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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入鞘,有蹊跷
唐朝初年,曾发生过一个唐太宗亲自过问的疑案,同样是从凶器上发现疑点,也和刀鞘有关。
有三个朝廷禁军士兵,由一个名叫杨真的士兵领头,从魏州(治所位于今河北大名东北)到东都洛阳去服役。经过卫州(今河南卫辉市)时,他们三人到板桥店投宿。这家店的老板名叫张逖,那晚他的妻子回了娘家,他要店里伙计招待三个士兵住下,自己也就睡了。想不到半夜里,有人悄悄地摸进店里,先到那三个士兵睡的房间,乘着士兵们行路辛苦,酣睡正香,把杨真的佩刀偷了出来,再走到张逖的房间,一刀杀死了张逖,然后又把刀插回刀鞘,回到士兵的房间,轻轻地把刀放回原处。第二天一大早,三个士兵浑然不觉,起身上路。而店里的伙计觉得老板没有和往常一样早起,就到老板房间去叫早,一推门,才发觉老板已死于非命。他见三个士兵一早离开,就产生怀疑,到大路追赶。见了三个士兵就高喊捉贼。三个士兵吃了一惊,立刻拔刀警戒,不料杨真抽出的刀上满是血污,店里的伙计见了立刻飞奔到官府去报案。三个士兵有嘴说不清,被当地官府抓起来,几顿拷打,三个人都忍受不住,只好承认杀人罪名。杨真被定了个谋杀首犯,要处死刑;另两个士兵是从犯,比照杨真减刑一等,判处流三千里。
按照唐朝当时的法律,死刑案件要上报皇帝批准。而唐太宗对于死刑案件特别谨慎,要求司法部门向他报告需要执行死刑时,必须重复报告三次,他三次都批准了,才可以执行死刑,号为“三复奏”。这三个禁军士兵的死刑案件,上报到他那里,他看后觉得有很多疑点,无冤无仇,又没有抢劫财物,为什么要杀死张逖?而且凶器擦也不擦就放入刀鞘,也与一般情理不合。因此唐太宗没有批准执行死刑,反而派出一位御史前往卫州复审此案。
这位被唐太宗派出的御史名叫蒋恒。他到了卫州,先是下令把板桥店附近年纪在十五岁以上的人统统召集起来,说是都要问话。可是等到共有三百多人都被召来了,他又说这么多人问不了,要分批盘问,让大家都回家。单独留下一个八十几岁的老太太,也没有问话,只是安排老太太坐在衙门里休息,到了晚上才把老太太放回家。蒋恒暗中布置了几个暗探,跟在老太太后面,要他们注意谁在衙门外等老太太,是谁和老太太搭话,打听衙门里问些什么话,立刻把那人的姓名记录下来。第二天他又召集一些邻居查问,又是把老太太留到最后才放出去。第三天仍然是这样。三天下来,暗探们发现每天都在衙门外等老太太、打听朝廷派来的使节问些什么话的,都是同一个人。
暗探们向蒋恒汇报后,蒋恒立刻命令逮捕那个人,连夜开展审讯,那人很快就认了罪。原来他和张逖的妻子通奸,那天晚上借刀杀人,想好了要让这三个士兵去替他顶罪。蒋恒又根据他的口供,发现了他埋藏的血衣等证据,于是将杨真等释放。唐太宗知道这个冤案被平反了,很高兴,下令赏赐蒋恒彩帛两百段。
这个案件后来被唐朝人张记载在他的笔记《朝野佥载》里,五代人和凝以“蒋恒觇妪”为名载入《疑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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