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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往我的主人公的脑子里灌输的东西。他有时也从家里走出来,看看蓝天,走走逛逛。他朝王宫走去,那是最理想的散步目的地,但他刚走了三百米,就觉得后悔了。他觉得离开自己的工作台应该受谴责。散步,那是今后的事情。书出来之后,他有的是时间散步。于是他往回走,回到了家里。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会允许他离开我把他关在里面的那个房间,在凌晨两点钟的时候,这个可怜的人一头扎进“美酒加气泡”酒吧,那是法国人大街上的一个酒吧,他和他的伙伴们、当地的房东们在一起,喝上两三杯朗格多克产的含14.5%酒精的葡萄酒作为镇静剂,在此期间,我一边等他回来,一边喝着中国的绿茶,一种可怕的兴奋剂。我也许应该读一些像《驯服你的压力》一类的书,那样的话精神状态会更好一些。但我不想走到那一步。有一天,在地铁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坐在我对面,我马上就想请她吃晚饭,好让她讲一讲她的生活经历,省得我老惦记着自己的处境。我已经看见我和她坐在卡普里餐馆里面。这时,她从包里取出一本书。我一看到那本书的书名,就打消了跟她说话的念头了,那本书叫《通过积极的思想获得成功》。
两三年前,我母亲对我说:“你必须出书了。否则,那些人会以为你死了呢。”亲爱的妈妈,我不会被人遗忘的。这个星期,我收到我从前的一位老师的来信。他的年纪应该跟你一样大,他记得我是他最优秀的学生:“在法国文学方面,你比我了解的要多得多,但你却从未让我感觉到。”(说我没让他感觉到,我真的很吃惊,可他既然这么说了……)我猜想,这位在教堂的忏悔亭里度过了数小时的神甫(这让我这个当作家的很眼红),对我的拖拉性格非常了解。我必须给他回信。他这封写了四页纸的信是神意吗?他还记得我爱迟到。他说我迟到在学校是出了名的,在教师会议上还提到过。
我想抛开一切,出去旅行。
旅行!多么诱人的字眼啊!这个词一说出口,就再也找不到比它更美妙的词语了,虽然它一出现,稍加注意的话,其他所有的词也会同时出现。旅行的概念,不完全脱胎于朝圣和十字军东征,它和另一个发明——小说——同时诞生和发展。好主题。我一面考虑这个主题,一面让我的小说人物去旅行。真正的旅行者是好冲动的。他出发只为远走高飞。他不知道等待着他的将是什么。他就像小说家,越往下面写,就越怀疑自己的创作计划。优秀的旅行家变成小说家,并不妨碍旅行充满诗情画意,但无论如何,旅行属于散文诗的范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惟有散文诗才能诠释性生活,而诗歌充其量只是个美妙的回声,再说谁敢把旅行与性生活分开?旅行、性和散文诗,这是怎样的三位一体啊!如果我从没旅行过,那就好像我从未做过爱一样……那会是何等的凄惨啊。
一周之前,我放弃了乘坐我的一个崇拜者的豪华游艇,到西印度群岛做一次海上旅行的机会,为的是留在这个我时不时地通风换气的烟雾腾腾的房间里,坐在我的工作台前面。“我不希望你乘坐豪华游艇。”母亲在电话里对我说。她还让我回想起我们俩一起乘坐从奥斯坦德到多佛尔的轮渡时我所受的惊吓,那一次我们是去伦敦看我的小妹,小妹在伦敦的一所美术学校读书,我已经记不得那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了。别了,对蹠点位于地球直径两端的点,如上海的对蹠点靠近布宜诺斯艾利斯。,我自言自语道。拉丁美洲的背风群岛是不是在对蹠点上?别了,南美洲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别了,安提瓜和巴布达。可我还是为我那本火山的书找到了一个借口。安的列斯群岛到处都是火山岛。我不得不在火山学家和小说家之间做出选择。别了,茂盛的草木、朗姆酒和柑香酒。这一年里我是不会去游览荷兰的安的列斯群岛,也听不见那里的人们在太阳下说伦勃朗、斯宾诺莎、凡·高和卡莱尔·冯·登·艾卫的母语,后者是安特卫普的一个诗人,我记得他的几句诗:“哦,丹斯卡·布龙斯卡,你动身去加拿大。”别了,委内瑞拉海岸;别了,拉托图加海岛。我把自己视为哈姆雷特的父亲的幽灵,在原版影片中,他在消失之前说:“别了,别了,别了,记住我。”我是不是应该乘坐飞机飞往牙买加,在帕西忒亚号豪华游艇上有一个船舱正等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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