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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设有宣抚使司、宣慰使司、安抚使司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下设万户府、千户府等。吐蕃地区由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管理,宣政院还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同时设立了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和台湾。吐蕃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但正式成为我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则是从元朝开始。台湾在这时已正式列入中国的版图。
但在北方和东北地区,元朝还承认蒙古诸王的权利,中原各地的贵族食邑也可以照样世袭。蒙古原来的斡耳朵制、怯薛制和投下制在一定程度上被保留下来,只是形式和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郭守敬像这样一来,就出现了诸王、封君和行省并立的局面。这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的并立,它反映了蒙古统治者不得不服从中原地区的社会现实,又反映了他们对蒙古贵族不得不实行妥协。
以农为本在忽必烈刚刚当上皇帝的中统元年(1260),就设立了十路宣抚司,并命令各路宣抚司挑选通晓农事的人当劝农官。第二年又以姚枢为大司农,并在各路设立了劝农司,从中央派出8名通晓农事的官员为八路劝农使,由他们分头去考察各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接着又发布了官吏升降的条例,明确规定“户口增”、“田野辟”是考察地方官吏的主要标准。至元七年(1270),在中央正式成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仍颁布劝农官及知水利者,巡行郡邑,察其勤惰。所在牧民长官提点农事,岁终第其成否,转申司农司及户部,秩满之日,注于解由,户部照之,以为殿最。又使提刑按察司加体察焉”。忽必烈不仅在中央和各地设立了专门负责农业生产的机构,而且专门派出了督促农业生产的官员,责成各级官吏、各有关部门甚至包括提刑按察司都要过问农业,并把农业生产的好坏作为官吏升降的主要标准。这是一种各级官吏督促农业,全国上下大办农业的政策,这种重农政策对元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一定促进作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元朝出现了3本有名的农书,即《农桑辑要》、《农书》和《农桑衣食撮要》。《农桑辑要》是由元朝司农司组织农业专家集体编写的,它是继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之后,又一部比较全面地介绍我国北方农业生产技术的专书。其中有20多种作物是《齐民要术》没有记载的,尤其是关于棉花的种植和加工技术,记载得十分具体。它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由封建政府出面组织编写农书,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很少见的。
《农桑辑要》(选自《图说北京史》)
为了达到“田野辟”、“户口增”的目的,忽必烈还颁布了一系列命令,禁止蒙古军队的掠夺、屠杀及其他破坏农业生产的行为,在《元史?世祖本纪》中几乎年年都有关于这类命令的记载。1271年,忽必烈颁布了《户口条画》,对全国户口进行了一次大清查,将诸王贵族、权豪世家非法占为“驱口”的百姓追查出来,让他们编籍为民。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还对各地灾民实施救济。自忽必烈上台以后,各种救济也是史不绝书。甚至还采取奖励生育的措施,如中统二年(1261)九月,“河南民王四妻靳氏一产三男,命有司量给赡养”。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农民是封建社会的主要劳动力。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封建社会里,劳动人手增加了,耕地面积扩大了,农业生产就会不断提高,国家的财政就会得到可靠保证。经过30年的努力,到了至元二十七年(1290),元朝的户口达到13196206户,58834711人。《元史?食货志》在说到户口和垦田面积的迅速增加时说:“此其敦本之明效可睹也已。”又说:“终世祖之世,家给人足。”
重商政策与理财四大臣在历代封建王朝中,惟有元朝既重农又重商,重视商业,信任商人。不仅国家直接派人经营多种官营商业,实行政府专卖,垄断专利,而且蒙古贵族也多与商人相结合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或进行高利贷剥削。同时,元朝政府还任用各族商人出任中央政府的高官和各级政府的官吏。因此元朝的商业、交通和对外经济文化交流都比较发达。
万岁山(今北海白塔山)
元朝统治者所以重视商业,无非是为了解决“民生”与“国用”的问题,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的需要,解决国家的财政问题。从成吉思汗时起,蒙古贵族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在战争过程中主要进行掠夺,在平时则十分重视通商。畏兀儿及西域各国的商人对蒙古贵族的征服战争都曾经做出过很大贡献。到忽必烈掌权时,面对接连不断的战争以及迫切需要恢复的各项事业,财政问题成为新政权能否存在下去的关键。庞大的军费和财政开支只靠农业税收难于维持,因此发展商业、信用商人成为忽必烈解决财政问题的重要手段。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身汉族的财政官员王文统、出身花剌子模的阿合马、吐蕃人桑哥以及汉族商人卢世荣等,才先后以理财、经商爬上了高位。在忽必烈掌权的35年中,有近30年都是利用这些人理财经商,他们发挥自己的专长为朝廷积聚财富,支持了忽必烈的征服战争,解决了国家的财政困难,却又得罪了其他官僚和汉族地主阶级,因此他们又先后被杀,做了牺牲品,而在《元史》中都被列入了奸臣传、叛臣传。这反映了儒家功利派与义理派的矛盾、西域商人和汉族地主阶级的矛盾、重农抑商的“汉法”和重商的“回回法”的矛盾。忽必烈为了解决实际困难,实行实用主义的用人政策,信用这些理财经商之人,但又屈服于汉族地主阶级和汉化较深的蒙古贵族的压力,处罚功利派。如何看待这一问题,一直是元史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之一。
兄弟之争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立即派出一个百人使团,向阿里不哥“告即位”。阿里不哥自然不会承认忽必烈的大汗地位,扣押了这个百人使团,并立即召集自己的支持者在和林举行库里台选汗大会,推举自己为蒙古大汗,随后派两支军队南下讨伐忽必烈。忽必烈只好御驾亲征,一场内战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双方在和林郊外摆下了战场,阿里不哥战败,被迫退至其领地乞儿吉思之地,派使者向忽必烈假投降。忽必烈留下军队保卫和林,自己回师开平。
中统二年(1261)秋,忽必烈因贾似道背信弃义,扣押了蒙古汗国的议和使团郝经一行,准备南下伐宋,并颁发了一份讨宋檄文。阿里不哥乘机再次叛乱,双方相持半年,阿里不哥因为缺少粮草供给,渐渐支撑不下去了。为了摆脱困境,阿里不哥派使者率领一支军队到察合台汗国去征集财物、牲畜、马匹与武器。察合台汗国可汗阿鲁忽向忽必烈表示,不愿与阿里不哥一起反叛,愿意诚心拥戴忽必烈为大汗。阿里不哥放弃和林,率军攻进察合台汗国。进入察合台汗国后,阿里不哥的军队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蒙哥汗妃和她的儿子们也对阿里不哥极为不满,向其索回传国玉玺投奔了忽必烈。陷于绝境的阿里不哥只好又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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