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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皇家的女儿,马喀塔并不是第一个嫁给蒙古王公的,早在天命二年(1617),努尔哈赤就把侄女(舒尔哈齐第四女)嫁给隶属漠南蒙古的喀尔喀五部的首领恩格德尔,作为对其三次向努尔哈赤朝贡的恩赏。到天命十年(1625)正月,金国汗把自己的最小的女儿——皇八女下嫁给喀尔喀台吉固尔布什,一年后又把自己的侄孙女肫哲公主嫁给科尔沁台吉奥巴。而在奥巴去世后,肫哲公主又改嫁奥巴之子巴达里。皇太极则先后把寡居的姐姐莽古济、堂兄岳讬之女分别嫁给敖汉部部长琐诺木杜棱、科尔沁台吉满珠习礼,在天聪七年(1633)则把长女下嫁琐诺木杜棱的侄子班第。为了家族的利益、王朝的利益,现在轮到了马喀塔。
满蒙联姻是清朝统治者主动采取的政策,有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巩固,而且该项措施是清朝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都占有优势的情况下实施的,即使公主远嫁塞外或漠北,在她们的背后都有一个强大的王朝作为后盾,的确不同于历史上某些在军事上处于劣势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和亲。公主下嫁后在公主府所设的长史(从三品或从四品)都是朝廷派去的官员,足以体现嫁出去的女儿同皇家的密切关系。
额哲之父撒手人寰额哲的父亲林丹汗,是明弘治年间统一蒙古的达延汗的嫡系后裔。达延汗把漠南作为已故长子图鲁的儿子博迪、第三子巴尔苏、第五子阿尔楚、第六子鄂尔齐的游牧地。博迪是漠南蒙古的可汗,因其地近长城,故称为察哈尔(插汉儿的音译),敖汉、奈曼、苏尼特、乌珠穆沁、浩齐特都是图鲁其他儿子的后裔繁衍出来的。至于鄂尔多斯、土默特是巴尔苏的后裔,而阿尔楚则是巴林部、扎鲁特部的始祖,鄂尔齐的后裔则繁衍成克什克腾部。以上各部均奉察哈尔为盟长。
身为博迪汗嫡系的林丹汗与皇太极同庚,生于1592年(明万历二十年),但他登上政治舞台却比皇太极要早20多年。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13岁的林丹继承察哈尔的汗位,他效法明隆庆时期通过扶植黄教来巩固自己地位的俺达汗,特意亲自翻译了《大藏经》,并以呼图克图(活佛)自诩,自称为“呼图克图汗”。到天命初年,林丹汗统治的察哈尔,已经横行漠南。
林丹汗雄心勃勃,但蒙古各部聚散不定,就像林丹汗身边的一位汉人所画的一条“多头一尾”的蛇所揭示的:蒙古各部“众意难一”,“不能久安”。目睹努尔哈赤完成女真各部统一的林丹汗,也渴望实现蒙古各部的统一——至少完成漠南各部的统一。然而缺少谋略的林丹汗对科尔沁、喀尔喀五部、敖汉、奈曼、喀喇沁、土默特的征伐堪称是南辕北辙,为渊驱鱼,为金提供了争取盟友的机会。
明朝利用察哈尔牵制金的战略,已经把林丹汗卷入明朝同努尔哈赤的冲突之中;而萨尔浒之战后叶赫的灭亡,也使得察哈尔同金之间的缓冲地不复存在。不管林丹汗在明朝的牵制战略中实际能起多少作用,察哈尔部都已经成为努尔哈赤的战略敌人。
抵御察哈尔侵掠,已经成为皇太极争取漠南各部的一面旗帜,皇太极在天聪二年(1628)九月对察哈尔的战事中,敖汉、奈曼、喀尔喀五部、扎鲁特、喀喇沁都派军队参战,一举将察哈尔的势力逐出西拉木伦河流域。不甘心失败的林丹汗,在天聪五年(1631)向西拉木伦河流域推进,兵抵阿鲁科尔沁部,在皇太极的援军到达之前,林丹汗饱掠而去。
为了彻底摧毁察哈尔部的实力、实现对漠南各部的统一,皇太极在天聪六年再次集合各部蒙古翻越兴安岭突袭林丹汗,虽然林丹汗准备应战,但他的属下无心迎战,由于“众意难一”,只有逃窜,十余万部众一路向西,迨逃到青海大草滩时只剩两三万人,沿途损失部众七八万,就连他的叔叔茂奇塔特也离他而去,最终投奔了皇太极。
大草滩,顾名思义是个水草茂盛的地区,据一些史书记载:位于嘉峪关外的大草滩“横截甘、凉二州,草丰茂,南北百里,东西三百里,中有焉支山,林木禽兽繁茂”。尤为难得的是,那里的草“饲马不加豆而马肥”。面对皇太极所掀起的统一漠南各部的狂飙,林丹汗能退守大草滩颐养天年,已经是不幸之中的万幸。然而林丹汗却不能接受部众离散的现实,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借酒消愁,不能自拔,最终耗尽了生命中的元气,在1634年(天聪八年)撒手人寰,终年43岁。与此同时也把树倒猢狲散的察哈尔部留给了12岁的儿子额哲。
额哲之母奉命改嫁察哈尔部虽然分崩离析,但林丹汗的遗产还是颇为可观。游牧在河套的鄂尔多斯已经捷足先登,以同是达延汗的后裔为辞向额哲施加压力。根本无力抗衡的额哲,只能按照对方提出的条件盟誓,也就是听任对方劫去人口牲畜。未几,皇太极令多尔衮、岳讬、豪格等率领军队前往招抚额哲母子。在金军大兵压境的情况下,鄂尔多斯才被迫交出刚刚到手的察哈尔部众及其财产。
额哲的母亲苏泰大福晋是叶赫贝勒金台石的孙女,金台石是皇太极的母亲——孝慈高皇后叶赫那拉氏的兄弟。正是因为有了这层姻亲关系,在招抚额哲母子时,多尔衮特意派金台石的孙子——也就是苏泰的弟弟南楮前往额哲母子的驻地托里图,抚慰惶恐不安的孤儿寡母。对于失去依靠、走投无路的额哲母子来说,接受金军的招抚、投奔皇太极则成为惟一的选择。
作为林丹汗大福晋的苏泰,不仅颇具财产,还握有元代的传国玉玺。元代的传国玉玺上刻有汉字篆文“制诰之宝”,据说是在元世祖忽必烈当政时期由御史中丞崔彧所献;1368年元朝灭亡时,元顺帝曾经携带此玉玺北逃;两年后元顺帝去世,传国玉玺便下落不明。此后过了二百三四十年,这块埋在草地下面的玉玺被一个牧羊人发现,落到土默特部博硕克图汗的手中,而当林丹汗击败博硕克图汗以后,此玉玺又归林丹汗所有。在260多年的时间里已经三易其主,而且很快就要再易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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