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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吴法宪供认给了林立果“两个一切”的特权
1980年11月23日下午3时,第二审判庭第一次开庭,首先提审吴法宪。
今天法庭审问调查活动,由特别法庭副庭长兼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主持,审判员宁焕星、苏子蘅、翟学玺进行法庭调查。
参加今天庭审的有: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曾汉周、黄玉昆以及十多名审判员;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和十多名检察员。
吴法宪委托的辩护律师马克昌、周亨元坐在辩护人席上。
法庭就起诉书中指控“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部分的第三十九条,有关吴法宪的犯罪事实进行庭审调查。
审判员宁焕星单刀直入地审问被告:“吴法宪,‘空军的一切都要向立果同志汇报,都可以由立果同志调动、指挥’,这话是不是你讲的?”
吴法宪回答说:“是我提出的。”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详情,这里不妨先介绍一下情况:
1967年3月,林立果23岁,林彪就把他交给了吴法宪。在他还不是一个党员的情况下,吴法宪就让林立果当上了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秘书。只过了几个月,吴法宪和周宇驰(林彪集团的另一名主犯、办公室副主任)充当介绍人,把林立果拉入党内。1969年2月16日,林彪亲笔写信给周宇驰、刘沛丰(原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处长)的信中说:“这两年老虎(林立果的小名)在你们帮助下能力上已有进步,今后你们可以让老虎单独行动,以便锻炼他的独立工作能力。”
1969年10月2日,林彪在毛家湾住地召见吴法宪。林彪先是试探性地说:“林立果在你空军工作不错嘛!”吴法宪献媚地回答说:“很好,林立果在空军我们可以经常听到你的指示。”林彪进一步明确地说:“我脑子里经常想空军的问题,特别是空军的训练作战问题。我依靠立果给我了解情况、汇报问题。我的意见要立果兼任空军作战部副部长。你放心,我的儿子在空军是为了扶持你这个司令员,不会挖你的墙脚的。”
话说到这一步,吴法宪已经心领神会。他从毛家湾回来后,就对当时的空军司令部参谋长梁璞、副参谋长王飞说了这件事。10月17日下午,下令任命林立果为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一个刚入伍才两年多的23级小毛伢仔,一步登天,一夜之间就成了副师级干部。10月18日,吴法宪将林立果、王飞和周宇驰召集在一起,对他们说:“空军的一切都要向立果同志汇报,都可以由立果同志调动、指挥。”
吴法宪就这样把空军的大权交给了林立果。王飞和周宇驰等人先后在空军党委常委会议上作了传达。
正因为有了“两个一切”,林立果才能建立“联合舰队”;有了“两个一切”,林立果、周宇驰才能在北京、上海、广州的空军内部建立14个反革命秘密活动据点;有了“两个一切”,林立果同周宇驰等人才草拟出《“571工程”纪要》,准备“实行暴力突变”以“夺取全国政权”;有了“两个一切”,林彪、叶群才能密令林立果动用空军的兵器、火器,从轰炸机到火焰喷射器、四○火箭筒,图谋杀害毛泽东主席;有了“两个一切”,林彪、叶群才能指使林立果私调三叉戟飞机,妄图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并在最后仓皇北飞叛逃。
法庭出示了书证、物证。投影展示空军原政治委员王辉球1980年9月26日书写的证词,证明吴法宪两次向他当面讲过给林立果“两个一切”。原空军参谋长梁璞出庭证明,在1974年7月6日的空军党委办公会上,正式传达吴法宪的“两个一切”的情况。宣读了由吴法宪等签署的1969年10月17日空军(69)政干任字第94号命令,任命林立果为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的文件。
检察员问吴法宪:你身为空军司令,你讲的“两个一切”在空军传达后造成了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吴法宪说,我私自把空军指挥权交给了林立果,出卖给林立果,这是我最大的滔天罪行。
检察员又问: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吴法宪答:实际上我为林彪搞反革命政变,为林彪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提供了方便,提供了条件,培养了人才,培养了骨干。
检察员指出,根据《刑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你这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吴法宪说,“我有罪”,对由于交权所造成的后果“应该完全负责”。但他又表示对于林立果的特务活动“当时我不知道”。
法庭宣读了林立果策划政变的核心组织“联合舰队”主要成员于新野1971年8月26日参加“联合舰队”会议记录,并投影“联合舰队”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秘密活动的照片,放映展示了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大批器材,其中有各种收发报机、特制的自编密码电话设备、窃听器、微型录音机等。
审判员问吴法宪:“你看了这些照片以后,你认为和你讲的‘两个一切’是什么关系?”
吴法宪回答说:“他们利用我讲的‘两个一切’搞反革命活动,建立据点,指挥一切,调动一切,到处活动。我给了他们权力,给了他们机会,给了他们条件,实际上等于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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