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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贫莫论亲
除了在孤儿院长大的弃婴,每个人总有亲戚的。但亲戚在个人生活中所占的地位,我相信在别的国家和文化中很难找到与中国宗法社会等量齐观的例子。
刘姥姥拼命向贾府攀亲,目的在借钱。她的苦心也说明了一点:朋友既有通财之义,那么穷亲戚更应照顾。如果她不牵强附会与凤姐论亲,怎好启齿?
在沈从文的小说《萧萧》中,傻丫头被人诱奸成孕,男家不知如何处置,只好请萧萧的伯父来决定她的命运,看是沉潭还是发卖。
张爱玲的《金锁记》中,到兄弟闹分家的时候,还是得由族长做主。
文学作品所记述的中国姻亲所扮演的角色,多得不胜枚举。以前美国唐人街的社会治安良好,无青少年犯,亲戚的制衡作用居功至伟。“六亲不认”可作两种解释:其一是你不认六亲,其二是六亲不认你。在旧社会中,六亲不认你不但使你无面目见江东父老,而且断绝了你穷途末路时可以投靠的门路。
这种制衡力量等于封建时代的父权,是经济的压力高于道德上的裁夺。
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妇女和年轻人经济的独立,父权和亲戚的地位也因此式微。今天的姑婆叔伯辈来到子侄家做客,若不自重,说不定会被主人扫地出门。
但这些都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才有所闻的变故。我做孩子时,是四五十年代,长辈吩咐一句,那敢说个“不”字?
父亲的兄弟实数有几人,不大清楚了,至今印象犹深的就是他的一个哥哥、姐姐和弟弟。他的一个哥哥就是我在第一节提到的伯父。因为我和我的弟弟自小寄养在他家,所以也因他的关系体验到中国亲戚的各种嘴脸。
本来,伯父也是亲戚。父亲不成器,将我和弟弟托管给伯父,伯父也只好替他的弟弟尽父职了。我的伯父应该是个有上进心的人。祖父把家财散尽后,无法供养伯父念书,他便在洋行当工友,自修英文。
伯父在什么情况下娶伯母的,那时我尚未出生,无由得知。不过,将我童年得来的印象重组,再加上后来的推想,伯父这桩婚事,准是穷家子攀龙附凤的结果。
原来,我伯母是富家女,自小体弱多病,兼患重听。她父母答应把女儿嫁到刘家,我猜条件之一是:让她独身的姐姐也跟着“过门”,终身看护她妹妹。
我的姨母(伯母的姐姐)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据说年轻时患过恶疾,群医束手无策,眼看没希望了——谁料及时“看到”圣灵显现,跟着病也好了。她以后立志在家修行,终身不嫁。
称伯母的姐姐做姨母,也仅是一种习惯。这和今天港台地区老一派人的家庭中,小孩子都叫父执辈的人为叔伯阿姨阿婶一样,并不计较血统关系的。我这个姨母在伯父家庭中的地位,遍查中国文学作品,未见前例,只好由我道来。
抗战军兴,她跟着我们到大后方。胜利后回到香港,她也以陪伴妹妹为名搬到伯父家。我的伯母推说身体不好,一辈子没有做过事。我的姨母是她终生的看护,也没有为社会尽过什么公民的义务。反正她们姊妹二人享尽先人余荫,有自己的“私房钱”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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