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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纪事(上):四大美男的宫廷斗争》作者: 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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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第一卷
第六章 贿赂(2)

作者:葡萄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但是高玉枢和兰倌却噤若寒蝉了,高玉枢陪着我告辞,走了出去。  

    默默走了一小段,我这个宝贝儿子一直偷觑着我的脸色,想揣度我的喜怒。快到门口,我漫不经心地说:“琳西啊,这人到底想求我做什么?”  

    高玉枢被我说穿,脸色难看了一下,哼,活该,叫你想把我当傻子!  

    “父亲大人,林家家大业大,在大同也算是个望族了。却因为是庶族,总是受当地士族欺压,这老林就说不拘花多少银子,也要捐个士族出身,求到孩儿身上,孩儿虽有心帮他,怎奈这事归礼部管......孩儿想,此事除了父亲大人,旁人再也无能为力的。”  

    呵,以为给我戴顶高帽子我就会随你摆布?以前的张青莲或许很蠢,但我可不。  

    据我看的资料,这个时代士族和庶族很像魏晋南北朝,沟壑分明,虽不至于通婚都不可以,朝中也有许多庶族出身的官员,不过地位相差就要以云泥计了,又岂是花钱就可以办到的事?  

    “礼部?那是古韵直的管辖范围......此事免谈。”  

    被我给了个硬钉子,高玉枢愣了一下,但不愧是成了精的,立刻堆上笑脸,说:“古韵直那老鬼确实不好对付,可难道父亲大人还奈何不了他......”  

    激将法吗?未免幼稚。  

    “琳西啊,”我颇有深意地说,“切勿因小失大,还不到时候。”  

    高玉枢摆出满脸惭愧,又是敬仰地看着我说:“父亲大人教训得是。”  

    清流党,哼哼,我不至于天真到以为我可以向他们投诚,他们认定我这个靠做男宠出身的人是国之蠹虫,就算我投诚,他们也会嫌我脏。基本上可以确定为我的主要敌人之一。  

    虽说他们往往官声比较好,出了些忠良,比较像正义的一方,但是,世上没有干净的政治。他们只是更爱惜羽毛而已。  

    看是要日后一举击溃他们,还是要留着他们和外戚党互相牵制。  

    我个人是更倾向于后者,只要设法在他们和外戚之间弄点事挑拨一下,达到目的并不难。  

    目前我的主要关心点只有三个:一是如何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二是弄好施政方针,虽然我说不上是什么忧国忧民的家伙,可是,民不聊生,民生凋敝绝对会破坏我的美学标准和专业名望;第三则是对小皇帝的长期养成,这个很有实际好处,又有挑战性。  

    不过,刚才这高玉枢惭愧得太快,脸上敬仰的表情太过浮夸,莫非......莫非这东西其实是故意说出那些话来引我发表意见,再表现出那副样子来满足我好为人师的虚荣心的么?  

    不可小觑啊,不可小觑!  

    “父亲大人......这一桩若不行也就罢了,那林贵全还有一事相求。林家生意里头有一桩是每年从丝绸之路进出的瓷器茶叶丝绸和大食波斯的珠宝香料,占了比率甚大。本朝虽早有封疆令,但一般只是东南沿海查得严些,西北督辖府素来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但年前兵部尚书神舞将军邵青大人去西边平叛,边疆就再无通融余地。林贵全求大人给他个特许。”  

    我沉吟了一番,看来这才是他们真正目的所在,从现代人角度看,通商自是大大的好事,但是如果有战事的话......这个兵部尚书邵青是哪一派的呢?  

    “此事......”  

    “父亲大人,邵大人与您亲如一家,此事有您一句话,断无问题。老林说,只要此事能成,愿意花十五万两银子把原庆云买下送到您府上。”  

    笑话,那也得我肯要才行啊!  

    “哼哼,十五万两银子,这原庆云很值钱嘛,兑成金子都够打个一样大小的金人儿了。只是这真人会老会死,不及金人好啊。”  

    高玉树愣了一下,连忙笑着说:“是是,我叫老林把银票直接送去就行。”  

    给他一个边疆贸易的独家特许,他每年挣得何止百万?我有这么好糊弄吗?  

    我冷笑:“我又不是市贾之徒,与他讨价还价!你去与他说,每年我抽三成利,要是不愿意就算了!”  

    高玉枢答应下来,看他那样,只怕好处也不少,估计每年也要抽成,哼,这下你去和林家协调去吧。  

    不过,在古代敛财感觉一样好啊!果然像我一个朋友所说:挣钱是一种经久不衰的乐趣。  

    好了,现在我要打道回府,探望我的美少年去了。  

    回府,依旧是红凤来迎接,我说:“叫姚锦梓到我书房里来。”就径自往书房去了。  

    书房里,小绿正趴在书桌上,费劲地写着什么。样子十分可笑。我笑着说:“小绿,你在写什么呢?”  

    那孩子却惊慌失措,想把东西藏起来,又知道藏不住,很是为难,终于哀求说:“大人,小绿知道错了。”  

    “错什么?”我一边笑,一边拿过来他写的东西。  

    原来是我昨天写废了的一张宣纸,上面蚂蚁爬一样的字写着密密麻麻,歪歪扭扭的“绿”和“枫”字,我说:“小绿学写名字了?很好啊,是姚锦枫教你的吗?”  

    小绿不好意思地说:“嗯,昨天,大人让我去看看姚锦枫,问他要吃什么,可是他很凶,不吃东西,还不停地骂大人,小绿气不过,也骂了他几句。他就骂小绿是狗奴才,还说懒得理我这种字都不识的贱人......”说到这里,不但眼睛,小小的鼻子都变成粉红色了,很是招人怜。  

    


 回书目 

   共有29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09 23:27:01  IP:已记录  
  • 很喜欢
  • 评论者:看过的人  评论时间:2007-10-16 01:25:22  IP:已记录  
  • 恩,还行吧,只是太墨迹了,说是BL人生也不为过,主角,也就是一变态,不过是由作者编写的,也许,这样的变态,才让人看着有新意,不过创新的是不是太极端了,居然阳而不举,那还是男人么!!!有美女在怀,金枪不道,那属于本能反应,即使你的思想是女人,但是身体上的硬件在的话。照样可以。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7-06-28 15:46:18  IP:已记录  
  • 恩这本书是不错特别是对于同人女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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