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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马铃薯的日子
曾有人以“古、灵、精、怪”四字来形容中国大学生在大学的四个阶段。不知别人是怎样的,但我自己在1956年考进台大外文系时,已是普通青年念研究生的年龄:二十二岁。比别的同学老了一些还不算,最与人不同的是在考入大学前,干过多种行业,因此在人生经验上,比与我同年的同学最少丰富七八年。这等于说,别的同学还未走到“古”的阶段时,我已遍尝社会上各种光“怪”陆离的经历了。
但大学(夜校除外)——尤其是一所有传统的大学——生活之可贵在于其潜移默化的力量。这种力量,非传自书本,实来自师友。就拿我自己来说,大学头一两年的日子过得极其浑噩,无他,从香港习来的“社会经验”害了我。任何人在社会谋生处世,经验越多,世故越深,这是难免的事。而世故深是好事,因世故深的人可减少闯祸和吃亏的机会,但另一方面,世故太深也有坏处,对习文学艺术的人来说,尤其如此,因一个人如果事事谨慎防范,其情性必闭塞,灵气亦断。(注:“世故的人”与“通达人情世故的人”不同。写小说的人一定得通达人情世故,但自己可能是豪迈豁达的人。)
我在台北头一两年,忘记自己所处的是一个新环境,接触的是一群“新人物”,所以应世接物处处与在香港时无异。这当然与台湾土生土长而又缺乏社会经验的同学的志趣大相径庭。好在后来我在台湾自费出版了一本我在香港时发表过的杂文和“言情小说”集,送了一本给《文学杂志》的编辑夏济安先生,他看过后,找我到他宿舍去谈话,告诉我说我的“小说”写得不好,但杂文却写得颇有“隽味”,因此邀我替《文学杂志》写些随笔之类的东西。我花了两个晚上写成《引颈集》,他给我动了些“手术”,乃刊了出来。随后我又替他写了《坑中人语》和《影坛走笔》等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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