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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交往法则(下)
美国学者布吉林教授等人,曾经提出来一个所谓的三A法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在人际交往中要成为受欢迎的人,就必须注意善于向交往对象表达我们的善良、尊重、友善之意。实际上我们知道,在任何情况下,对家人也好,对外人也好,对上级也好,对下级也好,对同事也好,我们都要表达我们的尊重、友善。而尊重和友善的表达,有一个规范化问题。
我曾经在概述部分讲过礼仪的基本含义。“礼者,敬人也”,礼就是要求你尊重为本。同时强调,礼仪的那个仪就是规范的沟通技巧,它要求规范,不能乱来。座次排列时是左高就是左高,是右高就是右高。但是在尊重和规范之间它有个桥,就是要善于表达。你对别人尊重吗?你对别人友善吗?布吉林等人认为你一定要恰到好处地表达对别人的善意才能够被别人容忍和接受。
有的同志讲:这句话我也会说,我也知道要善于向别人表示善意,但是关键是你怎样才能恰到好处地表示。比方说我举一个例子:
有一次我去上海,负责接待我的那个部门派来一位女孩子,这个女孩子比较年轻,上来就跟我说:“金教授,你们北京人不一定常来上海,这次来上海一定安排你在上海好好地玩玩。比如要让你看看东方新天地,让你去磁悬浮火车坐一坐。”
她把我逗乐了,我问:“小妹,你参加革命有三个月了吧?”
她说:“什么意思?”
我说:“你可能是不太善于表达。你怎么知道金教授不常来上海呢?老金我本人就是上海人。我平均两个月至少回来一次。我到上海的时候,大概你还没出生呢。”
像我这种人,比较自以为是,可能对人对事比较敏感。当然我在这儿讲课我可以跟你说我比较敏感,但是外人他不会说的,所以你要是接待我的话你要是善于表达你应该这样讲:“金教授,您见多识广,祖国大地您哪儿没去过啊,接待您我觉得特别荣幸,就不用操闲心了。这样,金教授,在咱们上海,反正我为你服务,你想去看哪里你吩咐,我有求必应,不厌其烦。”这才叫会善于表达,你问我:“你来过上海吗?”言外之意,你岂不是说我没见过世面?它其实有一个表达的意思。有时候人际交往中你不让别人喜欢你,不让别人接受你,实际上就是弄巧成拙了,你的意思被别人误会或者歪曲了。所以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要注意表达善意是非常重要的。布吉林所讲的三A法则就是告诉你,你对别人尊重和友善,就要把这个心意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
布吉林告诉我们,向别人表达尊重和友善,恰到好处的沟通技巧有三,用英文来说,表达这三点的每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都是A,所以他把它叫三A法则。
第一个A,接受对方。英文单词是:Accept。说实话,我们注意到了,在日常生活中,什么样的人别人最讨厌 他,最不喜欢他呢?做人比较刻薄的人。一个真正受欢迎的人他是什么样的人呢?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但是实际上我们也知道,那个最不受欢迎的人是什么人呢?他是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人。这就是做人比较刻薄。古人讲:“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人和人受教育的程度不一样,年龄不一样,性别不一样,职位不一样,社会阅历不一样,待人接物的风格和具体做法往往不同。所以有鉴于此,你要接受别人实际上是最重要的。可是很遗憾的是我们注意到一个现实,相当数量的同志不太能够接受别人,说好听点他叫自以为是,说难听点他叫嚣张放肆、目中无人。比如:
有一次我到一个部门去讲课,我说:“穿西装比较重要的情况下,三色原则是最重要的。”什么是三色原则?就是全身颜色不能多于三种,我特别强调,我说:“这个场合是在正规场合穿西装、套装时要注意的。”
一般西装是深色的,皮鞋和袜子是黑色的,衬衫是白色的,领带的颜色和西装同一种颜色最佳。我讲的时候有一个同志就在坏坏地笑,并且就高声说:“金教授身上颜色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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