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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0多天后的1974年11月12日,邓小平陪同外宾飞抵长沙,同行的有王海容、唐闻生。
毛主席一见到邓小平就幽默地说:“你开了个钢铁公司。”小平笑着说:“主席也知道了,我实在忍不住了,不止一次了!”
毛主席说:“好!我赞成你!”
就在这一天,江青托王海容、唐闻生带了一封信给毛主席。江青在信中提出,谢静宜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迟群当教育部长,乔冠华当副总理,毛远新、迟群、谢静宜、金祖敏列席政治局,作为“接班人”来培养。
毛泽东主席在江青的信上批示:
不要多露面;不要批文件;不要由你组阁(当后台老板)。你积怨甚多,要团结多数。至嘱。
人贵有自知之明。又及。
毛泽东
十一月十二日
1976年10月17日,王海容、唐闻生在揭发江青的材料中写道:
1974年11、12月(12月23日之前)中央酝酿四届人大的人事安排期间,江青把我们两人叫到钓鱼台十楼,要我们去长沙时向主席转达她的意见,由王洪文任副委员长,排在朱德、董必武之后。我们向毛主席报告后,主席对我们说:“江青有野心。她是想叫王洪文做委员长,她自己做党的主席。”
面对王海容、唐闻生的对质,江青仍然以“不知道”、“不记得”、“不是事实”来抵赖。公诉人江文发言一针见血地挑明了江青是主谋和反革命集团头子的真实面目,他指出:“王洪文是党的副主席,张春桥是常委,姚文元和江青是政治局委员,如果江青不是头子,怎么能召集这几个人开会?要王洪文去长沙告状。”
上午10时15分,审判长曾汉周郑重宣布:以上的证据和证人对质都证明了江青的犯罪事实,无论江青如何否认、狡辩,事实是抵赖不了的。并指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庭的基本原则。江青的犯罪事实确凿,对江青否认犯罪事实的行为,法庭记录在案。然后宣布:本次调查结束,把被告江青带下去!
出人意料,江青竟赖着不肯走,并挣脱女法警的手臂,尖声叫嚷:“关于这个问题,我还要进行申辩!”
直到被法警带出法庭大门还气势汹汹地叫嚷:“骗人!《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是假的!王洪文发言为什么不让我对质?”
第一天的法庭审问江青就开始胡搅蛮缠了。
回到监狱后,江青的情绪很激动。
她又蛮横地对监管人员叫道:“我知道你们向他们去汇报,好商量下次怎么对付我。我不怕,我有‘五不怕’的精神,只要我不倒下,我就坚持到底。”
这天,江青的血压升得很高,医护人员对她进行了治疗。
二、邪行江青,蛇蝎歹毒,罪证如山,还拿不是当理说
1980年12月3日,12月5日,法庭继续对江青的罪行进行调查。这次是对江青诬陷、迫害国家主席刘少奇和夫人王光美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江青被两名女法警押进法庭,她故意用手抻抻衣襟,抚平衣服,又伸手理了理头发,装模作样地镇定情绪,然后一屁股坐在被告席上。在开庭前的短暂静寂中,她向旁听的观众席上看了一眼,不由自主地浑身打了个寒颤,她看到一个人正在用冷峻的目光盯盯地注视着她,一双利剑般的目光直刺她的心窝子,她的心在收紧,她没有想到能有这一天。这一天她江青沦为阶下囚,而彼人今天却成了审判者!
啊,王光美!
旁听席的前排,一位身穿绿呢服装,脖子上围着一块黄色方巾的女人,正是被江青迫害过的王光美。
王光美的一双锐利目光逼视着江青,使她心虚胆颤,而不敢正视,只好低下头来看着自己的脚尖。
审判长不容江青多想,单刀直入地审问江青:“1967年5月,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成立后,这个专案组由你江青主管,由你直接控制,并且还伙同康生、谢富治两个主犯,由江青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王光美是‘叛徒’、‘特务’、‘反革命’,这是不是事实?”
审判长的利箭直刺江青的心窝,她一时不知如何招架,下意识地打了个沉,定了定神,用手按住耳机,她听到袭来的一排子弹还在轰响,只得抬起头来望着审判台回答道:“我参加了专案组的工作,但我是受中央委托参加的……”她在想法减轻罪责……想了会儿说“……而且,而且……我当时是助手。”
狡猾的江青狡辩说:“现在中央委员会里大多数成员和我们绝大多数领导人,那时都争先恐后地批判刘少奇,如果我有罪,那你们所有的人呢?”
“住口,江青!”几位审判员异口同声高声喝道。此时的江青竟忘了自己是罪犯、被告人身份,真叫无耻。而江青竟耍起无赖,疯狂呼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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