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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洪文供认他诬陷陈毅
12月6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提审王洪文,对他进行第二次调查。起诉书指控王洪文于1968年11月,在张春桥的指使下,借为中共第九次代表大会准备材料之名,编造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在上海的“九大”代表学习班中散发,对陈毅进行诬陷、迫害。同时,搜集了诬陷叶剑英、李先念、陈云、陈毅、聂荣臻、李富春、谭震林等人的材料共76份,1163页。
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内容是从1953年至1966年期间,陈毅在上海和北京各种会议上的讲话、报告,以及和外宾谈话的记录中,摘抄拼凑的,共分为九个部分。诬陷陈毅“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顽固反对在各项工作中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为复辟资本主义大造舆论”;“贩卖赫鲁晓夫的‘三和’路线,美化和投降帝、修、反”等等。
审判长问王洪文:“你编印《陈毅反动言论小集》是不是事实,是谁指使你编的?”
王洪文回答:“是事实,是张春桥指使编的。”
王洪文供认,他把这本小册子散发给“九大”代表,目的是为了“整”陈毅。在“九大”期间,曾用这本小册子上的材料批斗过陈毅,然后由他把小册子强送给陈毅。
法庭投影出示了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宣读了在押犯徐景贤的供词,“九大”代表刘万顺的证词。对于这些证据,王洪文都承认是事实。
为了陷害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在“九大”之前,张春桥还指使王洪文、徐景贤等专门成立了一个“九大材料小组”,搜集了叶剑英、陈毅、李先念、李富春、谭震林、聂荣臻等人的材料。
法庭投影出示了“九大材料小组”搜集整理的叶剑英等人的材料目录。审判员问王洪文是不是这个小组的负责人之一,王洪文承认是小组负责人之一,并供认说原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王少庸也是负责人之一。
在今天的法庭调查中,还对起诉书指控王洪文和姚文元于1976年1月至9月,指使《人民日报》原总编辑鲁瑛派人到中央一些部门和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四川、云南、黑龙江等省,搜集党政军领导干部的材料,诬陷他们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还在走的走资派”、“组织还乡团”、“翻案复辟”等,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宣读了鲁瑛的证词和有关的出证材料。审判员问王洪文这是不是事实,王洪文回答是事实。
四、王洪文承认他策划并指挥上海两次武斗事件的犯罪事实
第一审判庭于12月6日还对上海两起武斗事件进行调查。王洪文于1966年12月底,在张春桥的指使下,伙同耿金章,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攻打上海“工人赤卫队”,制造了康平路武斗事件。据徐景贤等人起草的《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中的记载,“工人赤卫队”共有91人受伤,到医院治疗。事后,王洪文还发了特急命令,把“工人赤卫队”的主要负责人“统统抓起来,押送公安局”。
法庭调查中,出示和宣读了证据。王洪文承认这些都是事实。
起诉书还指控王洪文于1967年8月4日,策划指挥围攻“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群众组织的武斗事件。
王洪文供认说:“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虽然人数不多,但对我们威胁很大,所以我们研究决定把这个组织搞掉。”
法庭宣读了张宝林和王承龙的证词:1967年8月4日,王洪文指挥陈阿大、黄金海、耿金章等人调集了十万生产工人和上千部车辆和船只,从水陆两路攻打,把上海柴油机厂团团围住。王洪文还调动了公安局的几部消防车,用高压水龙头掩护,用卡车、起重吊车,把厂门口的路障吊走,把围墙撞倒,冲进厂里边。“联司”许多人被打伤,好端端的厂房车间被砸烂。
现任上海柴油机厂党委副书记的徐潘清出庭作证。他说,当时王洪文一伙把“联司”的人抓一个毒打一个,把男的上衣都剥光,女的上衣撕破作为记号。被打伤650余人。有的肋骨被打断、眼球被打出、牙齿被打掉、内脏被打伤,有的被打得精神失常,怀孕的妇女被打流产。100多人至今还有严重的后遗症。私人财物如手表、钞票、自行车被抢劫一空。国家财产损失350万元,修理厂房就花了14万元。
法庭还投影这次武斗时拍摄的记录片中的五个镜头。
在人证和书证面前,王洪文认罪说:“这件事是我策划的,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国人民认罪。”
公诉人指出,攻打“工人赤卫队”和砸上海“联司”,都是张春桥、王洪文为了夺权、保权,以武力镇压群众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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