰·梅杰。我高兴地企盼同他们大家见面。因此,我匆匆同这些漂亮的姑娘擦肩而过,而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都住在得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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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2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8-30 21:36:13  IP:已记录  
  • 其实一个人的成长跟他所处的环境是相关的,人或者只是一种形态,环境可以使你做出和别人不一样的举动,也正是美国和我国的差异,才使我们向往一种“在路上”的生活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08 08:52:31  IP:已记录  
  • 人生就是一个漫长的流放过程,从母体的子宫到坟墓。
  • 评论者:匿名  评论时间:2008-03-28 00:32:44  IP:已记录  
  • 其实 每个人想成就一番事业 什么时候不是在路上呢! 而没有把他当成在路上得人又有多少人真正得到了成功呢? 说通俗点是没有走在路上的感觉 没有进入状态 没有属于那个环境的安全感 只有把《在路上》看成生活本应该的 一种状态 才会有感觉! 才有兴趣!这也许 就是看小说和看教科书的差别 也是平凡与杰出的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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