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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校门开放,不是给学生机会到外边撒野,而是让家长到里面来与孩子聚温情。其时,做父母的恨不得把天下间能滋补孩子的食物全都搬来,用银调羹一口一口地喂到孩子嘴里。
这个时候的阶级分别就特别明显了。我和弟弟的身份可说是“中间人物”,因为我们虽无父母,但伯父母偶尔来探望,也循例带些吃的东西来。
最可怜的是连远亲也没有的孤儿。当年我还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每到周日就在球场消磨整个下午,现在想通了,不远远地跑开,难道企望人家分你一杯羹?
我当了印刷厂的工友后,下午的一顿饭也在学生餐厅吃。隔壁就是神父师傅的饭堂:刀叉并列,白色桌布一尘不染,上有喝酒的夜光杯。他们吃的有鱼有肉,不在话下。
我怎么知道的?一来是以后我认识了一个动了凡心还了俗的师傅,得知一二;二来我有幸与各长老平起平坐,在他们的饭堂吃过一次午餐。
原来,小孩子在教会学校集训多时,耳濡目染久了,就很自然地动了当教徒之念。我也不例外。
长老集团有个规矩,哪一个孩子哪天受洗成了教徒,就可暂时升格,受招待到“隔壁”去吃一顿饭。受洗一生才一次,那种破格招待,不用说也是下不为例。
那顿饭究竟吃了什么不记得了。不过,套用《水浒传》的一句话,但见“水陆俱备”就是。学生饭堂吃的肉食多是从意大利运来的莫名其妙的罐头食品,尽是油光水滑的肥肉;长老饭堂里吃的是供刀叉琢磨的品种。
总之,那顿饭吃得我一佛升天,暗念:人生在世,每天若能吃到这种饭菜,做出家人也不坏。后来我真的把这个主意告诉了伯父,他大大训了我一顿,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刘家香火问题,我乃因此作罢。
在印刷工厂当杂役相当消耗体力。离开伯父家去上班前,早餐倒必在附近的小摊子上打发,一碗清粥,两根油条,未到正午,早已“饿”火中烧。如果不是家贫,中饭应在外边吃顿好的,可是为了省钱,只好将就过去。两边饭堂一板之隔,颇有天堂与地狱之别。
今天的圣类斯,据云已成贵族学校。如果三十多年前我通世事,当会给长老献计:他们的饭堂最好不要与清贫子弟的餐厅相连,以减少“阶级仇恨”的滋生。
现今想来,出家人比我们吃得好,也是应该的事,一来他们身无长物;二来不近女色(动凡心者作别论),口腹之欲就是他们人生在世唯一的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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