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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我怎么一直没闻到油香味?
走近桌边一看,天,原来不是吃中国菜。那晚的菜式如今在脑中仍历历如绘:炸鸡、意大利粉、生菜沙拉、牛油面包。
吃饭时,克罗教授问我美国人做的鸡好吃不好吃。我既没说好吃,也没有说不好吃,只说中国人,尤其是广东人,很少把鸡炸来吃的,因此“吃来很是特别”。我反问他中国菜中的葱油鸡、叫化鸡、盐焗鸡、白切鸡、豉油鸡……好不好吃。他被这些名堂弄得糊涂起来,只笼统地说中国鸡味道虽好,但骨多无肉。唉,怪不得人家说美国佬吃的文化落后,不是亲眼看见,真的不敢相信:吃鱼不吃鱼头,吃鸡鸭不吃肝脏(以鸡胸肉为上品)。
这顿“洗尘饭”,只吃得半饱,回来后感触颇多。中国人的好客驰名于世,因此朋友往还,有所谓“接风”、“洗尘”、“饯行”;其他如“寿宴”、“姜酌”、“喜酌”——总之,名目繁多,都是为了吃,为了面子,有钱的还可应付,无钱的就费张罗了。
今晚这顿“洗尘饭”,是家常便饭——鸡是美国肉类中最便宜的一种,若拿中国人的标准说,“太不够朋友了”。但换另一个观念看,美国人大部分都算得上丰衣足食,鸡、鸭、鱼、肉平日谁都吃得起,用不着找什么借口来大吃一顿。既然美国人没有吃鱼翅、燕窝等物以稀为贵的菜,所以请人来吃饭,就是真的来吃饭。而我国人民,千百年来都是贫农居多,中等阶层是少数分子,农家吃的真的是清茶淡饭,于是一逢节日,比较富有的人家就在饭菜方面照顾一下穷亲戚了。
中国人的好客——有朋友自远方来时,身上没有钱也要张罗一番,只为招呼朋友大吃大喝一顿——算是一种民族美德?而克罗教授今晚请我吃饭,大概不比他平时吃得好,算不算是他的“犹太天性”使然?或是“不够朋友”?如果是,他根本不必请我来。
这些问题萦绕在我脑海中。从这个例子中,我倒学会了一件事:我今后一定不能拿自己民族的文化和道德标准去衡量人家,去衡量一切非中国人的外国人,这是不公平的。
在餐馆里做了一个多月后,果如李君所料,我已渐渐消除了“士大夫”心理了。虽然尚未像他那样泰然到能穿了号衣在街上走来走去或去看朋友,但已做到了看到熟人脸无尴尬之色的地步。不但无尴尬之色,而且还会打趣地叫他们多付小费,以照顾我这个在美落难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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