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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以来,随着浙江绿城和广州吉利两个足球俱乐部的“自爆”,足球界长期存在的裁判拿“黑钱”,吹“黑哨”等丑闻开始露出冰山一角,引起舆论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并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采取严厉措施,开展足坛打假扫黑反贪活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各大媒体也纷纷连续报道,使足坛打假扫黑反贪斗争成为举国关注的一个焦点。我们认为开展足球打假扫黑反贪斗争,是体育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之一,符合“三个代表”和行业开展道德教育、树立“诚信体育”形象的要求,是合乎民心的,我们表示坚决支持。同时,我们也看到,足坛打假扫黑反贪活动,涉及面广,黑色交易多是暗中进行,查证不易,光体育部门自身无法解决,应该依法打假扫黑反贪。而由于司法迟迟不能介入,已使一些收“黑钱”的裁判和“中间人”、俱乐部有足够的时间订立攻守同盟,以攻为守。由于法律不健全,已在客观上导致这些犯罪群体成为法律拿他们没办法的特权人,损害了法律形象,损害了依法治国形象。为此,我们吁请国家司法部门尽早介入,积极寻找突破口,最终割除这个附加在中国体育身上的毒瘤。
3月4日,议案组就收到了这份很有分量的议案并送到大会秘书处。中新社以最快的速度向全世界报道了这一消息。
3月5日,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那段时间,对“黑哨”问题,新华社很少发通稿。京城的一些媒体,隔三差五才有只言片语出来。炒得沸沸扬扬的足坛打假扫黑反贪,一下子沉寂下来。杭州的大多数媒体,一夜间只字不提。
远在北京的陈继来给我来电话说,舆论环境不利呀。
我安慰他说,这是对的,足球黑哨问题再大,也大不过中央的重大决策。要考虑大局,顾全大局,服从大局。足球黑哨问题,你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该提就提,提到为止。
但形势很快扭转。3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长淑提交了有36名人大代表签名附议的议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敦促北京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行政诉讼案。
3月9日,谷长春等20位人大代表,就中国足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等问题,提交《关于中国足协章程排斥司法介入的合法性及中国足协管理问题的意见》的质询意见,要求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或由国务院指定的相应机关,给予答复并采取措施解决。
3月10日,广东企业界全国人大代表黄德明,提交了议案《立即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严厉打击体育运动中严重危害公众利益的犯罪行为》。
同一天,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毛昭晰,提交了《坚持体育道德,树立良好体育形象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胜利召开》的议案。全文如下:
我国申奥成功,全民欢欣,2008年将在北京举办奥运会,目前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正在积极热情地为办好奥运会做着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如奥运场馆的建设、交通的改善、环境的整治等等,这些工作都非常重要,是办好奥运会的物质前提。
但我们认为还有一个方面非常重要,那就是要坚持体育道德,树立良好的体育风气和形象。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足球“黑哨”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影响已经及于国外,许多国家的媒体就此事作了报道。如德国《德国之声》1月24日发表的《中国“黑哨”足以震惊世界》一文说:“中国职业足球在世界上没有什么名气,但它的‘黑哨’却一举成名了。腐败现象如此深入到体育领域,实在令人担忧。”并说:“中国足协终于咬着牙承认,许多裁判确实受了贿。”文章还引用了《中国日报》的报道说:这种行为伤害了许多球迷的感情,“给足球业带来了严重损害。”(见《参考消息》2002年1月29日)
199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是法制社会,对违法事件最终的解决手段就是法律,法律不能对足球腐败视而不见。在体育运动中有时难免出现误判的情况,例如裁判水平不够或没有看清作了误判,但误判和因收“黑钱”而有意吹“黑哨”,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吹“黑哨”是受贿,是犯罪,法律应该对其制裁。
“黑哨”事件已经拖延了很长时间,群众意见很大,再不处理,会影响中国体育在国际上的形象。2008年奥运会就要在北京召开,为了奥运会的胜利召开,足球“黑哨”事件应该依法严肃处理,司法应该介入。这是为奥运会作好准备而必须要办的事,否则中国何以取信于世界。我们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体育黑暗在中国没有立足之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是健康的,中国的裁判是公正的!
23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代表在这份议案上签字,在这份名单中,就有香港华侨总会会长古宣辉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大学校长蒋树生事后不无遗憾地对毛昭晰代表说:你怎么不叫我签字啊?毛昭晰笑容可掬地对他说:你的住地离我这里太远了,联系不方便。
司法部主办的《中国律师》杂志刊登了这份议案,并配编者按:
“两会”前稍显寂寞的“黑哨”事件让代表们一把火又给烧起来。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浙江团代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昭晰领衔给大会一份议案,矛头直指“黑哨”事件。议案引起的反响空前强烈。签名的42位代表中有13位是全国常委,他们来自中国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21个省、市、自治区和澳门特区,这是一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议案。与人大会议同时召开的九届五次政协会议上,无论体育界还是界外,代表们对“黑哨”的声讨格外一致,对这种体育界的腐败声声喊打。“两会”代表的分量确实够重,此前没有回音的最高检和最高院均在“两会”期间就“黑哨”问题表明态度。最高检要求各检察机关只要接到有关裁判受贿的举报必须受理,对经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黑哨”,将以商业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最高院则表示,法院一旦收到这样的案件,一定认真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确实构成犯罪的,将坚决依法惩处。不知那些快乐地拿了“黑钱”、快乐地吹了“黑哨”的“黑裁”们,现在还是否快乐得起来?尽管司法机关已经明确表示了介入“黑哨”,但有关俱乐部和足协能否交出“钢鞭”——裁判受贿的证据,将成为司法机关定罪量刑的关键。如果当初大喊“打黑”的俱乐部,现在不挺身而出,而是躲躲闪闪,岂不成了“好龙”的“叶公”,从而伤害了广大球迷的感情;如果足协继续为“黑哨”遮风挡雨,对司法机关的调查推三阻四,那愤怒的不仅是球迷而是全国人民了。
毛昭晰是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早在十几年前,在我任浙江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时,就接待过前来视察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昭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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