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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交往法则(上)
1987年,美国学者亚历山大德拉博士和奥康纳博士发表论文,阐述了白金法则。它主要是这样一句话:“在人际交往中要取得成功,就一定要做到交往对象需要什么,我们就要在合法的条件下满足对方什么。”
在我眼里,这一条亚历山大德拉博士和奥康纳博士所讲的白金法则其实是两个要点:
第一个要点,现代交往行为一定要合法。现代意识是什么?最重要的一个现代意识就是法的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国家,市场经济要求法治。所以,行为要合法。
第二个要点,交往必须以对方为中心。你如果没有这种意识的话,有的时候是非常麻烦的。
有一次到一个朋友单位去,朋友是我的中学同学,现在是一家大公司的董事长,那中学同学见了我很亲切,都20多年没见了,非要请我吃饭。说实话,我一般不太爱吃别人的请,肠胃不太好,但是那个同学请很高兴,中国人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是同学关系嘛。吃吧,不客气。他是董事长,与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三个人陪着我去,进了一家高档渔村,跟我讲:“金教授,跟你不客气,知道你时间比较紧,咱们来了就吃,菜已经点过了。”
说实话,那桌菜很丰盛,上千元。
我这个人还是善于沟通的,我就跟他讲,我说:“董事长,你太客气了,这桌饭得上千,破费了。谢谢。”
他很实在:“金教授,跟你不客气,是自己办公司,也不是别的部门,不存在大吃大喝的问题,这是我自己的钱,我愿意。再跟你说实话吧,这个渔村是我大舅哥的产业。要什么,咱们都可以吃,四条腿的,除了桌子不敢吃,咱们都敢吃。”
我说:“董事长,一方面要感谢你,另一方面你是我同学,一块儿长大的,我也不跟你客气了。古人讲,来而不往非礼也,你这么隆重接待我,我吃你上千块钱的东西,不给你点回报对不起你,我跟你老兄提个建议,你其实不太会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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