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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马铃薯的日子:刘绍铭作品系列》作者: 刘绍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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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吃马铃薯的日子》 第二部分
《吃马铃薯的日子》 一无可取

作者:刘绍铭    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

    因为无论香港在别的方面怎样一无可取,这毕竟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而家乡就是家乡,住在这里的居民百分之九十是我的同胞,而我在日常生活中又不必与英国人打交道,所以我一直未把它看做殖民地。以往我每次离港赴台时不觉难受,无非因为台湾近在咫尺,心理上从无离乡背井之苦。而现在不同了,离乡背井不算,到了美国后怎么办呢?房租、学费、餐费、交通费全无着落。反观与我同船去的同学,一攀谈起来,原来每人手头不但携有比我多十倍至二十倍的现款,而且要么是在美国、加拿大有亲人照顾,要么就是在港父母有相当的经济基础,一有急需,拍一急电就有后援。

    而我有急需时,拍电报给谁呢?朋友虽多,但均属有心无力之人。晚上睡不着时,独坐船面,放眼一看,真是“天苍苍,海茫茫”,好不凄凉。当年唐僧取经,历尽艰苦,但玄奘是个有信念的人,而我呢?我现在去美国,是为信念而去吗?为读书而去?为谋生而去吗?为争一口气而去,还是为人去而我去呢?

    现今想来,当初赴美的动机是谋生与争气居多。我自小吃尽不少苦头,能念大学,深觉此生予愿已足。在念大学前,人生大志不外两饭一宿而已;念大学后,眼界确是宽了不少,然而囿于少年挨饿的经历,对安定生活之追求热衷如前。因此,假如我台大的学士学位,在港找工作时不被歧视(不要说能如港大学位那么吃香了),而我又能找到一份官立或津贴小学的教职的话,我不会离开香港;或如国泰公司录用了我,我不会离开香港;或友联研究所能给我全工而薪水又不如此菲薄,我不会离开香港。

    这样看来,我当初离港赴美时的动机和心情,与数十年前我国闽粤同胞因觉在原居地谋生不易而纷纷向海外谋发展的情形不无大同小异之处。所不同者,教育程度而已,名目而已:广东华侨到“金山”去做苦工,而我则去念“研究院”!

    抵达旧金山后,就随着三两同学乘计程车到唐人街去,在该地区内找了一间房钱三块钱一天、简陋得不可再简陋的旅馆。洗过澡后,就随着同来的同学到外面吃晚饭。我们在街上转来转去,看到装饰稍为像样的餐馆就却步不前。几经辛苦,总算找到一家不设餐厅、专做门市生意的“小吃店”(进门就是一张马蹄形的柜台,沿着柜台的外缘,设有长脚的圆凳)。操着台山口音的侍者递给我们每人一杯冰水,然后就木然地站在我们面前,听候吩咐。我们每人拿起摆在面前的那份简单的菜单,一看,吓得死去活来。

    当时在那餐馆内吓得大惊失色的不只是我,几乎每个初由香港或台湾地区赴美的人,在美国第一次上馆子或看电影时都一定有过吓得脸无人色的经历。其实,过后想来,在旧金山下馆子时,唐人街内的中国餐馆的饮食已算价廉物美的了。我要的扬州炒饭(餐牌内能果腹而又最便宜的)卖的是八毛钱。对在美国赚钱美国用的人而言,八毛钱吃一顿饭,不能再便宜的了,但对刚从远东来的穷学生而言,实在心痛得很——八毛钱的美金算港币,差不多四元五角(其时汇率是一比五六左右),算台币,三十多块钱,吃一碟扬州炒饭就花去我在港工作的半天薪水,能不伤心?

    饭后回到旅馆,洗过澡后,躺在床上,掏出所带来的现款,一元一角地点存,越点越寒心。因沿途经过日本和夏威夷时已用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尚不足百元之数。怎么办?离港前,听别人说美国名贵的手表和相机很值钱,所以我便以部分现金买了一块四百多元的欧米茄手表和一个德国名厂产的相机(牌子已忘),准备一有机会便谋“脱手”。这也是我当时除了那几十元美金外的唯一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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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泥捏的水做的  评论时间:2006-09-07 12:21:33  IP:已记录  
  • 那个年代的人没有几个是不苦的,我倒不觉得作者有什么特别苦的,才看了几页就不想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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