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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疑案
鞘离刀,可推敲
《北史·司马楚之传》里记载了一个北魏时期著名的案件,就是从凶器上找到线索平反冤案的。
北魏的上蔡县(今河南上蔡)有个名叫董毛奴的居民,有一次带了五贯(五千文)铜钱出门,结果遭人抢劫,被杀死在大路上。有人揭发说是本村人张堤抢劫杀人,官府把张堤抓起来,并到张家搜查,果然搜出来五贯铜钱。于是官府认定是张堤作案,严刑拷打。张堤被打得死去活来,只好承认是自己杀人。
县官把这个案件报给上级——豫州(治所位于今河南汝南)刺史司马悦。司马悦觉得这个案件有点可疑。他就亲自接管这个案子,重新开始调查。他找来董毛奴的兄弟董灵之,询问他当时在现场有没有找到什么不属于董家自己的东西,说:“杀人抢劫的时候罪犯做贼心虚,总有点慌张狼狈,或许会有什么东西留在现场的。你们曾经发现过什么?”董灵之回答说:“找到过一个刀鞘,不是我兄弟家的东西。”司马悦调来那把刀鞘,仔细端详了半天,说:“这刀鞘不是一般小户人家用的。”
司马悦召集了本州里打造刀具的刀匠,要他们看这把刀鞘。果然有个叫郭门的刀匠,认出来这把刀鞘是他亲手做的,刀鞘所配的刀也是他打造的,去年卖给了邻居董及祖。司马悦下令逮捕董及祖,开堂审问。当传唤被害人兄弟董灵之来作证时,董灵之一上来就认出董及祖身上穿的正是他那死去的兄弟董毛奴的一件黑色短袍。董及祖只好认罪,交代了杀人抢劫的案情。司马悦立即下令将张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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