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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感觉
人们经常试图把肤浅的感情及真正的爱情划分开来,他们谈到“初恋”和“迷恋”时说:“要等待真爱。”我同意肤浅的爱和较深的爱是有不同,但我认为,在感情上这两者并无区别。也许大家都忘了自己年少时对爱情的感觉了。
一个少年人对恋爱的强烈感受,与一个27岁的年轻人是相同的,建议他等到感受“真爱”时才有性行为,是没有用的。因为,当你身在其中时,“初恋”和“真爱”的感觉是一样的。
当你和某人恋爱时,你很难相信如此美好而亲密的性行为会是错的。人们说:性使我们更亲近了,它并不令人觉得肮脏,它让人觉得又温暖又亲近。
有个男孩写信说:“令人费解的是,如果这件事是不对的,为何性的感觉这么美妙呢?性使我们觉得非常亲近,简直好得不得了。”
“用爱换性”和“用性换爱”
我已和马克交往了将近7个月,我是个信心上常常挣扎的基督徒,他则没有宗教信仰。我打算到在结婚前都保持贞操,但他不断地给我施加压力。开始时,我们把每件事都谈清楚,也立下规定。马克说他爱我也尊重我,但他实在情不自禁。我真厌倦每次都要推开他,向他说“不”,也懒得再试着向他解释并不是我不爱他。我发现自己正在让步,因为我不想失去他,因为他所想要的,也成了我想要的。
性也会通过伴侣来施加压力。写前面那封信的女孩并不一定想用性的方式示爱,但她的男友希望用那种方式。她不想失去他,也希望能使马克快乐,她爱他,希望他们有良好的关系。而她在性行为上的抗拒,似乎会把关系弄糟。为什么不为了两人关系的缘故而让步呢?为什么要让这变成一个问题呢?爱情不是最要紧的吗?
最典型的情况是,男孩子想要“性”,而女孩子想要“爱”。所以男生就用爱(或至少说声“我爱你”)来换得性,而女生则用性来获取爱。大多时候是这种情况,但有时也未必。譬如下面这样的一段话——
我的女友一直要求我与她有性关系。可我并不赞成婚前性行为。当然,那是很诱人的,因为我也是人啊!但我知道,如果我在婚前失了童贞,会有罪恶感的。我真的很爱我的女友,但我害怕如果我不对她的需要做出让步,我们的关系就会结束了。
很多人违背自己的判断力,有了性行为,为的是双方的关系,好像关系比标准更重要。
你的肉体驱使你有性行为,社会告诉你那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爱情又具有压倒性的力量。
为什么你应该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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